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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凤丽]朱子《家礼》与宋明以来家祭礼仪模式建构
  作者:邵凤丽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3-26 | 点击数:8968
 
 
  3.立春之祭
 
  与始祖之祭类似,立春祭先祖既与古礼有关,也与自然物候变化相连。先秦帝王对诸先祖进行合祭,称为祫祭。春天万物更新,大自然一派勃勃生机。在这样的季节里,人们触景生情,感念家族的历代祖先,举行祭祀活动。“立春祭先祖”,是“象其类而祭之”。
 
  4.季秋之祭
 
  《家礼》家祭礼仪的时间设定中,秋季有两次祭祀,除了仲月时祭,还有季秋祢祭。《家礼》沿袭了程子季秋乃“成物之始”的观点,选择季秋作为祢祭的时间点。季秋时节,万物收获,人们应时而祭,与冬至始祖祭相对应,季秋祭祀家族中晚近的一位祖先——父考。
 
  5.三月墓祭
 
  三月上旬要到墓地举行墓祭。早在唐代,人们适逢清明时节都要到墓地祭扫。到了宋代,清明墓祭在民间社会十分流行。宋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载:清明节时,士庶“自此三日,皆出城上坟”[4]626。但是,传统祭礼没有对墓祭礼仪进行规定。朱熹在制定《家礼》时注重援俗入礼,倡导尊重时俗,在清明墓祭已为大众接受的情况下,《家礼》设定人们要在三月上旬择日墓祭。但在具体日期规定上,《家礼》并未直接将其设定在清明节,而是给出了一个更大的时间范围,并将清明节包含在内。
 
  6.忌日之祭
 
  《家礼》要求在祖先忌日这一天举行特定的祭祀仪式来纪念祖先。
 
  (二)祭礼的空间选择
 
  在《家礼》中,家祭礼仪的举行地点分别是祠堂和墓地。其中,建祠祭祖是朱熹在祭祖礼仪变革过程中提出的重要理论创建。受司马光“影堂制度”的启发,朱熹认为应该明确庶民家祭场所,以保证庶民家族祭祖礼仪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场所选择和名称方面,朱熹不同意以影堂命名祭祀场所。影堂之名源于其中供奉着祖影画像,对此,朱熹认为十分不合适,他说:“按古礼,庙无二主。尝其原意,以为祖考之精神涣散,欲其萃聚于此,故不可以二。今有祠版,又有影,是二主也。”[5]1795~1796如果祭祀祖先同时使用“影”和“祠版”,两者都代表祖先,一个祖先,两个代表,会使祖先“精神涣散”,两者决不能共用。因此,朱熹主张只用祠版,不用影,影堂名称的合理性也被否认。那么如何命名祭祖地点?朱熹提出以祠堂代替影堂作为祭祀场所,以区别于家庙。“祠堂”一词并非此时才出现,早在汉代就有祠堂,有的建造于祖先的墓所,有的用来纪念先贤,祈求福佑。朱熹虽然继续沿用了祠堂一名,但是赋予了其新的内容与功能,特指作为专门祭祀祖先的场所。“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后篇所以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据以考焉。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3]朱熹认为:从功能上看,祠堂可以作为古代家庙的延续,具有祭祀功能,但由于使用群体不同,祠堂专为士庶阶层而设,区别于官僚、贵族的家庙。在祭祖礼仪发展历程中,朱熹祠堂制度的提出突破了“庶人祭于寝”的传统礼仪禁令,使庶人获得了相对独立的祭祀空间。祠堂制度的提出,不仅从理论上使庶人祭祖获得了合法性,赋予他们建祠祭祖的文化权利,同时也为新型家族组织创建了标志性符号,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家族组织的形成、发展。
 
  (三)祭祀对象与参祭者的确定
 
  家祭礼仪中存在两个群体,一是已经上升为“神”的祖先,一是现世族人。祖先凭借血缘传承关系成为祭祀对象,接受来自后裔们的祭祀。
 
  在家祭礼仪中,祭祀对象的确定与家祭属性、宗族类型存在密切关联。虽然祭祀对象以祖先为主,但是祖先众多,人们对祭祀对象的选择要经过谨慎思考。程颐认为“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先祖者,自始祖而下,高祖而上,非一人也,故设二位。常祭止于高祖而下”[6]卷第十八240。朱熹继承了程颐的思想,主张祭祀始祖、先祖、高曾祖祢,但是不同的祖先要举行不同的祭祀礼仪。
 
