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融合之因由
融合也是神话史的要素,它说明神话冲突尽管是永恒的,但毕竟是有限度的。由于民族主体的确立,民族神话的主干基本不变;国家制度不变,则所祀神主大体一样。民族冲突造成的震荡,唯丰富了民族神话;统治集团间的冲突,不外是争取神话的垄断权,一般不改变神话的总体结构;民众的神话不能改变统治者的神话,它们分向各自发展,具相对独立性。承袭融合是神话生命力冲突中的较量,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中国神话的主流。
对炎帝、黄帝的情感,对龙凤的尊崇,几千年来未曾改变,而昊天上帝,社神稷神也总是占据神坛。这说明,无论社会这样变迁,主流神话总是不会改变的。这种不变体现了神话史的凝固性,而其凝固性的背后是神话史的要素——融合在发生作用。
神话之融合表现为对流行神话的认同。这种认同的发生是神话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造成的。王朝灭亡了,神话并未一同殉葬,它以强大的生命力继续存活着。新的王朝不得贸然改变民众的习俗,否则将产生变乱,这在中外历史上都有教训的。
中国古代的君王不是没有改变前朝神话与信仰的想法的,他往往都在传统的神灵面前屈服了。
夏王朝崇拜社神,社神是禹的化身。当殷人推翻了夏王朝,便想把夏代的社祀废除,然而没有成功。《史记·殷本纪》:“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汤作《夏社》是“言夏社不可迁之义”。为什么不可迁呢?孔安国解释说是“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不可,作《夏社》”,句龙即禹,因没有象禹这样有影响的神灵而不更变社神,这恐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宗教传统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全部改变,政权垮台了,神权依然有强大的生命,夏代的神话还在流传,夏人会更加怀念他们的祖神社神大禹。面对这一形势,殷商王朝作出了明智的选择,他们的社庙一仍其旧,他们象夏人一样崇拜大禹,果然换来了社会的安定。殷人甚至违心地把自己也说成是禹的后代,禹也是殷人的先祖,这作风一直延续到他们的后人春秋时的宋国君民那里,宋人祭祀祖先首先提到的是禹,而不是契或汤。《诗·商颂·长发》是殷遗民的诗,诗里这样写道:
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商人颂扬禹治水的伟大功业,故祭祀先祖时首先提到禹,把禹作了保护神。这里的“帝”是禹,则商是禹之子,禹是商人之祖。顾颉刚当年曾以此为证说明禹是殷人之神而夏朝不存在,禹被殷人奉为神是事实,这不等于夏王朝不存在。得出夏王朝不存在的结论是因为对神话史的承袭融合的规律认识不足所致。夏代的主神在商代活下来,并且在周代也甚有影响,周初武王以成功告天地是在殷王的王社里举行的,那里的社主还是禹。社神因其强大的传统惯性被人们所认同。
商人承夏制祀社神,同时祭祀自己的天神——帝喾。《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之次妃。” 殷人实为帝喾之后。殷神话因之充实起来。周胜商后,发生了如同商胜夏后一样的故事,殷人认了夏祖。周人得天下后,宣称自己的祖先也是帝喾,因而祭祀时“禘喾而郊稷”。《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嫄。姜嫄为帝喾次妃。”周人也无法改变殷人崇拜帝喾的习俗,不得不顺从之。但为了提高自己,颇为滑稽地把自己的祖先说成是元妃之后,而把殷祖契说成是次妃之后,可谓用心良苦。经过商、周两代的信仰,五帝系统中的第二号人物帝喾就这样在中华民族的神话体系中扎下了根。
作为统治阶级的神话,它只能在接受前代神话遗产的基础上才能作些偷梁换柱的工作,无法违背神话自身的发展规律。
民族的神话一旦形成,只要民族不解体,神话也就不会解体。如龙凤,它在形成为汉民族的统一标志前相互间曾发生过尖锐的冲突,而它于汉代稳定下来后,不仅不被外来神话所瓦解,相反,兄弟民族总是认同了它,并融化在它的怀抱里。神话史并不仅仅表现为前后的更替,融合叠加反倒更为突出。神话有整合文化的功能,正是这一功能使神话史融合众流以统一的面目出现,它使一个民族的文化有轨可循。
至于民间的神话,它更是一个自足的天地,外界的政治变迁很难引起民间神话内部结构的改变。
我们在分析神话史之冲突与融合的要素时,发现神话史的运动正是主流神话的运动,于是,我们便确立了研究神话史的基本立足点:把握主流神话,分析神话史的要素,认识其特性,神话史的面貌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注释与参考文献请见原文)
本文原载:《文艺理论研究》1995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河北教育出版社《二十世纪文学史论著萃编·神话卷》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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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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