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祭礼仪是传统社会家族生活的重要构成。宋明以来,家祭礼仪之所以得到了较大发展,是因为深受朱子《家礼》文本的影响。作为家族礼仪范本,朱子《家礼》创制了经典家祭礼仪模式,也深刻地影响了宋明以来家祭礼仪的发展,成为塑造传统社会家祭礼仪形态的重要指导文本。
关键词:朱子《家礼》;家祭礼仪模式;建构
中图分类号:K8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669(2015)01-0106-07
家祭礼仪,又称家祭仪式,是宋代以后庶民家族祖先祭祀礼仪的简称。从历史发展看,先秦时期,祭祖礼仪已经开始出现,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为模式。先秦之商周时期,以《仪礼》为代表的程式化、规范化的王侯贵族祭祖礼仪业已正式形成,但直到宋代朱子《家礼》的出现,才开启了祭祖礼仪世俗化的新篇章,即庶民家祭礼仪开始出现。
一、《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
《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7。从字义上看,礼是向神祈福的行为方式,即后世所说的礼之仪。到了宋代,朱熹也认为实践行为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礼之实者,皆践而履之矣。故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2]2877。礼之仪是礼的外在表现形式,人们通过对仪的学习、践行,才能达到传承礼的目的。宋代社会古礼不存,朱熹认为不应该只求礼义,而要将仪与义并重,给予礼之仪以充分的重视,让人们在礼仪实践过程中获知礼义。“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古人上下习熟,不待家至户晓,皆如饥食而渴饮,略不见其难。本朝陆农师之徒,大抵说礼都要先求其义。岂知古人所以讲明其义者,盖缘其仪皆在,其具并存,耳闻目见,无非是礼,所谓‘三千三百’者,较然可知,故于此论说其义,皆有依据。若是如今古礼散失,百无一存者,如何悬空于上面说义。是说得甚么义?须是且将散失诸礼错综参考,令节文度数一一著实,实可推明其义。若错综得实,其义亦不待说而自明矣。”[2]2877朱熹认为礼之仪是礼之义的依托,要讲求礼的内在含义,必须先对礼之仪有所了解,否则只是空谈而已。在认识到礼之仪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朱熹对礼之仪进行了审慎分析和设定,编写了多部礼仪著作,其中《家礼》成为影响后世家族礼仪生活最重要的指导文本。
家祭礼仪模式产生于宋代,是宋代剧烈社会变迁中儒家思想复兴的表现,也是解决庶民家族礼仪发展需求的方法。在“礼下庶人”的宋代,庶民家族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冲破传统礼制的束缚,获得了祭祖的文化权利。在庶民家祭礼仪问题上,朱熹全面总结张载、二程、司马光等人的家祭思想和理论创见,创造性地提出尊重古礼、援俗入礼的新型家祭主张,创制了家祭礼仪模式——《家礼》。在新型家祭礼仪模式创建过程中,朱熹特别强调要将古礼和时俗进行有机融合,既沿袭古礼传统,又对其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庶民家族祭祖礼仪发展的需求。为了保证家祭礼仪能在庶民家族中得到推广和实践,朱熹提出四个基本原则,即祭之以祠、祭主诚敬、重大节略浮文、祭物随宜。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确保家祭礼仪的可操作性,朱熹又对传统祭礼仪节进行细化、分割、提炼,从祭祀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五个主要方面,制定了家祭礼仪基本模式。
《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来自朱熹对现实民俗生活中家祭礼仪问题的深入观察与思考,但《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单总结,而是对其进行了开创性革新,朱熹要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方式来引导民俗生活的发展方向,创建新的生活秩序。朱熹生活的时代,庶民家族以崭新的姿态崛起于民间社会,在不断获取社会地位的同时,礼仪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且表现形态纷乱无序。如何来引导、规范、统合庶民家族礼仪问题,是当时文人士大夫关注的社会文化问题。在朱熹看来,庶民家族礼仪问题不限于礼仪本身,也关系着家族形态、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和国家基层管理等问题,于是他要在前人已有的理论主张基础上,将这个问题继续推进,并且付诸文字,形成可以被直接运用于民俗生活、建构起他所期待的生活范式的理论主张。朱熹通过创制《家礼》,从理论高度为家祭礼仪的推行提供保障,引导家祭礼仪的发展方向,从而促进尊卑有序的家族生活秩序的形成。