  朱熹在《家礼》中沿袭程颐的观点,指出始祖是一个家族的最初创始者,“此厥初生民之祖也”,是家族最初的“受姓之祖”,理应得到祭祀,并规定在冬至这一天祭祀始祖,“今以仲冬阳至之始,追惟报本,礼不敢忘”。而后的历代祖先不断将家族繁衍扩大,这些人都是后世族人祭祀的对象,应集中在立春时统一祭祀。按照家族发展的时间顺序,在始祖、先祖成为家祭对象之后,高曾祖祢四世祖先也成为家祭对象。《家礼》中规定要在四时仲月,对四世祖先进行四次祭祀,称为时祭。高曾祖祢成为时祭对象,这是缘于传统社会小宗宗法观念,四世以上服尽,服尽当祧,因而无论是大宗抑或小宗,每个家族都可以祭祀四世祖先。在将男性祖先作为祭祀对象的同时,相应的女性祖先也是祭祀对象,每次祭祀祖考的同时祭祀祖妣。《家礼》将有血缘关系的祖先及其配偶都列为祭祀对象,包容范围广,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整合力,这为宋明以来家祭对象的确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四世祖先当中,《家礼》特别强调对父亲的祭祀,“季秋祭祢”。秋季是万物收获的季节,为表达对父亲的感念之情,故祭之。在严格的宗法观念下,《家礼》要求“继祢之宗以上皆得祭,惟支子不祭”,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举行祭祢仪式。《家礼》设定将始祖、先祖、高曾祖祢四世作为祭祀对象,包含了家族所有祖先,因而框定了后世家祭对象范围,后世家祭仪式或是对以上家族祖先进行整体祭祀,或是择其中部分进行祭祀,但都无法超越《家礼》的设定范畴。
 
  作为家族集体祭祀活动,家祭礼仪需要族人的积极参与。在参与过程中,受家族身份的影响,不同族人在礼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按照《家礼》规定,家祭礼仪中有“主人”“主妇”及家族众子妇。主人是嫡长子,也称宗子,是家族的核心领导者,每次祭礼都要由主人主祭。仪式开始时,“主人北面于阼阶下”,即主人面朝北,立于东阶下,按照祠堂的建筑格局,以东为贵,只有主人才能走东阶。
 
  仪式中第二个重要人物是主妇,“凡主妇,谓主人之妻”,在仪式中,“主妇北面于西阶下”。主妇与主人东西并排而立,预示着主妇仅次于主人的家族地位。其他族人,无论老幼都要参加祭礼,根据辈分高低,由前向后,依次排列。
 
  (四)祭物备办的要求与原则
 
  祭品和祭器是保证家祭礼仪得以实施的物质基础。在器物设置方面,朱熹要求每次祭礼之前都要准备好相应的祭器,包括香案、香炉、香合、束茅聚沙、酒架、桌子、酒注、酹酒盏、受胙盘、茶合、茶筅、茶盏托、盐碟、醋瓶、火炉、汤瓶、香匙、火筯、祝版、盥盆、帨巾、台架、大床等。在祭品准备方面,四时祭礼时需要准备果品、菜蔬、脯醢、肉、鱼、馒头、糕、羮、饭、肝、肉等,每种祭品数量不等。
 
  朱熹根据当时家祭情况,设定了以上祭物,但同时也提出了祭品随宜的原则,“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祭礼当中使用物品的多寡没有统一标准,人们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是祭礼要“尽爱敬之诚”,如果财力允许,自当按照以上规定备办祭物。
 
  (五)仪节设定
 
  《家礼》是朱熹编写的家族礼仪指导文本,是专门针对冠婚丧祭人生礼仪的操作指南,故而对仪节的设定成为核心内容。在祭礼仪节设定方面,《家礼》以时祭为代表,详细阐述了仪式的各个环节。
 
