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国现代民俗学概论的最初酝酿,是以1928年《民俗》周刊上有关民俗学性质等问题的讨论为起点,经过译介国外人类学派的著作到独立进行思考,当时的民俗学者形成了关于民俗学概论的一些深入认识。经过40年的停顿,在上个世纪80年代民俗学恢复建设之初,民俗学概论的书写在接续历史的基础上取得了收获。钟敬文主编的《民俗学概论》具有建设和规范的意义,包括“生活文化”的民俗定义和民俗文化分类体系都影响了众多民俗学者的研究和社会对民俗学的认知。这种影响是积极的,但是随着时问的推移,当社会生活发生巨变之时,现有民俗学概论已滞后于民俗学研究的进展,所以需要及时吸纳在民俗学调查研究中形成的一些新思想和新经验,使民俗学概论的书写能够与时俱进。
关键词:中国现代民俗学;民俗学概论;钟敬文;生活文化;参与社会发展
本文所说的中国现代民俗学,大体是指与研究民间文学有所不同的研究全部生活文化传统的学科。作为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中的民俗学,一般来说是将民间文学(民间文学研究)或称民间文艺学包含在自身之内,但有时又将后者看作属于文学研究领域的另一种学问。从两者的概论著作来看,也是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这与欧美一些国家学术体系中的民俗学(folklore)以研究口头传统为主兼及研究其他大众文化传统的情况有所不同。民俗学概论,是对于民俗学基本理论,包括学科的性质、概念体系、民俗分类学、研究方法论等进行综合说明和陈述的著作,是为进入民俗学研究的人所准各的基本参考书。民俗学概论虽然并不一定代表该学科研究的最新发展,但是它对整个民俗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实践都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对于社会上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士和广大读者都会发生先入为主的影响。因此总结中国现代民俗学概论写作和其中所表现的学术思想,就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本文将在回顾这方面学术历史的基础上,提出关于今后可能怎样重写民俗学概论的一些想法。
一 中国现代民俗学概论书写史的回顾
(一) 民俗学性质界定与概论体系的初创阶段(1925-1943)
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发端,从学术共同体的初步形成来看,应以1918年开始的北京大学“歌谣学运动”为主要标志。这个运动中,也提出了“民俗学”的概念。这就是1922年12月创办《歌谣》周刊,在其“发刊词”中说明了搜集歌谣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民俗学的研究,认为“歌谣是民俗学上的一种重要资料”,“民俗学的研究在现今的中国确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业”。二是为了发现歌谣的文艺价值,即“表彰现在隐藏着的光辉”,同时根据“人民的真感情”,使新的“民族的诗”得以产生。
但是,说到中国现代民俗学概论书写历史的起点,如果以最早讨论民俗学一般理论为标准,则是在1925年,这一年,何济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民俗学大意》一文,参考法国人燕尼及其他人的一些著作,系统地叙述了西方民俗学的历史和研究范围、方法、类分等基本理论,还就故事与传说、歌谣与跳舞、游戏与玩具、礼俗与信仰、房屋器用与衣服、民用的美术等诸多研究领域和课题方向进行了精要的论述。难能可贵的是,文章中所鲜明主张的一些观点,特别是与其他一些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作比较之时,得出的关于民俗学所具有的独特学术性质的看法,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作者指出民俗学“所观察的是活在于现实的事实”,虽然会借助于历史法,但是不能单用历史法,如果“每到一地只问其名胜古迹,而不肯直接去看活在眼底的民生状态,日常情形亦是受历史毒而使民俗学鲜进步之因。”“民俗学家观察事实不特不当以这种事实只关系于过去,而且要以其为一个种子,向将来为无穷的发展的。”“社会生活日新不已,则民俗学的研究亦无有息时。”这都是关于民俗学作为“现在学”的比较透彻的说明。
广州中山大学主办的《民俗》周刊创刊号在1928年3月刊出,其中的“发刊词”提出了关于民俗学研究目的的认知,登载的何思敬“民俗学问题”一文,最早讨论了民俗学研究对象的范围和分类体系、研究目的等理论问题,认为“民俗学倘专格folklore而言,则我觉得先要参考英国的情形”,所以在就直接参考了英国学者班尼(C.S.Iiurnc)所著《民俗学手册》(The Hand Yook of Folklore)中的论述。这一期创刊号还登载了钟敬文《数年来民俗学工作小结账》,也用班尼《民俗学手册》提出的民俗分类体系来总结民俗学研究的成绩与不足。可见,在1928年尽管还没有出现中国学者自己写的民俗学概论性质的著作,但是当广州中山大学成为全国民俗学的中心以后,关于这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等问题已被学者们开始讨论,为以后中国现代民俗学概论的书写造成了必要的学术氛围。这也说明,当民俗学成为中国学者从国外引进的一门现代学术,几乎同时就开始酝酿中国民俗学概论的写作。
1934年,方纪生著《民俗学概论》和林惠祥著《民俗学概论》分别出版,从书中所采用的学科定义、分类体系来看,都受到当时国内学者关于民俗学讨论的影响,基本上是接受了英国人类学派的民俗学理论。但是,直至1940年代初,关于民俗学的学科性质、名称、研究目的等问题,都陆陆续续地还有所讨论,说明中国学者为了建立中国自己的民俗学,始终没有停比思考。罗致平在1942年和1943年的《民俗》季刊上发表“民俗学史略”,是1949年以前能够见到的最后一篇关于各国民俗学一般理论和流派研究的论文。
总结从1925年到1943年这一阶段民俗学概论方面研究和写作,最值得注意的应该是以下四种学术思想的提出。
第一,民俗学与人类学、民族学的密切联系
江绍原的译著《现代英吉利谣俗及谣俗学》的“附录七”中讨论了folklore,Volkskunde和“民学”这几个学科名称的关系。他赞同一些欧美学者的看法,认为德国的Volkskunde(民学)比英国的folklore(谣俗学)所研究的范围更宽泛,和德国的民族学非常接近。他同时主张用“民学”来代替“民俗学”这个名称,因为后者从日文的译名借来,在中国“颇有被误解为民间风俗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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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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