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性质素”的文化内涵
对女性质素的尊视早在人类发展的新石器时代就开始了。在新石器时代广泛存在着对于女神的崇拜。后来,人们将她的身体比作“容纳生命的奇迹并通过自然的神秘循环而且有起死回生的力量的圣杯”[9]。在卡塔尔·惠雅克的神龛中,女神的存在总是由强有力的动物,诸如豹、虎、公牛相伴随,因为她是自然中一切生命的象征。“甚至在她那神秘的外表里,在学者们所谓的神秘的或世俗的东西中,她始终被描绘为自然秩序的要素,正如所有的生灵都产生于她,在死亡时又回归于她而再次获得新生那样”[10]。
原始人形成的这种对于女性的最初认识源自自我意识觉醒的最初体验。在与自然界万物打交道的过程中,人类形成了最初的自我,也正是伴随着理性光明的最初闪耀,“自我”必然会发现他感到神秘的生命来自女性身体的事实。不仅万物的生命来自丰产的女性形态,自然界也如女性一样经历着神秘的周期轮回。这些事实进一步使我们的祖先认识到,生命和维系人类生生不息发展的原初动力来自女性的形态。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无数的宗教、神话、传说中,女性化身为英雄的孕育者、保护者、引领者。中国神话中的天帝、地帝、黄帝都是其母神奇感应受孕而生,他们成了倍受景仰的千古贤君;英雄忒修斯正是在阿里阿德涅的线团帮助下,才安全通过了迷宫,杀死了怪物弥诺陶洛斯;《神曲》中的贝雅特丽采、《浮士德》中的格蕾卿、海伦,她们成为一种理想和追求,指引着英雄通过重重迷雾无限接近至真、至纯、至美的境界。
不但在异教信仰的创世神话中,女性被描绘成孕育整个世界的大地,而且即使作为父亲的创世神灵也要通过女性的变形媒介以改为其形状,才能进入人间的各种经验,这个女性的媒介通常就是宇宙女神。在《创世记》的开篇描绘创生万物乃至人类的上帝时,曾说道:“上帝的灵运行于水面上。”而与“水”相关的恰恰是女性的原则——克里特岛的阿里阿德涅、性爱女神阿芙洛狄忒就是诞生于大海的。在印度教神话中,宇宙女神就是“自我”通过她而创造出世界万物的那个女人;她就是那种诱使处于自我沉思中的神从事创造的动力。这一切都证实:早在男性神灵出现在神坛之前,女神早已经占据了绝对的崇拜优势,对于女神的崇拜恰恰折射出史前社会的精神实质——对于生命和维系生命之原初动力的高度珍视、由衷敬仰。
女神象征的女性占中心地位的价值,并不能证明妇女必然统治男人的推论的合理性。“妇女在史前宗教和生活中发挥了重要而有力的作用的事实,并不意味着男人是处在从属地位上的。因为,在这里不仅男人而且女人都是女神的孩子,正如他们是支配家庭和部落的妇女的孩子一样。而且虽然这的确赋予妇女以一种很大的权力,但是从我们现在关于母亲和孩子的关系来进行类比推理,这种权力似乎是这样一种权力,它更是一种责任和爱的权力,而不是压迫、特权和恐吓的权力”[11]。因此,我们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对于女神的崇拜恰又象征着这样一种宇宙观:万物彼此统一而相互联系,而并非像在男性统治的神学和科学理论中那样追求差异、对立和冲突。
在阐述“社会性别”起源时,我曾经指出,在建构自我的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生存经历形成了两性对生命层次的不同关注,才导致建构自我的不同方式。女性由于生育的经历和生理的现实,更易形成关注肉体、注重联系的宇宙观。而男性则更易走向反面,趋于崇尚对立、分离、仇视肉体的宇宙观,因此,两性建构自我的不同方式易导致生成的“自我”不同的意义,那么人之自我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呢?我们看中国古代哲人如何阐释:
《老子》的开篇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所谓的“道”乃指宇宙、万物的本源和规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揭示的就是“道”所蕴含的存在的原初意义。而理解《老子》全篇这一点睛之笔的关键则在于对后一句的阐释:“所谓‘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是说‘道’作为不可名状的天地之源,就像尚未成熟的少女一样,还没有孕育出任何成果;‘道’作为可以命名的天地之源,则像已经怀孕的妇女一样,成为生育万物的母亲了。”[12]在这里,“母”作为“道”的象征,成了“宇宙万物最大的根本”[13]。这一点在《老子·六章》中又得到进一步的证实:“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玄牝之门”指女性生殖器官;作为“道”的原始意象,女性还是作为“繁衍整个宇宙和天地的根本”[14]来定性的。“在神话的图像语言中,女人代表着所能知道的事物的全部……女人是达到感官冒险之极至的引导者”[15]。女性果真如老子所言具有创生的原初意义并包蕴着宇宙万物存在的规律吗?
女性的原则不仅仅是肉体、生命的原则、强调创造而非毁灭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女性”的原则更是一种象征——因母亲对婴儿抚养与爱护而获得——一种“爱”的象征。“爱”,揭示着人与人之间能够存在着关系,更揭示着这种能够存在的关系的性质。“爱”意味着“联系”,孤独的自我只有在万物的簇拥中才能成其为“我”;其他万物存在的事实,证明了“自我”存在的事实。“我中的‘我是’只有深刻地在‘你是’之中体现自己,它才能超越自己的局限……这个在本质上具有‘唯一’感的人格,在一个个的事物、思想和事实中实现它自己”[16]。“爱”又意味着“关怀的联系”,它在证明“我”之外顽强地存在着某个生命的同时,刺激着“我”自身生命存在的感受。正是在关怀对方、施爱于对方生命的联系中,“我”发现了一个在种种虚荣假面的掩饰下潦草生存的“孤独自我”,一个渴望被感受、渴望被理解、渴望被爱的“自我”。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说:“我们仅仅是在与他人的联系中把自己看作是分离的,我们只是在他人与自我的区分中来体验关系。”[17]这种关系就是“关怀”的关系、“爱”的关系,正是在关爱他人生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建构、实现了“自我”。
然而,基于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认识的“关怀”,“爱”的概念并不是要消弭自我的理性,转而将自我价值的追求寄托于外在于自我理性的东西,而是试图彻底打破、超越自我与他者的界限,在自我与他者的统一中建构完善的独立人格。这种伦理理想的实现依然是建立在自我理性自明的基础之上的。
虽然在施动者关爱时使“被关怀的人们失去了自主,但当这一个人去关怀别人时就又恢复了自主,人生是一个在关怀与依赖之间不断变换的过程。但关怀的本意并不是使依赖永久化,而是要结束依赖”[18]。只有被爱者,被关怀者切实感受到了爱与关怀,并对其做出回应,“关怀”本身才能够实现。因此,“爱”的实现在“关怀”的意义上说,依赖双方的理性觉悟,它正是禀有清醒、独立的自我意识的人超越自我、寻求自我真正意义和价值的表现。“无论何时,只要自我真正认识了自我之外的东西,那么,在我之内的‘我是’就实现了它的扩展,实现了它的无限”[19]。这恰恰证实了自我的真正内涵:“自我”并非孤立的、绝对的存在,它与外在于形体自我的存在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自我存在的意义也绝非仅属形而上的范畴,因为自我本身就是兼有肉体和灵魂、时间和永恒的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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