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讨论:民众的实践与民俗学者的实践
现代民俗学在不同国家各有其发展轨迹和方向,但它们无一例外的都是瞄准和聚焦于当下的现代社会。在德国是借助“生活世界”的概念,重新“发现”了日常生活,进而发展出对当代社会的经验文化学研究(当然,还有诸如区域社会的文化史、社会文化变迁的经验研究等);在美国是发展出了民俗生活、文化政治学和公共民俗学;在日本是相继出现了建构能够应对市民社会的民俗学,以及提倡新的公共民俗学,或是回归当下的日常,追问现代社会之日常的“理所当然”等诸多动向。在中国,同样是基于对民俗学史和民俗学基本问题的持续反思,也相继出现了民俗文化学、文化遗产学、社会科学化、建构现代社会公民日常生活的文化科学等各种新的尝试。目前对民俗学未来发展方向的各种探讨仍在摸索之中,中国民俗学正在发生着许多重大变革,但它的现代转型尚未完成。在参鉴多国民俗学的经验和总结中国民俗学既有成就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现代民俗学在中国可以有两个较新的方向,亦即公共民俗学和现代社会日常生活的文化研究。
在发展公共民俗学的思路中,民俗学的公共性与实践性可望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应兼顾民众日生活实践的意义。美国民俗学者巴龙指出,公共民俗学是指民俗在新的社会语境之下,在民俗发生的社区内外的实际展现和应用,它需要在与传统被展现的社区成员之间的对话和合作中进行;公共民俗学者拒绝应用民俗学家对待对象社区的“自上而下”的态度,认为民俗学者不应将某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强加于社区。公共民俗学虽然面临将民俗及其传统承载者客体化的批评,但它为跨越文化边界地展示社区传统提供了有效的技术和概念工具。公共民俗学者意识到自己作为外来者,亦即“文化经纪人”干预了社区的生活和制度,对于被展示的传统有不可避免的影响。[20]因此,他必须深刻反思此类干预性实践的后果。但同时,公共民俗学者在推动社区成员以及自我视角展示其文化的实践性努力也应该得到评价。
被现代民俗学视为研究对象的现代社会里的一般民众,亦即市民、国民、公民等,正如日本民俗学者菅丰指出的那样,在很多场景下,往往具备和民俗学者差不多相同或接近的思考问题,以及搜集资料和分析或传达信息的能力,这意味着民俗知识的普遍化与大众化,将会促使民俗学者的学术权威性被稀释、被相对化,而不再具有绝对的话语解释权。[21]现代社会里能够参与创造、解释甚或消费民俗的主体越来越多样化,民俗学者只是其中的主体之一。生活中创造民俗的实践和民众做什么,以及怎么去运作。也因此,公共民俗学必须同时重视传统承载者亦即民众在其生活中创造民俗的实践和民俗学者的学术研究、应用性实践及其两者的通力协作关系。更进一步,菅丰还特别提示了值得深入研究的民俗学者相关实践所可能面临的多种场景:有关他者A的实践对他者B所带来影响的研究,例如,调查或采集民俗的研究者等他者A,其各样行为与实践对当地居民或对象社区民众等他者B带来的各种影响;有关他者A的实践对于他者A自身所产生影响的研究,例如,参与政府公共部门组织的民俗活动的民俗学者A,有可能会受到这些民俗活动的影响;对于某一现场的多种多样的实践研究,例如,来自多种立场的主体围绕着某一民俗的实践场景得以展开的互动;对相关实践的各种技法的研究,亦即实践的技术论;有关自己的实践对于他者影响的研究,这是从事实践性活动的民俗学者对于自身行为给他所介入的社会及人们带来何种影响的反思,等等。总之,民俗学者有必要更加谦虚和真诚地思考,为了传统与民俗承载者的“幸福”,究竟该如何去应用或实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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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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