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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贵阳召开。会议听取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涛代表秘书处就学会二级研究机构建设情况所做的汇报,并就不遵守学会章程和共建协议、长期不组织学术活动、长期不与学会联系的二级机构给予撤销或警告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根据《中国民俗学会章程》和《中国民俗学会二级研究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定——
一、从即日起撤销我会两个下属二级研究机构的名称和机构,此后凡以下述机构名称举办的活动均与我会无关:
燕京民俗研究和开发专业委员会
建筑民俗文化专业委员会暨西江工作站
二、会议还决定,对以下两个二级研究机构给予警告,并限自本通告公布半年内予以整改:
“万和宫”和文化教育基地
中国钱王传说研究中心
自1994年以来,我会已设立各类二级研究机构26个(撤销2个后还有24个),作为学会组织建设和学术研究布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二级研究机构在增强学会凝聚力、深化专项研究、服务地方社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希望各二级研究机构、各个共建单位,努力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各类学术活动,为民俗学的学科发展和服务社会做出贡献。
中国民俗学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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