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性研究方法的限制性
任何一种研究方法都如同一把武器,既有其锋利所在,也自有其局限性乃至危险性所在。我们虽然批评定量研究常常做得没有味道,但定量的规范训练还逼得那些研究至少看上去中规中矩。然而,我们更经常看到的是,质性研究做得惨不忍睹,讲故事变成了“说点情况”,社会学者做的研究远不如记者做的社会调查。那么,社会学在讲故事中都存在着一些什么样的陷阱呢?
1.“朴素经验论”与理论素养
各种社会现象弥散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只要留意观察就能尽收眼底。但要想透过某些特定的社会现象去把握社会结构的枢纽和社会运行的机制,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并不是田野观察和经验直觉,而是我们的问题意识。这种问题意识又是长期浸润在理论和历史中培养出来的产物。在这里,我们一定要反对那种“朴素经验论”,即那种以为进入田野就可以不受多少理论传统的熏染,以为经验直觉可以无须与任何理论传统辩驳、融汇就可以直接上升为新的理论的做法。笔者这里强调的理论素养,并非默顿意义上的中层理论。今天中层理论泛滥成灾,使理论成为剪裁现实、切割生活、包装学术八股的工具。但在笔者看来,即使是一个专业从事社会学经验研究的学者,也应该相对系统地学习西方社会学经典理论,一方面通过对西方社会理论的根植性的体察,比较深入地理解西方现代性的基本架构和西方文明的基本演变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触摸学术大家的博怀与锐识来培养我们自己把握经验问题的洞察力。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对相关的中层理论进行恰切精当的梳理,并结合自己对中国文化的体味和田野中的经验直觉,最后抓到真正具有洞察力的问题,而不是落入人云亦云、随风跟进的窠臼。比如,动员是抗争政治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西方学者关注的重点是专业动员,而中国学者关注的重点是所谓的“草根动员”。但以往的中国研究大多把焦点放在动员的工具层面——法律或政策,却忽略了动员的行动者层面。笔者在《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2007)一文中,一方面延续了《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2001)的问题关怀,即旨在揭示在表面冲突的官民关系背后共享的政治文化;另一方面又将这种问题关怀进一步聚焦到草根动员机制上,并着力勾画蒙在“抗争行动组织者”这层模糊面纱背后的鲜活的灵魂(应星,2007)。这种关注视角是由韦伯、福柯那样的思想大师所赋予其方向感和生命力的。笔者并非是说经验研究不能采用中层理论。事实上,我们在一篇经验研究的文章中往往只能述及中层理论。然而,问题在于我们现在的研究者往往只读中层理论,只为自己的经验研究临时去中层理论的工具库里挑选自己看似合手的工具,我们会觉得经典理论和大师著作过于庞大,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实质上也没有能力去触摸。岂不知古人早有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当我们的思考起点始终定位在中层理论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我们的研究绝不可能是上乘之作。
2.“家乡社会学”与样本选取
定量研究和质性研究都是通过研究部分来理解总体,因此,部分的选取甚为重要,但两者选取的逻辑机理是不同的:定量研究讲究的是经过严格的抽样程序的代表性;而质性研究讲究的是复杂性,这种复杂程度不仅仅是指场面的壮阔,声势的浩大,人物的繁多,过程的曲折,关系的交错,事件的叠起,时间的漫长,而且最重要的是要从中能感受到心灵的颤动(应星,2006)。现在的质性研究盛行一种笔者所谓的“家乡社会学”,似乎家乡自然地就可以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灵感源泉,以为费孝通回家写出过《江村经济》的名篇,我们也可以回家写出《张村社会》《李庄政治》之类的作品,全然不察我们自以为熟悉的家乡有些时候恰恰可能构成认识的屏障。定量研究者花了成千上万的巨资,花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经过了严格的抽样,研究了几百个村庄,然后经过严格的推算,告诉读者说,他们的研究结论足以代表整个中国农村。凭什么你回到自己的家乡说点情况,就敢说这代表整个中国乡村?在我们的生活世界,在我们的家乡,随时随地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但一个什么样的村庄故事具有足够的复杂性,足以与定量方法对几百个村庄的研究相媲美甚至超越那种大数据的研究?