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干之歌》本为《阿于歌》
吐谷浑是曾经活跃在我国西北的一个古代民族。“吐谷浑自永嘉之末,始西渡洮水,建国于群羌之故地,至龙朔三年为吐蕃所灭,凡三百五十年。”
唐高宗龙朔三年(663)亡国的吐谷浑人,部分附于吐蕃,部分被唐安置。唐末五代,吐谷浑人急剧分化融合于其它民族,宋、元、明、清时期,吐谷浑人以“土人”的称谓见于史籍,同时进一步分化融合于汉、藏等民族之中。现在我国五十六个民族之一的土族,被认为是吐谷浑人后裔融合部分蒙古人形成的一个民族。
“吐谷浑,本辽东鲜卑徒河涉归子也。涉归一名弈洛韩,有二子,庶长曰吐谷浑,少曰若洛廆。涉归死,若洛廆代统部落,别为慕容氏。涉归之存也,分户七百以给吐谷浑。吐谷浑与若洛廆二部马斗相伤,……于是遂西附阴山,后假道上陇。若洛廆追思吐谷浑,作《阿干歌》,徒河以兄为阿干也。子孙僭号,以此歌为辇后鼓吹大曲。”
吐谷浑之名,后被其孙吐延立为氏族、部族、政权的名称。若洛廆(也称慕容廆)作的这首思兄之歌《阿干歌》,遂成为有文献记载的最早的鲜卑族民歌。
在现行通用史籍中,这首思兄之歌有几种不同的称谓——
如上引《魏书》:“作《阿干歌》,徒河以兄为阿干也”。
《宋书》:“后廆追思浑,作《阿干之歌》。鲜卑呼兄为‘阿干’。”
《晋书》:“鲜卑谓兄为阿干,廆追思之,作《阿干之歌》。”
以上三书,均为现在通用的中华书局点校本。歌名的不同之处是字数的不同:《魏书》三字,径称《阿干歌》;《宋书》、《晋书》四字,均称《阿干之歌》,较之《魏书》,多一个“之”字。
笔者认为,这个“之”字,明显是汉族文人的用法。作为公元300年前后的鲜卑民族,恐怕还不理解这个“语助词”的妙处,甚至连宋太祖“助得甚事?”的牢骚可能也还发不出。这个“之”,同现存的北朝民歌中那些被雅化了的词语一样,都不是民歌中原本的词语。就这一点而言,笔者认为,《魏书》的三字歌名,更接近原本的歌名。
就这个歌名,中华书局1974年版点校本《魏书》,透露了一个细节。原来,《魏书》中的《阿干歌》,并不称《阿干歌》,而是《阿于歌》。
《魏书》卷一百一的校勘记〔一六〕“作阿干歌徒河以兄为阿干也”的校记如下:
诸本及《北史》卷九六、《宋书》卷九六“干”并作“于”。殿本《考证》云“‘于’应作‘干’,《晋书》卷九七鲜卑谓兄曰‘阿干’是也”。按《通志》卷一九五《吐谷浑传》也作“干”。我国东北诸族及蒙古语称兄音近“阿干”,知“于”字讹,今据《晋书》、《通志》改。
这条校勘记太重要了。原来,不仅此前各种版本的《魏书》中,这一词语都作“阿于”,而且《宋书》、《北史》中,也都作“阿于”。现在,统统被改作了“阿干”或注为“‘于’为‘干’之讹”。
校勘者的理由有两条:一、《晋书》、《通志》作“干”;二、 我国东北诸族及蒙古语称兄音近“阿干”。
前一条理由,违背古籍校勘的基本原则,正如史学家缪钺所说:“《前燕录》及《宋书》、《魏书》之撰著均在《晋书》之前,三书均作‘阿于’,惟《晋书》作‘阿干’,以校勘古书之惯例衡之,应谓‘阿于’是而‘阿干’误。”
《晋书》唐人作,《通志》宋人作,而《魏书》、《宋书》均南北朝人作。以后代之书校前代之书,这样的低级错误,对于博学的校勘者而言,应当是不可能出现的。那么,做出这一决断的砝码,便是“我国东北诸族及蒙古语称兄音近‘阿干’”这一条理由了。
作为严肃的史籍校勘工作,在缺乏充分的历史语言材料印证的情况下,仅仅以现代语言的“音近”来推测一千六百多年前的鲜卑语,从而否定前代的多种史籍记载,显然是不够慎重、无法服人的。缪钺先生对此也有高论:“盖鲜卑语文,亡灭千年,后世manz**、蒙古、土耳其语与鲜卑语之关系如何,尚在不可确知之列,若广泛比配,阐释其意,岂能免附会穿凿之讥。”
但缪钺先生又以《魏书》中有“拜内行阿干”、“阿干长”之称,疑“阿干”释兄,为“阿干长”的引申义,应“似从《晋书》作‘阿干’为是”。
缪钺先生这一论断,可谓“得之东隅,失之桑榆”矣。
