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已经深刻影响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知识和信息获取平台,在社会文化领域也极大地改变了民俗文化的存在样态和传承方式,以草根文化和传统民俗事象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民俗学正在发生改变。当下人们对于外界信息不是被动接受,而是以更多样的方式参与到各种信息和知识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基于互联网时代民俗文化的新变化,民俗学需要调整和改变既有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向,重视网络环境下日常生活的民俗特征,以便更好地研究互联网时代民俗学产生的新议题。
过去的民俗学研究更倾向于关注地方性知识或地方性文化。在互联网时代,从空间上看人们仍然生活在特定的区域中,但借由网络与世界各地建立起广泛的联系,这其中就包括知识和文化的交流与互动。这种突破具体时空限制的交流,使人们的日常行为和文化生活相互影响的程度大大加深。一方面某种地方性文化可以通过网络更便利地为外部世界所熟知,另一方面各地方性文化也会互相影响并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此过程中,一些新的民俗现象不断产生并迅速传播。如对于当下流行的广场舞文化,许多参与者从网上下载教学视频进行练习,网络资源共享使这种文化形式呈现出跨区域的高度相似性,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民俗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民俗学研究者要想深入分析类似广场舞文化这样的新民俗现象,就要突破地方性文化的视域,从文化的跨时空传播视角对其进行思考和理解。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民俗学需要在过去文本分析、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增加网络调查及网络资料分析的研究路径。
民俗学研究者可以将田野作业从传统研究中的城乡地域空间转移到网络世界中来,进行“网络田野作业”。与传统田野作业相比,网络田野资料的获得相对容易,但材料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也更为明显,这对学者的研究提出了更高的理论要求和更严谨的治学态度。在强烈的问题意识引导下,研究者可以在网络上发现有价值的原始资料,还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与民俗文化继承者进行对话和访谈。互联网带来的民俗文化与社会生活转型,使得网络民俗志成为当代民俗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网络田野作业过程中,研究者要在民俗文化与社会发展议题之间建立起学理联系,并将这些联系用符合学术规范的文字呈现出来,这便是网络民俗志。网络民俗志的概念并非凭空创造,而是在传统民俗志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最早提及民俗志的概念,认为“民俗志是关于民俗事象的记录”,并在后续著述中将之不断完善。在他看来,民俗志对民俗文化进行体裁学分类并将之转化成文字,它不同于对异文化进行整体描述的人类学民族志。民俗文化研究者刘铁梁认为民俗志要与一定的“问题意识”相结合,这些问题应该对于学科基本理论及前沿课题研究的开展具有检验的和创新性的意义,“所谓民俗志不单是为别人的研究提供资料,它自身还是一种复杂研究过程和认识表达方式”。
网络民俗志不是彻底颠覆传统民俗志,而是研究视角的扩展及互联网时代研究理念的新表达。从学科建设来看,它拥有三个基本面向:一是作为文本类型,即基于网络田野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对某种特定民俗文化事象的文字记录;二是作为研究方法,即研究者在具体研究中应充分认识网络田野的独特价值和学术意义,转变传统民俗志中只是依靠田野实地调查的研究倾向;三是作为研究理念,即研究者通过关注互联网对传统民俗文化传承时空及文化分层等影响的分析,重新认识网络时代民俗事象的存在样态,同时对新出现的网络民俗事象进行体裁学方面的研究。
有赖于网络技术的发展,过去属于特定群体的民俗文化,现在受到更广泛的社会关注,甚至一些曾经长久保持神秘感的民俗仪式,也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被更多的人了解。这使过去以奇特民俗文化为旨趣的研究陷入无民俗事象可选的尴尬局面。民俗学者必须转变研究思路,从文化猎奇转向关注日常生活,不再以“新奇”为主要切入点和关注点,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民俗文化的现实意义。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被互联网影响甚至重塑的今天,民俗学研究者要广泛开展网络田野作业,认真书写网络民俗志,深入研究新民俗的网络传播特点,不断拓展和丰富互联网时代民俗学的研究视域。
(本文系2017年度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自主科研青年项目“‘新乡贤’的培育与乡村社会秩序重建研究”(2017QN04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7年08月31日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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