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870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公共仪式及纪念日、建筑物、广场、纪念碑等‘传统’被大规模地创造出来”[17]5,“参加仪式或庆祝来体现国名统一性”[18]4。新中国成立后,节庆成为新的意识形态推广的重要场域。
彩调剧《刘三姐》是广西柳州市国庆十周年献礼的剧目之一。1959年3月彩调剧《刘三姐》在广西柳州演出,当时一起公演的有桂剧、粤剧、彩调三个剧种,九场戏,其中粤剧《李文茂威震柳州》、桂剧《蓝山翠》和彩调《刘三姐》是由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特别讨论确定的剧目。根据“柳州市《刘三姐》创作组”的回忆:1958年冬,为了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向国庆十周年献礼”的会演,柳州市召开了筹备会演剧目的座谈会。会上,受邀而来的地方长者们提供了众多民间传说故事,如蓝生翠抗税反满、李文茂柳州称王、张翀弹劾严嵩、侬智高大败杨广、歌仙刘三姐、柳宗元、刘古香等,最后从中择定了三个题材的剧目。[19]482每个族群或地域的文化记忆均有自己的“固定点”,它的视野不随时间的向前推进而发生变动。“这些固定点乃是过去的命运性的事件,人们通过文化造型(文字材料、礼仪仪式、文物)和制度化的沟通(朗诵、庆祝、观看)依然保持着对这种过去的回忆。”[20]102相比较而言,刘三姐并不是广西一带唯一或突出的“回忆形象”,但她从新中国成立后,渐趋闻名全国。不同历史阶段,她的“形象”与《刘三姐》主题都有不同,直到当下依然是广西的文化名片。《刘三姐》新中国成立后至今的发展,恰切地体现了国家话语对于民间文学创作与传播的影响,限于篇幅与本文的主旨,八十年代以后《刘三姐》发展笔者另文专述。[1]
新中国成立十周年汇演中对《刘三姐》并无特殊青睐,但是彩调《刘三姐》在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国庆十周年献礼戏剧汇报演出”中获得大量好评,并“换新装迎国庆”,跻身于国庆献礼行列。这与上述部分所言戏曲改革的历史语境直接相关,即刘三姐的形象符合新社会的要求。
同时彩调剧《刘三姐》从形式到内容。新中国成立后,戏曲成为新的国家宣传意识形态与重构文学样式的重要场域。除了延续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所推行的重视戏曲以及戏曲改革的思想与方针,同时又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戏改”思想与政策。1949-1966年现代戏的发展虽然经历了不同阶段,但是她作为展示现代生活与新的意识形态的最佳体裁与载体是不争的事实。1958年恰逢现代戏创作掀起高潮,同时重视民族特色的题材。彩调剧《刘三姐》的创编正是源于此,她既有地方性,同时也具有浓厚的壮族民族色彩。《刘三姐》的创编由彩调剧团发起,地方文化馆干部参加,当地民歌手提供材料。该剧一改从前的“搭桥戏”,而是推行了导演制。“搭桥戏”,即过去戏曲演员在学艺时,学会固定的表演技术程式之后,不需要导演就能演出任何一出戏的角色,一般认为“其不利于发掘传统,酿成新的剧目”[21],“没有细致科学的导演工作,不仅在形式上粗糙松懈,在政治上也常出毛病。”[22]76可见导演制的推行,逐步将戏曲纳入新的国家话语体系,同时改变了传统戏曲的艺术形式。彩调《刘三姐》之所以在柳州地市文艺汇演中胜出,这与其实行导演制直接相关。在相关人员的回忆中提到此,“该剧目(笔者按——桂剧《刘三姐》)乃搭桥戏,缺乏加工提炼,故而思想性艺术性逊于彩调剧《刘三姐》。”[19]483汇演大会评委会一致认为“两个《刘三姐》不仅剧种不同,主题各异,而且有文野之分。”[19]483可见彩调剧由于其导演制已经纳入到“文人创作”,成为符合戏曲改革要求的剧目。因此,彩调《刘三姐》改变了过去无剧本无导演的演出和编排方式,而实行了新型导演制,并根据新的内容与艺术要求,形成了新的现代戏剧目。
另一方面彩调《刘三姐》,将“彩调”这一民间小戏形式完全纳入到新的文化秩序,用统一的文化符号交流与共享。当然也并非毫无益处,在一定程度上给了民间小戏发展与成长的契机,另外正如傅瑾所说它使得“中国戏剧整体更趋多元”[23]。新中国成立后戏曲改革重视“民间小戏”的发掘与创编。1951年5月5日,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要求“改戏、改人、改制”,梅兰芳就戏曲改革撰写了《戏曲大发展的十年》,文中将戏曲种类分为“古老的剧种”“年轻的剧种”“小戏”三大类,其中“小戏”的蓬勃发展确实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大特色。重视对“民间小戏的搜集、记录、刊行”。正如周扬所说:民间小戏自由活泼,可以创造更符合当代意识形态的题材。恰是缘于戏曲改革重视民间小戏的背景,彩调《刘三姐》才有机会在中国戏剧版图中崛起,但这一过程依然充满了波折。1959年4月,《刘三姐》在南宁参加全区献礼剧目汇报演出后,当时虽然《广西日报》等推出相关评论,并编撰了《彩调“刘三姐”讨论集》等,但是其艺术形式也遭到了类似戏曲改革中遭遇的“四不象”现象。有些戏剧专家认为《刘三姐》“大量运用民歌曲调使《刘三姐》山歌不山歌,彩调不彩调,风格不统一”,“戏剧需要动作性的语言,而山歌是形象性语言,用山歌写戏,缺乏动作性”等;正在戏剧专家与普通评议者争论之际,中国戏剧研究院院长张庚和戏剧家贺敬之赶到南宁观看汇报演出,这一“彩调结合民歌”的新形式得到了他们的肯定,他们认为“这个戏地方色彩和民族特点都非常浓郁,内容新,形式美,整理一下可以拿到北京去”,“足以迷住北京观众”[19]484。彩调《刘三姐》灵活运用民间小戏的形式,得到了代表“中央”及新中国主流文学思想——来自延安的剧作家的首肯与褒奖。另外她的这种结合民歌的新的艺术表现形式,也适应1958年在全国掀起的“新民歌运动”,所以她可以迅速发展起来,进而赢得全国声誉,被称为是“大跃进形势下出现的全广西人民的艺术瑰宝。” [19]484
可见,在艺术形式上,导演制与民间小戏的灵活运用,使得彩调剧《刘三姐》进入“国庆十周年献礼”。从此,《刘三姐》的推广与传播都与国家话语密切相连,直至今天“刘三姐”依然是壮族,乃至广西最有影响力的文化形象,尽管《刘三姐》主题几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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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族艺术》2016年第2期 【本文责编:张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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