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怀特历史哲学基本理论观点的表述,往往是由大量来自当代不同学科理论成就的概念组装而成,并因而给人们的理解带来了不同程度上的障碍。这里所要做的,是对怀特理论的内涵进一步进行概要的分析,以彰显他一些根本立场赖以展开的理论逻辑。
既往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持有这样一种“常识”性的看法:历史研究的产物并最终体现在其产品——历史著作——中的,乃是对历史事实的确认和对历史事实之间相互关联的解释。历史著作作为历史研究的成果体现,其真理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历史事实的原原本本(literal)的忠实陈述;再就是对历史事实及其相互关联之间的解释要符合于某种既定的模型——对于亨佩尔和卡尔·波普尔这样的覆盖率模式的支持者来说,是要符合于科学解释的模型;而对于许多职业历史学家来说,则是要符合常识性的解释模型。即便在海登·怀特之前对于叙事的历史话语形式进行过探讨的若干位分析的历史哲学家(如德雷、丹图、莫顿·怀特、伽利等人)那里,他们所关注的也是叙事的表现和解释的功能,他们所注重分析的则是叙事语句或者叙事语句的简单组合,并将叙事的解释功能纳入某种常识性的解释模式。如德雷秉承柯林武德而来的行动合理性的解释模式,或伽利将历史叙事所具有的解释功能归于所讲述的故事的可追踪(followable)性。对事实的忠实陈述和解释必须符合某一模型,这双重的信条使得人们很少能够从历史著作作为一个文学制品的整体这一显明特征出发,来对历史叙事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
历史学家通常所面临的任务,简单说来就是要将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序列(即编年)转化为叙事。我们可以借用怀特最为简单和抽象的符号表达的方式,来讨论这一转化过程。[31]我们先假定有下列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对事实的真实陈述:
(1)a,b,c,d,e,……n,
这些以编年方式排列的事件要获得意义,需要将情节和论证的成分引入其中,来对它们进行描述和说明,从而赋予它们以意义。然而,我们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构思情节和论证的方式,在不改变它们的时间顺序的前提下,赋予它们以不同的意义。于是,我们可以得到如下这样一些序列:
(2)A,b,c,d,e,……n
(3)a,B,c,d,e,……n
(4)a,b,C,d,e,……n
(5)a,b,c,d,E,……n
其中大写的字母表示在事件序列中被赋予了特殊有利地位的那些事件,它们因而具有了解释的力量,或者是作为可以解释整个序列的结构的原因,或者是作为该序列所构成的某种故事的情节结构的标志。比如,在(2)中,大写的A作为事件序列的初始原因,随后所发生的一切事件都可以通过最终追溯到它而得到说明。一切决定论的历史观都属于此类。又如,在(4)中,作为故事情节中段的C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前此所有的事件都因为导向它而得到说明,后此的所有事件则都因为可以追溯到它而得到解释。而在(5)中,一个最终的事件作为全部故事所趋向的目的,它规定了一切此前事件的意义和合理性。奥古斯丁《上帝之城》中的那种神学历史观,以及黑格尔那种自由意识之充分实现自身乃是历史发展最终鹄的的历史观,都是此种模式的体现。[32]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同样一些事件或事件序列,完全可以被纳入不同的叙事模式,从而获得不同的意义和解释。另一方面,叙事所做的就是,通过对某些因素的选择性强调和赋予其特殊地位,通过将某种类型的情节和论证模式(并由此将特定的伦理蕴涵)施加于事件序列之上,而将事件序列转化成为某种意义模式。这种意义模式就体现在历史叙事话语的言辞结构(verbal structure)中,而那是任何对于这些事件的原原本本的表现(representation)都无从产生出来的。人们一向认为,要对某一特定历史话语作出评判,需要考察(1)个别来看的事实性(单称存在)陈述的真值,以及(2)分开来看的这些陈述之间的逻辑关联。除非历史话语经受住了这样两个方面的评判,才能够认为,它表现了实在的历史事件[33],并为之提供了解释。[34]然而,对于作为一幅整体历史构图的叙事而言,单从这样两个方面着手,就能够有效地对其本身的内容进行评判吗?
在许多人看来,历史研究的使命就是发现真相、呈现新的事实,并提供对于事实的新的解释。要紧的乃是事实的真实性和解释的合理性。历史写作在反映历史研究的成果时,不可避免地在不同程度上会引入修辞的语言形式和文学手段,但这些成分并没有实质上的重要性,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妆饰而已。古典史名家莫米格里亚诺(Arnaldo Momigliano)最典型不过地表明了这样的立场:“倘若一个历史学家偏好以部分表现整体,而不是以整体来表现部分,这又有什么关系?不管怎么说,我不在乎一个史学家选择是以史诗风格来写作,还是在他的叙事中引入演说。我没有理由偏好提喻的史学家甚过反讽的史学家,或者反过来……”。怀特针对这样的立场反驳道:
然而,事件是被以一种柏拉图式的实在论的方式表现为整体中的部分(其意义是从个别来看的任何部分都无法领会的),还是整体被以一种唯名论的方式表现为不过是其各个组成部分之和,这一点的确关系甚大。它关系到人们所能指望从对于任何系列事件的研究中所能得到的真理。我相信,即便莫米格里亚诺也会承认,选择将某些种类的历史事件以滑稽剧风格表呈出来,不仅是在趣味上的堕落,而且也会扭曲有关它们的真相。……当我以讽刺的模式谈到某人某事或对某人某事说话,我不只是在给我的观察和见解披上一层机智的外衣。我说的有不同于而且多于我原原本本层面上的东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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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本文责编:谷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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