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少数民族神话可持续存在的生命原力,传承本身就是具有民俗属性的传统:在哪里由谁使用何种方式传授何种内容,又由谁来继承,皆具有稳定性、周期性和模式性(民俗模式的)。当代语境中,必须直面的是具有民俗属性之传承传统的弱化、断裂或消弭。一些具体措施的践行本身均可视为一种传承活动,但传承活动的选择意味着对神话叙事承袭的重构性,即意味着对相关传承要素和要素之组合的新解读和再设置。在由传承场、传承链、传承方式等所协调构就之传承传统的当代建构中,神话传统的要素和要素组合正呈现着新的图景。
项目、事件建设中传承场趋于世俗化、开放化和制度化。作为少数民族神话的讲唱传统得以延续的系统情境空间,仪式性传承场对神话权威的建构不仅具有即时性震憾力,还拥有对日常生活的后续性长效影响。当下,许多民族的重要祭祀仪式(如拉祜族“扩塔”、景颇族“目瑙纵戈”、彝族阿细人“祭火”、独龙族“卡雀哇”等)在作为“节”的再塑中,附加了更多的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现实诉求。这种传承场可能每一次都具有集中性,也会很隆重,但节日越来越热闹,仪式故事却越来越虚。
再塑的节日或仪式之外,制度化的传承班和歌唱比赛之举办正逐渐成为少数民族神话传承的重要方式。譬如,彝族阿细人的“先基比赛”便是新的传承语境中新模式的创建,该比赛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都由当地政府主导,竞赛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提高参赛歌手的演唱能力。还如,拉祜族的《牡帕密帕》自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定期举办的传承班便参与到传承传统的变革之中。传承班由地方政府负责各项具体事宜,是具有“学”的氛围的传承空间,多位受到认可的歌手集中一地向学员传授演唱技艺,主要采取先讲内容再一句一句教唱的方法。此种类型的传承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项目属性,其可能属于某个更为宽泛的文化项目,其设置、运行、维护等环节均有着既定文书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当然,在“赛”或“班”之中的传承,内在的、自然显现的、无须确证的权威已然变更,借助外来视角来确证传承动因的正确和传承效果的有效,逐渐变得更为流行。
项目化、事件化场域中的传承常常需要展现最精华、最有技巧的部分,这也不可避免地潜存着传承内容干枯化、认同度减弱的趋向。少数民族神话叙事中,关于天地、人类、文化起源的叙述自然是核心,但由于神话叙述和演唱中的很多词句和现行语差异比较大,大多数的古语已经停用或者直接消失,故而对所叙之事的陌生化和认同度减弱,常常出现片段化的记忆和娱乐化的理解。仅就吟唱内容来看,起源性叙事内容在所传承群体心目中的神圣性无疑已经减弱,隐藏在天地、万物、人类、文化等各种创世事件讲述之下的合理性、权威性和真实性已被“遗留物”、“奇异”、“好玩”等理解所取代。
在传承场的重组和再塑中,传承链的设置发生着变化。传统意义上的传承中,主体双方的“师”和“徒”是具有专业身份的民俗角色,这种主体之间的关系建构在较大程度上来自于社区生活的内部循环和自我运转。当代的图景中,传承主体的个体选择范围已经远远溢出熟人网络。除了对人际网络的横向拓宽,即便是在社区内部,普通随俗角色的参与也成为传承主体选择的改变之一。以彝族阿细人的“先基”传承来说,云南弥勒红万村的传习点是以老年协会为组织形式的传习组织,学唱《阿细的先基》的协会成员大多为村内的普通民众,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毕摩群体和歌手世界。对陌生关系的吸纳和对普通角色的开放,在一定层面上暗示着:如今的神话传承,已然不需倾注心力维系倾诉和倾听的深浸其中,而是转为追求“普及”——让更多群体“知道”,让更多个体“会唱”。毫无疑问,随着主体传播认知网络的不断拓宽,立体的神话图景可能会日渐塌陷和扁平。
传承链发生变化,传承主体的身份和角色行为随之适应,这便使得如何传承神话这一问题亦被重新规划和实践。在传承主体间关系的变化里,少数民族神话的传承在习俗生活中从不予以反思的日益养成,逐渐转向需要制定确定目标、计划的制度化培训。譬如拉祜族神话叙事中的“扎努扎别”系列,总是由日常生活中时常提及的俗话“养儿养女为防老,孝顺长辈是天职,莫学扎努短命鬼,多行善事多积德”来予以反复强调。与其相较,笔者最近田野中常遇到之事便是:参与到传承班培训计划的神话讲述者拿出装帧规范的书面文本,屡次提示,所学、所叙之故事都在这里,并不断强调目前的传承之事乃因其他重要的外来需要。
综上所述,神话传承曾深嵌于民众生活,在民俗主体对叙事文类、语言程式、主题模式等的认知和实践中,神话的传习和认同不是孤立地对话语或文字叙述的习得,而是在可见和不可见的表达、理解之中建构着能够相互支撑的神话习得体系。这种传承不是学习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展现,而是文化和生活的存在。显然,如今的传承之事,或所传、所承之事,已然更多偏向“一字一词”、“一句一段”、“一则一部”的输出和获得,它们在生活之外,或可说和生活分别两处。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拉祜族‘牡帕密帕’叙事传统的演述者研究”(14XZW035)阶段性成果)
本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09月04日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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