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档案学派”往回看,德国民俗学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史。十九世纪初,在浪漫主义文艺思潮的直接影响下,应德意志民族国家文化建设的需要,民间文化的价值在德国被发现并被建构。从最早的搜集和加工民歌、童话等民间文学资料,到学院派的乡土研究,早期的德国民俗学可以说是一个浪漫主义理想和科学主义方法的结合体。其浪漫主义的一面主要体现在民俗学者旨在利用民俗资料来重构日耳曼民族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整体性、一致性,证明其文化传统源远流长且绵延不断。20世纪上半叶德国民俗学所从事的一些大型研究项目,例如调查和绘制《德国民俗地图集》,以及第三帝国时期“祖先遗产”框架下的相关研究,都反映出这样一种潜在的学科目的。③但不可否认,德国古典民俗学也有科学主义的一面,主要体现在对历史文献的考据和对文本真实性的探究上。例如,作为草创者的格林兄弟,本身就是语言学家出身,他们在记录童话时特别注重保存叙事语言的地方特色,在文本和文献研究方面也十分重视历史的真实性。④被称为德国“民俗学之父”的里尔(Wihelm Heinrich Riehl)强调民俗学研究应使用传统内务统计学的方法,以及新兴的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法,虽然他本人所做的田野调查还是非常初级、采风式的,主要是到乡间走一走,搜集一些文物和民间资料。
德国民俗学最早的专业组织出现在1890年。当时柏林成立了德国第一个地方性民俗学会,卡尔·万侯德(Karl Weinhold,又译“魏侯德”)是发起人也是第一任会长。他在第二年(1891)创办了《民俗学协会杂志》(即今天的《民俗学杂志》)。万侯德在发刊词中提出一个要让民俗学研究更加专业化的问题,并以德国人特有的傲慢,抨击了英美folklore研究的业余性质,讽刺那些英国的“民俗学者们”(Folkloristen)干的是一种时髦的运动,不过是去采风和搜集古物而已。而德国的Volkskunde(德语原意:民学、人民学、民众的知识)应该更为专业,是一门有关德意志民族历史、文化、精神和心理的堪称“国学”的神圣学问,从事这项研究的学者需要“熟悉历史学和语言学,有(体质)人类学和心理学的知识,了解历史上的法律问题,熟悉国民经济史、技术史、博物学史、文学史、艺术史,最为重要的是要有天生清晰的理解力”⑤。可见当时的德国民俗学者们自认为很主流,他们的志向也很远大,把发掘和建构德意志民族精神文化的重任放到自己肩上,但这种浪漫主义的态度并没有影响他们对学术科学性的追求。相反,越是重要的学问就越需要提高它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正如万候德所言:“民俗学只有通过准确的研究和正确的方法才能把自己提升成为一门科学,而摆脱被‘民俗学家们’(Folkloristen)卷入到业余主义(Dilettanitismus)中去的危险。”⑥
了解Folklore和Volkskunde在话语使用上的区分,对我们理解民俗主义的概念相当重要。从构词法角度看,“民俗主义”的德语原词Folklorismus应是从Folkloristen(民俗学者)转化而来,因为那些业余从事与民俗有关的活动的人们往往特别喜欢标榜自己是“民俗学者”。⑦莫泽在此不用Volkskunde而是使用folklore作为Folklorismus的词根,似乎大有深意。他在文章开头就大段引用了万侯德当年的论述,所秉承的显然是万侯德对德国民俗学的推崇以及对英美民俗学的偏见。不仅如此,莫泽在文章最后又一次把“大大小小的民俗主义先生们”与以资料研究和考证为基础的专业研究对立起来,强调万侯德“提出的要求在今天和以后都仍然是有效的”⑧。由此可见,虽然民俗主义的概念后来经过鲍辛格等学者的研讨而逐渐变得中性化,但它在莫泽最初的语境中带有明显的贬义。这也导致后来人的误解,以至于不少人干脆把民俗主义等同于“伪民俗”。
不过,作为一名以严谨闻名的学者,莫泽给民俗主义所下的定义还是比较中性和客观:“这是一个覆盖面很广的名称。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不断扩展的对当代文明的否定和不断增长的对‘民间’的兴趣,首先是关于民间物的保留,在这里生活具有或者显现出独特的样式、初始形态、力量和色彩。其二,尤其在实践方面,满足和加强这个兴趣,如果有必要就唤醒这个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在运用民俗精华的吸引力传播‘民间传统’。”⑨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民俗主义就是对“二手民俗的传播和展示”。对此,莫泽在文中举了很多例子,包括欧洲各国民间音乐的舞台演出和唱片制作,俄罗斯民间舞蹈团队的成立和巡回演出,菲律宾高等院校保护和展演传统民间文化的活动,墨西哥芭蕾舞剧团对印第安人和西班牙民间舞蹈与仪式的阐释,等等。这些活动的共同之处在于被传播和展演的二手民俗都被当事人当成是对民间传统的真实记录和表达,并且往往打着民俗学的旗号。尽管当事人的确怀着极大热情,他们也努力地利用各种文字·图画资料来重构民间传统,但由于他们的业余爱好者身份和非专业水准,他们根据自己拥有的半瓶子醋的民俗学知识、利用二手资料所建构的“民俗”,在莫泽看来简直就是对于民间传统的亵渎。
从他对民俗主义现象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作为二战之后德国民俗学界一位承前启后的人物,莫泽的民俗观和学术思想既受到战前旧民俗学的影响,又带有现代民俗学的一些特点。一方面,他和传统的民俗学者们一样,十分强调民俗的民族性、古老性和本真性,把商业性的民俗展演活动看成是对民俗的贩卖和炒作。在他看来,“民俗主义”的负面影响大致有以下几方面:首先,这种利用民俗元素的游戏传达并造成了片面与错误的想象,并且影响范围极大。特别是当这种二手的民间文化被当做民族文化的代表而在国际上展示时。其次,民俗主义的繁荣会造成真正的民间文化的凋落和荒芜。第三,民俗主义纵容了一批爱好炫耀的、作为新生·古老民间传统代言人的组织(如各种地方性的民俗协会),用他们半瓶子醋的知识,到处翻找和新创传统。第四,民俗主义对民俗学研究也有不良影响。因为学者们特别是学生们有时也会被他们骗过,把新造的民俗当成文化承续性的范例来研究。然而,在另一方面,莫泽在学术史上还是起到了一个把民俗学者的关注点从古代拉回到现代、从虚构的民族性拉回到眼前现实的作用。因为他所关注的实际已经不再是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化传统,而是当代围绕着民俗所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旅游业和娱乐业对民俗资源的利用。正因为此,莫泽的文章才能在当时的民俗学界引起巨大反响。⑩但他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包括应该回到民俗学草创时期重视文献研究与文献考据方法的提议(其中似乎也隐含着一层“告别田野”的意味),却没能得到同行们的响应。恰恰相反,莫泽之后的德国民俗学者们不仅没有回到书斋去钻研文献,而是大批地涌向田野,开始使用经验科学的方法去感受、记录和研究当代的民俗主义现象,把它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进行研究和分析,试图揭示其中的发生与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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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赵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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