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50年3月的“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于1987年改名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这是从“民间文学”朝向“民间文艺”的扩展,其工作重心从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等,发展扩大为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工艺、民俗文化等,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民间文化艺术的研究者(包括翻译、教育、出版)和承载者(民间文艺家)彼此的身份与角色关系更加暧昧不清,难以明确界定。该协会致力于组织、规划和指导全国性的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及民俗的考察、采集、保护、传承、人才培养等,以及组织有关的学术、展览、演出等活动,自然也就意味着研究者或知识界深度地介入各地民间文化的传承过程,并对其产生复杂的影响。浏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2012-2014年度“中国民间文艺发展报告”[14],可以发现有把民间文艺传承“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还艺于民”“着眼于系统的传统节日的文化重建工作”“旧瓶装新酒,实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之类表述,这些无不反映了研究者或第三方积极介入民间文艺的传承和创新过程的实际情形。
近年由张士闪主持的2012-2014《中国民俗文化发展报告》[15],更是明确地反映了中国民俗学者积极入世,参与民俗应用实践活动的基本姿态。2012年的报告在第一手田野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建言献策,对于政府如何更好地利用民俗文化改善民生,贴近民心,秉持建设性的合作立场。2013年的报告关注民俗文化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并提出不少建议,如在构建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时充分汲取民俗文化;明确民俗文化在地方文化建设中的意义,以及强化民俗文化在城乡文化交流中的作用等。2014年的报告以“多主体的民俗运用”为主题,从国家主流话语中的民俗运用、知识分子对传统民俗智慧的挖掘提炼与济世致用、社会催生与主体建构的“城乡民俗连续体”等维度,观察与理解民俗文化发展的年度态势,提出了“政府应探索当今礼俗互动的有效模式,优化社会治理方案”“灵活运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区域共享机制与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议。
如果不带偏见,任何人都不难意识到在当代中国的大多数民俗主义现象中,或多或少都有民俗学者的介入。民俗学者不仅参与了在文化产业的商业性开发中借鉴民俗文化要素的那些项目,在诸如民俗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媒体创作等方面提供知识咨询和各种建议,还常常出于国家、科学或现代化等意识形态的需求而对民俗文化进行改造和重构。然而,长期以来,中国民俗学对于因民俗学者的“在场”而引发或导致研究对象的改变却几乎没有任何自觉与反思。不仅如此,还有为数甚多的民俗学者硬是把自己介入改造或人为建构而成的民俗(例如某种神话、故事或传说的文本等)硬是通过学术话语包装或表象为内涵着本真性,内涵着国家、族群或地方性文化精神的古老而又伟大的“传统”。显而易见,民俗主义研究视角对中国民俗学的冲击,不仅是在一些传统的民俗学课题中能有新的发现或突破,也不仅在于能够极大地拓展民俗学的涉猎范围,更重要的还是它有助于促成中国民俗学对于民俗学者自身角色的调整与责任的担当,进而对于民俗学的实践性和公共性形成“学术自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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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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