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俗主义视角推动中国民俗学的反思
20世纪50—80年代,美国民俗学发生了对“真/伪”民俗的讨论,60—80年代,德国民俗学发生了对“民俗主义”现象的讨论;1990年代到2010年代,日本民俗学致力于引进、消化和实践运用民俗主义的视角,重新审视其国内的各种民俗文化现象。上述各国有关“真/伪”民俗及民俗主义的学术讨论,虽然各有其社会及时代的背景,但均与其各自国家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民俗学的基本理念,以及促使民俗学升级换代成为现代民俗学的转型过程密切相关。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也相继有过对“泛民俗”“伪民俗”等问题的探讨。21世纪初,民俗主义的海外研究成果以各种渠道陆续被翻译、介绍到国内,中国民俗学者在对其消化的同时,也开始尝试采用民俗主义概念,应用民俗主义研究视角探讨国内的各种相关民俗文化事象。短短十余年间,一大批富有新意的专题论文各有斩获,共同构成了中国民俗学中颇为活跃的研究动态之一。
正如folklore一词有“民俗·民间知识”“民俗学·民俗研究”这样两层意思一样,folklorism一词即可译为“民俗主义”,也可译为“民俗学主义”。[1]本文采用“民俗主义”译名,但认为它有两层含义,即民俗主义现象和民俗主义研究视角。根据国内外民俗学的有关探讨,所谓民俗主义,主要是指“二手性地对民俗文化的继承与演出”(莫泽)或“某种民俗性的文化现象,在其原本安居的场所之外,拥有了新的功能,或是在新的目的下得以展开”的情形(鲍辛格)。[2]有关的学术讨论还出现了对民俗主义现象进行分类的尝试[3],区分出了政治权力利用民俗文化的民俗主义,例如在选举活动中利用民俗文化要素,进行社会动员等;意识形态渗透的民俗主义,例如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对民俗文化的征用和采借等;商业化的民俗主义,例如开展民俗旅游,开发具有民俗文化色彩的旅游商品等;大众媒体参与的民俗主义,例如媒体制作节目常借助民俗或传统文化的要素,以便拉近和视听观众的距离等;学术研究影响的民俗主义,例如民俗学者通过编纂对他们调查获得的口头文学资料,将其文本化来创造地方、族群甚或国家的“传统”。显然,上述类型的现象均大面积地存在于当代中国社会。
在1949-1978年间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政治性地利用民俗文化的民俗主义现象并不罕见,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时的中国很少存在商业性地利用民俗文化的情形。改革开放以降,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国民生活实现了质的提升,同时,各种利用民俗文化因素的商业消费行为,或直接将民俗文化商品化、商业化的尝试纷纷涌现。民俗文化除了意识形态的意义,还被认为具有商业性的价值。文化消费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领域,将文化作为商业、产业来对待的理念日益普及,文化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已是当代中国的基本现实。其中一部分就是直接把传统的民俗文化或其元素视为资源予以开发。商业资本对民俗文化的介入或利用,就是典型的民俗主义。这方面的例子很多,较为典型的,如对民俗食品(元宵、粽子、月饼等)、民俗用品、民俗文物、民俗礼品、民间工艺品等的商业开发,以及“旧货市场”的兴起等,均促成了很多独特的商业机遇。民俗用品的“文物化”、民俗食品的礼仪化、民间工艺品的礼品化等现象,也都很值得关注。与文化的产业化密切相关,民俗旅游、古村镇游、民族风情村寨游,以及“农家乐”等多种形式的旅游开发,也是将民俗风情和传统文化视为观光资源,将其客体化地予以开发。无论是把民俗艺术或地方文化直接转变为旅游产品,抑或是对民俗加工改造,或是恢复富有特色的传统民俗,以及借用他者的民俗加以展示等,各种尝试均导致形成“类民俗化”[4],亦即民俗主义现象。全国各地推出的民俗旅游项目和路线或利用民俗文化要素组合而成的旅游商品、旅游节庆,以及在几乎所有景点、景区均有大量的旅游小商品和纪念品等,大都可以从民俗主义视角去理解。在现代社会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机制中,民俗主义现象也伴生着明显的“均质化”趋势,相互的模仿导致地方性衰减和民俗性流失,从而影响到发展的可持续性。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西安、广州等,几乎在所有大中城市均有以“仿古”建筑和“风情”为卖点的街区,那里的建筑和风情充斥着民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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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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