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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霞 杨筱柏]法治中国视角下传统乡规民约的法学价值及其现代发展
  作者:赵霞 杨筱柏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10-26 | 点击数:2028
 

 

 
法治中国视角下传统乡规民约的法学价值及其现代发展
赵霞 杨筱柏
(石家庄铁道大学)
 要:乡规民约是由乡民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原则制定并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传统乡规民约是国家法律的有益补充,蕴含着建设法治社会的道德底蕴,并通过培养农民的规则意识服务国家意识形态,同时培育农民的“契约精神”和权利义务意识。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们也存在背离现代法治精神的因素。例如,过于强调自治而漠视国家法律的权威,倡导息讼厌讼理念而抑制人们法律信仰的生成,父权制下的性别歧视冲击着女性权利平等的观念。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发挥现代乡规民约的重要作用必须对其进行改造和完善,就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基本理念,并由国家法进行整合、引导与制约,使现代乡规民约代表广大村民的共同利益。
关键词:乡规民约;法治精神;法治中国;现代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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