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萨满教的历史变容
蒙古族萨满教信仰历史悠久,萨满教信仰是在万物有灵论基础上产生的原始宗教形态。
时至今日,蒙古族的萨满教信仰已进入了衰落阶段。但衰落并非意味着很快就要消亡,蒙古族萨满教在外来宗教的冲击以及社会历史变动的影响下,在由盛变衰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灵活多样的生存策略。
复合化变容。萨满教以与其他宗教相复合的方式存续了下来。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之后,蒙古族萨满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萨满队伍发生分化,分成了亲佛派和排佛派。亲佛派蒙古语称“查干主根博”(意为白萨满),排佛派称“哈日主根博”(意为黑萨满)。亲佛派萨满主动吸收了很多藏传佛教的因素,而排佛派萨满则顽固地保留了萨满教的古老传统。亲佛派萨满的法服法器、祷词神歌以及仪式活动等都明显地受到了藏传佛教的影响。如,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后在蒙古族萨满的唱词中渗透了不少歌颂喇嘛教、向佛祖祈祷的内容,甚至有些蒙古萨满还穿上喇嘛服、改用喇嘛所用的法器。
科学化变容。萨满教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吸收了一些科学元素,使萨满医术得到了充实和完善。如来源于萨满医术的蒙医整骨学现已成为中国医学宝库中独立的一门科学。一些蒙医医生从萨满医术中吸收合理成分,使萨满医术以更加科学化的方式传承下来。这样的蒙医医生为数不少,他们目前仍然活跃在农村或城市。
艺术化变容。有些民族的萨满教音乐、舞蹈、神话传说等经过一段艺术化的过程变成了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以民间艺术作品的形式流传于后世。以蒙古族萨满的“安代”音乐为例,它现在已成为一种民间歌舞形式。“安代”最早是萨满治病的跳神仪式之一,几经变迁虽游离于宗教音乐之外,成为独立的音乐形式,但它与萨满音乐仍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和渊源关系。“安代”作为民间歌舞,其音乐、舞蹈及演唱形式都与古代狩猎歌舞有许多相似之处,而萨满音乐的最初来源就是狩猎音乐。由此可见,古代歌舞艺术被萨满吸收并保存下来,之后又送还于民间,“安代”就是一证。
民俗化变容。萨满教的部分禁忌、祭祀、仪式等渗透到民间民俗生活中,成为民俗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信仰萨满教的民族中,类似这种通过民俗化的途径保留下来的萨满教遗俗并不罕见。如蒙古族的祭敖包习俗,就是从萨满教的祭祀山神地神的自然崇拜传统中演变而来的。1999年8月,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郊外举行了一次由萨满主持的祭敖包仪式。该仪式尽管被称作“札林敖包祭”(意为男萨满的敖包祭),但参加仪式的大多数都是普通市民和牧民,可见该宗教仪式已带有明显的民俗仪式特征。
总之,古老的萨满教信仰通过复合化变容、科学化变容、艺术化变容、民俗化变容等改头换面的形式延续至今,并成为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得到传承和保护。
以发展观念对待和传承蒙古族萨满文化
在我国,一般人会把萨满教和迷信划上等号,把萨满教看作是一种愚昧、落后、需要破除的迷信。然而,根据我们调研的结果,萨满教和蒙古族的文化艺术、道德法律、政治哲学、民俗风情、医药卫生之间的关系很密切,甚至蒙古族的一些文化传统就建立在萨满教宇宙观和哲学观念基础之上。如果将萨满教简单看作需要破除的迷信,那么我们有可能将蒙古民族代代传承下来的传统文化统统看作迷信消除掉。
对萨满教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否则很容易得出一些极端而片面的结论。萨满教中既有迷信的糟粕,又有民族文化、甚至民间科学的精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是我们对待萨满教的正确态度。在萨满教的庞杂体系中确实蕴含着不少值得挖掘的民间民俗文化财富。
蒙古族萨满文化作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种精神文化表现形式,它不仅反映着人们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还反映着人们原始社会时期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追求,是探索蒙古族先民及后代审美心理和艺术特征的线索之一。
任何民族对待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的态度往往是较复杂的。既想保存传统文化,又想发展传统文化是各民族普遍存在的矛盾心理。然而所谓的“传统”都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任何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是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逐步累积而形成的。把传统文化看作停止不前、一成不变的观念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中应不断克服这种观念,用发展的观念来对待“活态文化遗产”,而不能够以“保存”“保护”的名义来阻挡或阻碍一些民族和相关族群的传统文化的合理发展。将传统的保存方式和新型的保存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实际的运作过程和工作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地调整和改进保存方式和保护模式,这样才能够达到既要保存和保护,又要开发和发展“一举多得”的目标。
