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周宗教观念转变的伦理意义
“比较宗教学”的创始人麦克斯·缪勒(F.Max Muller,1823—1900)在其《宗教学导论》中试图对古代宗教信仰的核心特征作出概括。关于旧约和新约代表的基督宗教的宗教信仰,他认为他们的宗教主要是崇拜“历史中的上帝”,他们的上帝影响个人、种族和民族命运,而不掌握自然力[8]66。对印度的古代雅利安宗教信仰,他认为它是对“自然中的上帝”的崇拜,这个神不是以人的心灵为其屏幕,而是以绚丽多彩的大自然为其面纱[8]66。麦克斯·缪勒又在其《宗教的起源与发展》中主张,有三种神灵观念发展的形态,第一是单一神教,信仰许多独立的神,众神之间不相从属,众神来自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属性,在各自领域都是至高无上的。第二是多神教,信仰许多神灵,但与单一神教不同,所有单一神被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出现一位至高无上的神,其他所有神都从属于它,而至上神以外的众神之间是平等的。第三是唯一神教,即否定所有其他神,只追求一位至高无上的更真更善的神[9]第6章。
从卜辞记载的祭祀对象和周人礼书记载的祭祀对象来看,在中国上古时代很长一个时期,宗教信仰具有相当程度的多神教色彩或倾向。“有天下者祭百神”的传统大概自夏商到两周一直未变,殷人信仰中虽有帝和帝廷、臣正的观念以及祖先神灵宾于帝所的信仰,但民间社会祭祀的山川、河伯等“百神”似乎与帝并无统属的关系,周代亦然。因此,有理由推断,在帝的观念以前,古代的神灵信仰认为存在着数目众多、特性各异、不相统属的神灵鬼怪,而统一的至上神“帝”的观念较晚才产生,是与人间社会组织结构进化相适应的。而从周代的祭祀文化来看,作为祭祀活动的基础的神灵信仰,包括作为超自然力初级形态的精灵,也包括死后存在的生命亡灵(当然主要是祖灵),和各种天地自然神祇。所谓自然宗教就是把自然的力量看作一个不可理解的存在,相信自然本身就是神灵,并将其人格化和对其顶礼膜拜,人们认为自然是由超自然的神灵创造和支配的。在从殷商文化到周代文化的发展中,从思想上看,殷人的自然宗教信仰虽然通过祭祀制度仍容纳于周代文化中,但周人的总体信仰已超越“自然宗教”阶段,而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尚书》的周书主要记述了周公的思想。作为古代政治文献的典籍,与卜辞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尚书》周书突出的是作为人世历史及命运的主宰。由此来看,在殷商和西周时期,人们世界观的重要区别,不在于商人是否以“天”为至上神,因为如果“天”只是有人格的“皇天震怒”的天,那么在信仰实质上,与“帝”的观念并无区别。事实上,在许多文献中二者是等同的,或可以互换的,很难明确分别。商周世界观的根本区别,是商人对“帝”或“天”的信仰中并无伦理的内容在其中,总体上还不能达到伦理宗教的水平。而周人的理解中,“天”与“天命”已经有了确定的道德内涵,这种道德内涵是以“敬德”和“保民”为主要特征的。用宗教学的语言来说,商人的世界观是“自然宗教”的信仰,周代的天命观则具有了“伦理宗教”的品格,人们已经开始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自然和神。所以,周人所提出的新的东西并不是一种新的宗教性,而是它所了解的“天”的道德意义。
比照这种区分,殷商时代至少其晚期的宗教信仰,“以帝与帝廷为代表”,不是单一神教,而是多神教信仰,而且这种多神教的信仰在本质上,接近于雅利安人的自然神祇信仰“自然中的上帝”,也就是说殷人信仰的神主要反映了那时对自然力的依赖。但是很明显,周人的宗教信仰已经有些变化。他们信仰的最高代表是“天”,甚至是“天命”。以文王为代表的祖先神的地位有所上升,而“帝廷”的观念似乎逐渐在减弱。特别是,在周书中以及周人修改过的夏商书中,反复出现的主题是把“天”更多地理解为历史和民族命运的主宰,这更接近于旧约的信仰特质——“历史中的上帝”。固然,殷商时的自然神信仰仍有不少保留下来,而且可以相信,巫术宗教在民间仍保持影响。但是,天的信仰在最能代表文化发展的精英观念中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10]。
注释:
①绝地天通的传说见于《尚书·吕刑》和《国语·楚语下》。
②董作宾甚至认为殷人的信仰重心在于人鬼(《中国古代文化的认识》,收入裘锡圭、胡振宇编校:《中国现代学术经典·董作宾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627页)。
③侯外庐称殷人的帝是“全能的一元神”(《中国思想史》第一卷,第68页)。
④同上,第23页。
⑤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61页。李泽厚也指出,饕餮为代表的殷商青铜器纹样突出了神秘、恐惧、畏怖、凶狠和狰狞(《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第3639页)。
⑥陈梦家认为:“商人称‘帝命’,无作天命者,天命乃周人之说法。”(《尚书通论》,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7页)
⑦陈梦家在《古文字中的商周祭祀》一文中认为,商人的帝是生活生产的主宰,周人的天为政治的主宰(《燕京学报》第19期,1936年,第149页)。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殷人的帝不接受祭祀,而周人的天已经是祭祀的对象,虽然对天的祭祀权是君王所独占的。这应当和周人的天命观有关,既然周在人间统治的大命是上天所授,周王就理应祭祀上天。
⑧《孟子》梁惠王下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
参考文献:
[1]陈来.中国早期政治哲学的三个主题[J].天津社会科学,2007(2).
[2]程树德.论语集释(第四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0.
[3]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裘锡圭,胡振宇编校.中国现代学术经典·董作宾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5]吕大吉.宗教学通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6]吕大吉.西方宗教学说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7][英]弗雷泽.金枝[M].徐育新等,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8][英]麦克斯·缪勒.宗教学导论[M].陈观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9][英]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的发展[M].金泽,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10]陈来.春秋时期的人文思潮与道德意识[J].中原文化研究,2013(2).
本文原载:《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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