笔者认为,《魏书》中“内行阿干”、“阿干长”之“阿干”,以释“干事”、“执事”为妥。胡三省认为,“内行阿干”,为“内廷行走”之义。笔者以为,此论贴切,“行走”可视为“干事”,“阿干长”即今“干事长”,与“兄”并无牵涉。
唐人所作《晋书》中的“阿干”,出自传抄过程中笔误的可能性极大。以此“阿干”否定“阿于”,起始于清人全祖望、赵一清,又被日本学者白鸟库吉所认同,继而为众多的当代学人所沿袭,几成定论。
全祖望、赵一清在先后校刊《水经注》时,就“屯皇东南四百里阿步干鲜卑山”一语,认为“即兰州之沃干山”、“今兰州阿干山谷、阿干河、阿干镇、阿干堡,金人置阿干县,皆以《阿干歌》得名。”
这一论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沃干”一名,三国时期即已出现。
《三国志·魏书·陈泰传》:“维乃缘山突至,泰与交战,维退还。凉州军从金城南至沃干阪。泰与经共密期,当共向其还路,维等闻之,遂遁,城中将士得出。”
此为魏蜀洮西大战后狄道城(在今临洮县)解围的情况,“沃干”一名首见于此。
关于“沃干”,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有详解。《读史方舆纪要》“临洮府·兰州”条下载:“沃干岭,在州西南。……旧《志》云:岭在晋兴郡大夏县东南,洮水西北。自凉州济河,必度沃干岭,乃至狄道。”[url=#_ftn14][14][/url]又,“阿干河,州西三里。源出马寒山,至分水岭分为二:南流入金县,为阁门河;北流入兰州阿干峪,为阿干河。”又“金县”(今榆中县)条下载:“马衍山,在县西南三十里。山雄秀甲于郡境,即马寒山也。盘亘深远,与狄道县及兰州接界。”
可见,《三国志》中的“沃干阪”,即顾氏所谓的“沃干岭”、“马寒山”,也即今兰州市南部的马衔山(又名马啣山),位于今兰州市、榆中县与临洮县之间,阿干镇在其北麓。
《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通鉴》均系魏蜀狄道之役于正元二年(255)。则知,在吐谷浑西迁之前五十年左右,“沃干阪”(即沃干岭、阿干山,沃、阿音转)之名已经存在,故全祖望、赵一清等人“阿干河、阿干镇、阿干堡,金人置阿干县,皆以《阿干歌》得名”的论断,显为穿凿附会之词,其论断可以彻底推翻。
而白鸟库吉等以“后世manz**、蒙古、土耳其语”追索古代鲜卑语义的做法,已被缪钺先生所驳,没有再加讨论的必要。
至此,中华书局《魏书》点校本以“干”是而“于”讹、以“干”代“于”的做法,可以彻底否定。
综上所论,《晋书》所载“阿干”之“干”,为“于”之讹形,系传抄之误。其所谓“《阿干之歌》”,应以《宋书》、《魏书》及《北史》所载之名为是,作《阿于歌》。
又,《太平御览·乐部(八)》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燕录》:“廆以孔怀之思作《吐谷浑阿于歌》,岁暮穷思,常歌之。及垂、儁僭号,以为辇后大曲。”故此歌全称应为《吐谷浑阿于歌》。又,北魏、隋唐乐府中有采自吐谷浑国的“北狄乐”《吐谷浑》,当为此歌之流韵(见后考)。故《吐谷浑阿于歌》,又省称为《吐谷浑》、《阿于歌》两名,以《阿于歌》最为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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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2015-1-9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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