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绝大多数社会认为,不仅动物具有与人类主体相同的本性,无数的植物,天和地的“自然”属性,甚至人造物也同样被认为是“人”,或者至少在物质构造上是跟人一样的,即便程度上不同。早期来中国的耶稣会传教士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利玛窦认为整个这些看法都是疯癫的,并且嘲笑它:“如果让我告诉外国人,在中国,受过教育的人认为动物、植物、金属、石头都有像人一样的智慧,他们一定会目瞪口呆的。”利玛窦无法理解的地方在于,中国人并没有在自然和文化之间作出极端的区分,他们也没有在有智识者和物质之间作出系列区分,而这些区分长期以来已经嵌刻在基督教没有灵魂的自然世界观念中,后来笛卡尔则把这些区分加以系统化。
但是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哲学家们并不支持笛卡尔;对他们来说,存在的基础是人性而不是物质性。在印第安人看来,包括动物、植物、天体、河流、岩石和其他陆地上的事物,以及刮风或打雷等现象,还有烟斗、罐子等人造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有灵魂,相应地具有意识和意向,其中绝大多数都有清晰的交流能力。
四、文化即人性
我们过的是象征性地组织过的生活,与自然的区别就是我们能如此生活的能力和需要。何谓象征性地组织过的生活呢?就人性的意义而言,依据文化而生活,就意味着依照我们有意义的决心和生存对象而生活。因此,人的文化一定先于我们作为物种的自然性:文化存在了200万年乃至更久,在时间上它要早于智人10到15倍。事实上,人类生物学家所谓的“解剖学上的现代人”仅仅出现在5万年前。相应地,人类生物学家正接近这样的观点,即人的大脑是一种社会器官。它是在为维持相对扩大、复杂而团结的社会关系的压力下进化的。这种“压力”将其变成文化性动物。
在200万年中,我们在文化的选择下生物性地进化。我们并不是、曾经也不是一块“白板”。
除了那些认为孩子是已故亲人化身的人外,普遍的看法是,婴儿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孩子也不是未经驯化的动物。社会化是一个过程,孩子们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思想或精神的成熟而成为人。如果说只有当孩子们参与到相应的社会实践中才成为完整的人,那么,人性就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没有什么事情,比如人性,不是依赖于文化的。
概括地说,物种的生物性特征其实是象征性地被赋予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文化即人性。例如,最能说明文化和人性之间关系的,不是所有文化都有性,而是所有的性都有文化的内涵。除了性,其他内在的需求、冲动或性情,都取决于象征性定义,因而也就取决于文化秩序。
我的谨慎结论就是,西方文明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人性的错误观念之上的。像新自由主义那样,将人贪得无厌的自私自利提升到普遍美德的地位,这种做法确实危及到我们的存在。
(本文是萨林斯教授在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与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论坛”上的开坛讲演,发表时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所加;罗杨译)
本文原载:《文汇报》2008年10月19日 第6版:文汇·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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