二、《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构成
朱熹编写《家礼》时意识到:世俗之家祭礼久废,人们关于祭礼的身体记忆已经丧失。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恢复祭礼,必须从最基本的礼仪行为着手,按照先后顺序审慎制定每个细节,建构出一个符合当下社会需求的礼仪模式,以便世俗之家能够依照模式举行祭礼。
从整体上看,祭礼涉及许多问题,如祭礼举行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以及如何行礼。朱熹在编订《家礼》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解、剖析,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法。在朱熹之前,张载、程颐、司马光等人也曾对如何恢复家祭礼仪提出过具体意见,且编订了《书仪》文本,对祭礼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等构成要素进行了设定。朱熹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援俗入礼,紧密贴合当时的民俗生活,创建了家祭礼仪模式。
《家礼》文本对祭礼的设定分别放置在首章祠堂和末章祭礼中。根据祭礼举行时间和祭祀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时祭、始祖祭、先祖祭等类型。在设计祭礼流程时,《家礼》分别对时间、地点、祭祀对象与参祭者、器物、仪节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完整的家祭礼仪模式。下面按照祭礼构成要素进行总结归纳[3]527~533,571~578①。
(一)祭礼的时间选择
祭祖仪式以年为周期,按时举行。那么如何选择具体日期?朱熹在编订《家礼》的时候,既重视对传统祭祖时间的遵循,同时也根据时俗特点对部分时间进行了调整。根据祭祀对象的不同,《家礼》中规定每年的四时仲月、冬至、立春、季秋、三月上旬以及忌日举行祭祀仪式。从祭祖时间分布上看,除了忌日之祭具有不确定性外,其他祭礼时间都有较为固定的时间要求。按照时间顺序,一年中的祭祀点分别是立春先祖祭、二月时祭、三月墓祭、五月时祭、八月时祭、九月祢祭、冬至始祖祭、十一月时祭,其中春季三次,夏季一次,秋季两次,冬季两次。
1.四时仲月之祭
时祭是家祭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家礼》要求春夏秋冬四季都要举行祭祀仪式。从礼仪来源看,家族举行的时祭礼仪与《仪礼》春祠、夏禴、秋尝、冬蒸的帝王祭仪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朱熹在庶民家祭礼仪模式制定过程中借用了传统帝王之祭,他认为庶民家族也可以举行时祭。这是因为,随着季节的变化,人们在感受自然界荣枯变化的同时会想到自己家族的历史,因时而感,因时而祭,这是顺应自然的表现。
一年四次祭祖,每次都要在仲月举行,即每年的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举行祭祖仪式。不能使用孟月,因为孟月是帝王祭祖的月份,庶民不能僭越。庶民家祭以仲月,既不违礼法,又安于人情。
2.冬至之祭
《家礼》规定人们应在冬至的时候祭祀始祖。冬至这一天是阴阳转换的关键点,此日之后阳气开始上升,阴气逐渐下沉,大地开始焕发生机,因而人们随着物候的变化祭祀始祖。始祖是一个家族的创始人,是所有后世族人得以存在的本源,这和冬至乃阳生万物之始相类似。同时,从古礼角度看,早在先秦时期,帝王就有专门祭祀远祖、始祖的禘祭。到了宋代,程颐曾提出庶民应祭始祖,之后,朱熹发展了程颐始祖之祭的思想,并且将其列入《家礼》家祭礼仪当中,为冬至祭始祖获得社会认同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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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15年01期 【本文责编:商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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