主编推介:本期新青年胥志强,男,甘肃秦安人,文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本文不同于学界对当代民俗学研究的重大转向即从关注“民俗”转向关注“生活中的民俗”的方法论研究,而是注意到其中的价值论意图;这有助于对民俗学的哲学之根进行深入剖析。
一、“生活转向”的价值论含义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的主流范式发生了重大的转换,这已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譬如,作为这一范式转换的重要参与者与代表性学人,刘晓春与杨利慧的总结具有相当程度的代表性。刘晓春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民俗学学者开始从单纯的民俗事象研究,转向在语境中研究民俗,……初步具备学术范式的意义”。杨利慧同样认为,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以表演理论为代表并在其“间接或直接的影响与推动下,当代中国民俗学的研究范式出现了一些重要转变,……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向后看’视角(backward-facing)逐渐为‘向当下看’所取代,对当下各种语境中的发生的民俗实践(the doing of folklore)的考察和探究已成为当代民俗研究的主流”。可以看出,两位学者对当代民俗学研究主流的概括基本是一致的——考察“语境中的民俗”或从语境考察民俗。这也是学界的一般看法,虽然不同的学者在选取标志这一范式的关键词时会有所侧重,如整体研究、生活研究、表演研究、语境研究等。
同样获得普遍认可的,是高丙中的博士论文《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在这个学术转型中的重要意义与影响。如杨利慧所言,“整体研究”的主张在该著中得到了“全面、深入的论述”,“对中国民俗学的当代转型起到了一定的启蒙作用”。吕微也认为,在高著出版(1994年)以来,“中国民俗学经历了从传统的文本研究、文化研究、事象研究向当代的语境研究、生活研究、整体(事件)研究的学术转型,在这样一个学术范式的大转型过程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发挥了关键性的引领作用”。在笔者看来,高丙中对这一民俗学新范式的相关命名如“民俗生活”具有更高的理论总结意义,其他诸如得到学界广泛响应的“整体研究”、“语境”、“表演理论”等概念、方法都是服务于这一对“民俗”的全新理解的:民俗是“生活”而非“文化”。而这一理解实际上又是对钟敬文先生八十年代初对中国民俗学根本任务之命题——“民俗学的记述和研究,是以国家民族社会生活中活生生的现象为主要对象的”——的展开。因此,本文选择“生活转向”来指认中国当代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的这一范式转换。
如果我们做一更细微的划分,这一转向实际包含宽泛与严格两种理解。在当代,民俗的“生活属性”获得了普遍的认可,“生活”成为理解民俗的重要参照系,这可以看作是宽泛意义上的生活转向之表现;而对采用语境、表演诸理论进行的民俗及民间文学研究,可以看作严格意义上的生活转向之表现,前引刘晓春及杨利慧文中指出的代表性著作可以归入这一类。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书目几乎囊括了国内绝大部分活跃的中青年学者的博士论文或代表作。
但在这里值得提出一个更为基础性的问题:如何总结人文科学的范式转变?范式是一个被广泛采用但含义并不明朗的概念,诸如研究领域的转移、主题兴趣的变迁、解释模式的提出,以及某种方法的突出运用,都有可能被看成研究范式的转换。不过,新的研究范式最引人注目之处,往往是其方法方面。但如果仅仅从方法的角度理解、运用某种范式,就远离了科学尤其人文学科的根本性质及原则。对于一般的科学研究而言,研究方法并不是孤立的、核心的要素,实际上,真正具有典范品质的研究范式,必须包含两个层面:即价值论层面与方法论层面。通俗而言,方法论解决“怎么研究”的问题,价值论要回答“为何研究”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人文学科的价值论又有更具体的规定,它指的是这种研究人类自身的学问对我们的存在所具有的价值或意义,用伽达默尔的术语,即是区别于“方法”的“真理”,而用中国传统哲学的术语,这是区别于“术”的“道”的层面。因此,人文学科的价值论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可随意规定的研究目标,而是对学术工作及研究方法的一种内在的、根本的要求:一项研究对于我们自身(的价值、目的或“天命”)的意义。因此,如果一种研究方法缺乏价值论层面的规定,或对这一规定没有清醒的自觉,那么任何研究方法其实是盲目的或无用的。同样,对于前人学术的评价,同样要着眼于其价值论层面,抛开价值论来讨论研究取向存在的理由、以至学术的进步与更替,就是一种盲目的臆想。
从这个角度来看,前引两文对当代民俗学研究范式转换的总结,实际上是是局限于方法论层面的。语境、表演、生活整体、立体性、民俗志、田野调查等等这些涉及研究概念、方法,甚至工作方法的表述,都是对“如何研究”的说明,但对使用这些方法究竟要做什么、这样做对我们自身及研究对象有何意义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意识的、清晰的说明。实际上,这不仅是总结者的问题,毋宁说是生活转向范式自身突出的问题。毋庸讳言,当代中国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中的显著特征,就是对方法论的过度重视与对价值论的过度忽视。正是出于这一深层考虑,笔者选择了包含价值论倾向的“生活转向”来命名这一范式,而没有使用“语境”与“整体研究”等仅属于方法论层面的概括。
因此,对于这一被学界普遍认可的范式,我们还面临一根本性、前提性的任务:追问“生活转向”的价值论目标究竟是什么。这篇文章的任务,就是澄清当代中国民俗学三十年范式转换中潜在的价值论追求(我称之为“解释学意图”),经过这么一番正本清源的工作,我们才能判定“生活转向”在当下的意义与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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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folklore-forum) 【本文责编:谷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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