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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20 世纪50 年代以来,“遗产”或“文化遗产”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有了重大的变化和拓展。这一进程反映了国际社会从尊重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角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努力,也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持续在文化领域制定多边准则有着直接关联。而传统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区域的文化遗产保护,也随之越来越具有超乎文化领域的意义。通过梳理教科文组织相关公约的出台及其保护的文化遗产类型,进而对非遗名录项目进行大致的分析,就会发现以文化多样性推广人类共同遗产这一理念,不仅仅是文化领域的事情,而是越来越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涵发生深度关联,也在“一带一路”的话语体系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实践之间成为可资深入观察和总结的研究场域。
关键词:文化遗产;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文化多样性;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朝戈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审查机构成员中国民俗学会非遗项目评审工作团队(任期2015-2017)负责人之一。
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建设“中国史诗学”2017 年度项目的延伸性成果。
2014 年3 月27 日,习近平造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在其演讲中提出了“文明交流互鉴”这一重要思想:“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1] 2016 年8 月,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话语体系建设”[2]。那么,从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倡议回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称“教科文组织”)在文化遗产领域制定的多边公约,进而思考当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如何在21 世纪的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多维图景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兼及如何让中国多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带一路”话语体系中转化成不同文化间的对话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民心相通”这一“五通”之本,这些问题的讨论便构成了本文的基本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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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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