我们认为,蒙古族萨满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可以有以下途径。
萨满文化实物保护。建立蒙古族萨满文化博物馆,收集、抢救、保存萨满鼓、萨满服饰、萨满法器、萨满神偶等与蒙古族萨满文化有关的民间民俗文物。与萨满文化实物保护同等重要的是对传统制作工艺的保护。
萨满文化传承机制的保护。传承是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民俗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文化,经历了世代的传承和发展才具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形态,而这一过程又是通过人们口头的、行为的方式来进行的。因此,这种以人为主体的世代传承的机制,成了民俗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旦离开了这一传承机制,民俗文化也就丧失了继续存在下去的力量。现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办事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杜晓帆指出:“由于口头和无形文化遗产的特殊性,我们必须注意,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不能用于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这些特殊的人类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第一,通过声像媒体或文字把它们的当前状态记录下来;第二,通过对传统艺人的帮助,把技艺传给后代,使遗产得以存活。”从长远意义上来说,后者对于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更为重要。它可以分为3种传承方式。
家族传承,就是指在一个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内部进行传承的方式。这是中国传统的民俗文化传承机制中最为原始,也是最典型的传承方式。
行业传承,就是指在一个行业内部进行民俗文化传承的方式,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师徒制,即由掌握一定技艺的师傅通过选拔和考验招收学徒,向徒弟传授知识和技艺,若干年后徒弟学满出师,继续招收下一代的徒弟。这在传统社会中是和家族传承同样普遍的传承方式。传统社会中,行业之间甚至行业内部都是存在激烈竞争的,因此,行业传承是有很多规矩的,涵盖了师徒传承从收徒到出师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师傅还是徒弟都要严格遵守。
社会传承,主要是通过学校、培训机构等,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员,系统地介绍相关知识,传授技艺,达到民俗文化技艺的传承和延续。社会式传承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型的民俗文化传承模式,比家族传承和行业传承更加广泛,它打破了家族传承和行业传承的局限性,扩大了传承人的选择对象,也让更多的人能有机会了解传统的民俗文化。
创新性保护。萨满信仰是蒙古族文化意识的载体,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状况,是研究蒙古族历史和社会文化有重要价值的第一手民间文化资料。记录、收集和整理工作,对各种民间文化的保护来说,是最基本的也是必要的保护方式,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最被动、最初级的保护方式。它的主要缺陷在于:第一,保护形式单一;第二,保护手段落后,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文字记录作为其工作的手段;第三,保护理念滞后。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民间文化如何适应时代继续生存,需要的不仅仅是记录式的保护,而是一种与现代文化和谐发展的创新性保护。
影视纪录与数字化保护。在晚近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学的民族志记述方法除传统的文字记录方式之外,还采取了录音记录、影视记录等方式。这对一些民族的“活态人文遗产”的记录、保存和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中国境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当时在云南做田野工作的学者看到独龙族、怒族、佤族、景颇族、傈僳族等民族中保留和遗存的种种“原始社会文化现象”,于是呼吁用影视的手段及时记录,遂得到文化部批准以及政府在财力、设备和人员上的支持。到1965年以前,以云南的少数民族为题,共拍摄专题纪录片20余部。当时并无国外民族志电影理论的信息,然而我国学者和电影工作者良好地合作摸索,确定了“如实记录”的基本拍摄原则,并将这类影片称作“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科学纪录片”。
充分利用摄影、录像、电影等影视人类学技术和手段,全面、系统地记录整理和保存各个民族具有较高历史学、美学、人类学以及民俗学价值的民俗、民间文化遗产,是目前抢救和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很好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对于防止由于工艺技术和民间文学保持者死亡而有可能失传的一些无形文化遗产的保存来说,这一手段是较理想的方法。
本文原载:《中国民族报》2017年8月29日,第06版:宗教周刊·论坛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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