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研究,一般都不是为了提出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案例,而是为了通过个案的验证,对社会科学和社会流行观念加以评论、质疑和反思。从方法论来看,微观的社会研究特别有助于摆脱既有的规范信念。如果研究只是局限于宏观和量的分系,很难免套用既有的理论和信念。从微观层面得到的认识,尤其是从社区方法研究得来的第一手资料和感性认识,使我们有可能得出不同于既有规范认识的想法,使我们有可能把平日的认识方法,从既有概念到实证颠倒过来。村落研究虽有其特殊性,但它可通过细致而厚实的描写来反映和检验我们所关注的理论假设。
因此,村落研究应是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具体存在于耳目直观中的社区总汇,二是形成社区的制度知识。我们的研究正是准备从这样两条途径来达到预期的目的:一是从严格的村落社区个案研究开始,积累社会的个案知识,然后个案的一一枚举即是社会事实本身。这种无限逼近真实的办法是一种消极然而弥足珍贵的观察者行为,它侧重于描述,并不试图通过研究者来施加对研究对象的影响;二是假定社会事实的意蕴仍处于未定状态,只有经过推理和描述才能确定它。通过研究者不断地解释,赋予现实以意义,并最终能检验我们提出的一些假设。
口述史是一种很好的搜集、研究资料的方法,用口述史实际上是一个摸情况的过程,在摸情况过程中对一些事情进行一些解释。口述史的最大的好处就是保持事情的真实性,可以对很多事情提供很精彩的解释。尽管口述史是一项研究成本很高的活动,但它有着不可取代的独特优势,当年费孝通先生写了一本《乡村经济》,马林诺夫斯基之所以给它那么高的评价,认为它是一个里程碑,实际上也就是因为他大量采用了口述史的方式进行研究。这种方法原来更多的是用于没有文字、没有正式历史记载的社会。我们现在把这个方法用于现代社会,用于村落研究,主要是一方面我们感到现在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能是一个并不真实的历史,同时,作为个案研究的村落50年的文献资料大都不齐全。这样,我们必须依靠口述史的资料来进行研究。
当然,口述史也有一个毛病,就是它取决于你的样本情况。你的样本如果变了,对事情就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解释。国外有一种观点认为,它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因此,我们努力将各村落的文献资料(方志材料)和入户访谈材料有机结合起来。
我们的研究所遵循的学术原则是:
1、“社会事实”的原则。像迪尔凯姆那样,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我们将把研究的根基建立在坚固的“社会事实”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已有的概念、理论或规则上。我们从最便于进行科学研究、最能体现“社会事实”的日常生活的方面着手研究村落社会,再通过循序渐进的作业,逐渐把研究更加推向深入,抓住很难为人们所完全掌握的这个社会现实。我们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现象的“拼凑者”,将村落50年发生的社会事实拼凑成一幅图画展示给读者。其中既有社会事实本身复杂、密集、浓缩的“质”,也有研究者个人合乎逻辑的意义解释。
2、“日常生活”的精神。“社会事实”是个逝者如斯、纷繁复杂、不可言说的过程。“日常生活”的精神就是以日常生活和生活事件为研究主线,依循时间的流程,展示事实变化的逻辑。布罗代尔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历程的所做的年鉴式、日常生活式的忠实记录,使人们对整个西方社会有了一种大历史的通透感。在中国,要研究当代社会变迁历程,没有这种日常生活式的收集、研究方法是不足以展开其他任何学述研究的,它是整个研究的现实起点。
3、社会变迁的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变迁、转型的社会,一个片刻不停的变化着的社会,一个流动、迁徙、消费模式变幻无常的社会,一个由于传统制度化的社会秩序业已崩溃而永远不可能稳定的社会,一个在不断追求创新、成就、全球一体而又不断向归属,向民族、族群、宗教、地方、性别和家庭的认同回归的社会。当今的社会变迁创造了一种在前进的召唤和传统的召唤之间的永恒的摇摆,进步与传统、存在与行动、归属与成就之间的平衡被打翻了。所以,就出现了脱钩,不妨说是身体与头脑、记忆与判断的脱钩。我们惯之称之为现代性、人道主义或民主的东西,其特征乃是整合。我们就是要用学术语言来证明这些我们以为已经证明、但实际上还没证明的现象。
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我们这项课题研究的视角是村民的日常生活,研究的内容是现代性在村落与村民日常生活中的渗透与扩展,研究的方法则是“质的研究”,是文献分析、村民访谈、社区观察的有机融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通过这些方法、这些调查研究对社会现象进行解释,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意义上的每一个解释和建构、理论上的每一个创新和发现都是尝试性的,它很可能会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在可能的情况下,力求将这样的研究继续下去,因为我们深知,要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充实、提高就需要这样的研究,要使中国的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也需要这样的研究。
(本文刊于《浙江学刊》2002年第4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