其条件甚为苛刻。因此,寻找这样的个案是极其困难的,有时甚至需要运气。而运气并非每个人都能碰上,即使你碰上了,也未必意识得到,抓得住。笔者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应星,2001)中就幸运地抓到了一个极其复杂的故事。对笔者来说,这样的故事是不可复制的,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因此,笔者在《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应星,2007)一文中进行了另一种尝试,即进行多个案的比较研究。虽然这些个案的故事较为单薄,但把这些有同有异的个案放在一起围绕“草根动员”机制来仔细比较时,也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展现出社会关系的复杂性。而现在的质性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单个案研究上,或至多进行两个个案比较,很少进行三个以上的多个案比较。那种零碎的、表皮的个案叙事往往成为证实或反驳某种总体概括的“个案”或理论分析的“例子”,丧失了个案叙事本身的生命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使用多个案分析就一定优于单个案分析。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我们对质性研究的复杂性有着怎样的理解。当定量研究者质疑我们的叙事的代表性时,我们完全不必胆怯,甚至根本不必理会,因为这并没有击中叙事研究的软肋所在。真正值得叙事研究者焦虑的是——如果没有极其丰富的素材,我们的叙事就可能是干巴零碎的;而如果缺乏独特的生命体验,如果我们把故事处理成既不说理又不动情的“材料”汇集,我们的叙事就可能是缺乏灵魂的。
3.修辞术与想象力
讲故事的成功不仅仅在于故事本身的复杂和精彩,更重要的是要靠研究者“讲”出来的。所谓“讲”,绝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术的运用。实际上,无论是材料详略的取舍,还是叙事框架的确定;无论是对事件关联的判定,还是对人物心迹的捕捉;无论是对叙事张力的呈现,还是对人物臧否分寸的把握——这一切都要依凭“社会学的想象力”,依凭我们的问题意识。在讲故事中必须体现足够强大的张力,容纳足够复杂的关系,展示足够微妙的细节。在这里,我们要反对的是记者式的讲述,诗性的语言。我们需要的是将理论的力量完全融化在故事看似“自然”的呈现中。福柯(1999)在他的杰作《规训与惩罚》一开篇,全然不动声色地剪贴了两个构成鲜明对照的材料:1757年对犯人达米安极其残酷、血腥的处死情景;以及1837年巴黎少年犯监管所犯人安静有序的作息表。福柯的这种叙事手法可谓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这正是一个思想大师想象力的展现,而不是一个文人笔法的产物。
4.民粹主义想象与“理智的正直诚实”
在田野调查中,我们经常置身在诸如“刁民”与“贪官”之类的对立中无所适从;而在思想立场上,我们又容易将自己的作品变成“左”右相争的战地。因此,我们对复杂性和具体性的研究常常被我们的政治激情、人文情怀或民粹想象所裹挟或遮蔽。而笔者在研究大河移民时,努力去突破“刁民与贪官”一类的道德对立,把尖锐对立的双方都放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的层面去理解,既理解双方在社会结构面前的无奈,又理解他们各自的“狡诈”与“执拗”之处。在田野中,有时热血沸腾,有时又寒冰浸身。而在写作中,则将热和冰统统化作了看似平静的叙说(应星,2001)。同样地,笔者在《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应星,2007)一文中,一方面尝试对那些草根行动者“去污名化”,另一方面又努力克服对他们所寄予的民粹主义想象。相对那种立场鲜明、爱憎对立、为民代言的做法,宁肯让自己的激情付诸“灰暗的、细致的和耐心的”(福柯,2001)谱系学追寻。用韦伯(1998)的说法,这是要去发现“那些让立场冲突的双方都感到不舒服的事实”。他将这种立场称之为“理智的正直诚实”,或“科学的禁欲主义”。
总的说来,如果我们在叙事中不注意克服以上这些陷阱,社会学叙事就可能韵味全无,变成一地鸡毛式的零碎:随便的选材,随意的漫谈与随性的评判。如果我们最后给读者呈现出来的是这样的“三随”叙事的话,只会让人对社会学质性研究如此低的门槛,心生鄙夷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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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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