  1.祭礼前的准备
 
  《家礼》规定在正式的仪式开始前,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第一,前旬卜日。每次祭礼之前都要通过占卜的方法确定具体日期。卜筮在古代被认为是与祖先神交流沟通的方式,到了宋代,这种思想依然存在。“又如卜筮,自伏羲、尧舜以来皆用之,是有此理矣。今人若于事有疑,敬以卜筮决之,有何不可?如义理合当做的事,却又疑惑,只管去问于卜筮,亦是不能远也。”[5]1153第二,前三日斋戒。所谓斋戒,要求所有族人“沐浴,更衣”。在这三天中,“饮酒,不得至乱;食肉,不得茹荤”。同时,“不吊丧。不听乐。凡凶秽之事,皆不得预”。第三,前一日设位、陈器。祭礼前一日,主人要率人准备香炉、香案等祭器;同时,主妇率人准备果品、菜蔬、鱼肉等相应祭品。所需物品准备好之后,接下来主人“省牲”,察看祭祀所需牺牲的准备情况。主妇率人“涤器”,将所需器物洗涤干净,以备祭时使用。在祭礼之前,一定要保证祭品清洁,不被污染,“务令精洁,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为猫犬虫鼠所污”。第四,当日备物。家祭当天清晨,要再次进行物品准备。首先将祭品摆放整齐,“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祭品摆放完毕后,主人、主妇到祠堂请主就位。男女族人依次序立,主人焚香告祖,然后携主回正寝。将神主放置在西阶桌子上,请出神主。
 
  2.正式祭礼
 
  一切都准备就绪后,家祭仪式正式开始。朱熹将祭礼程序划分为十四个主要仪节,粗略分列如下:
 
  第一,参神、降神、进馔。仪式的第一个程序是行参神礼。朱熹设定“主人以下叙立,如祠堂之仪。立定再拜。若尊长老疾者,休于它所”。人们按先后顺序站立后,在主人的带领下,向祖先行再拜礼。然后主人焚香、献酒“降神”。
 
  当祖先神灵来到后,主人、主妇等子孙们要向祖先奉上丰盛的祭品——进馔。通过参神、降神仪节,使得祖先来到祭祀现场,再经过进馔仪节将食物奉献给祖先,为下一步家祭仪式的核心部分——三献礼做好了最后的准备。
 
  第二,初献、亚献、终献。首先,主人向高祖考妣献酒,然后,“执事者炙肝于炉,以碟盛之。兄弟三长一人奉之,奠于高祖考妣前,匙筋之南”。
 
  进献之后,读祝者恭读祝文。读祝在《家礼》初献环节中占有重要位置,每次进献之后都要读祝文。祭祀对象数量不同,读祝次数也不同。《家礼》祭祀四世,需要读祝四次。祝文曰:“维年岁月朔日子,孝元孙某官某,敢昭告于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气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慕,敢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岁事,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袝食,尚飨。”
 
  读祝之后,进入亚献环节。《家礼》规定亚献“主妇为之,诸妇女奉炙肉及分献,如初献之仪”。从仪节角度看,亚献和初献的环节基本一致,“但不读祝”。亚献与初献的差异主要是进献人不同,亚献由主妇向祖先进献炙肉。
 
  亚献之后是终献环节,《家礼》规定由“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及分献,如亚献之仪”。终献的仪节安排与亚献相同,只是由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献礼。
 
  第三,侑食。将所有祭品都奉献给祖先后,主人、主妇开始劝食,希望祖先享用美食。“主人升,搢笏,执注就斟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筯,立于香案之西南”,之后所有人两拜后复位站好。
 
  第四,阖门、启门。劝食以后,“主人以下皆出。祝阖门”。众人在门外等候,待“祝声三噫歆,乃启门”。所有人再次进入,给祖先奉茶,“主人主妇奉茶,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诸子弟、妇女进之”。
 
  第五,受胙。点茶之后,主人要接受祖先的赐福,“主人搢笏,受盘盏,祭酒啐酒。祝取匙并盘,抄取诸位之饭各少许,奉以诣主人之左”,这时宣读嘏词,“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之后,主人受胙,接受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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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15年01期
【本文责编:商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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