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俗学本来就是实践民俗学[61]
只有从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出发,我们才能进一步理解,非遗保护并非只是公共民俗学的延伸和发展,好像它们都仅仅属于应用民俗学。[62]相反,非遗保护和公共民俗学都是民俗学内在实践目的的部分实现,也都是民俗学实践属性的进一步彰显。
美国公共民俗学虽然在兴起时曾备受争议,但由公共民俗学引发了对民俗学研究是否固有公共性的长期讨论以及对(纯粹)学院民俗学与应用民俗学二分法的广泛质疑。[63]目前,美国公共民俗学已蔚为大观而且与学院民俗学逐渐发生交融[64],美国民俗学会有一半以上的会员在学院之外从事公共民俗学事业[65],民俗学者、“民众”与专业的文化生产者之间的区隔也已经开始消除[66]。这就进一步表明,民俗学本来就具有实践属性。尽管美国公共民俗学在被介绍到中国之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应有的重视,但我仍然要指出,我们往往只看到他们的协商和妥协,看不到他们为什么能够协商和妥协以及凭什么来协商和妥协。也就是说,我们主要关注和强调的往往只是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和技术细节(尽管这些细节也非常重要),却忽略了其中最重要而且中国最缺乏的实践理性起点和自由意志。实际上,美国公共民俗学实践之所以能够开展协商、妥协等一系列民主操作细节,恰恰因为他们具有共同的民主大前提和公民社会的自由意志,因为他们已经凭借这种自由意志建立了fairplay(公平游戏)的游戏规则。美国公共民俗学恰恰昭示出民俗学的实践前提在于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也就是从公民社会的精神出发来进行民俗实践和民俗学的实践。
由此来看,实践民俗学本来就具有公共性,只不过这里所谓公共性不仅指美国以社区为主、提倡自下而上的民主文化参与的所谓公共民俗学[67],也不仅指公共领域的民俗活动,而是主要指实践民俗学本身在各个实践环节都具有以自由意志为规范的公共性和政治性。也就是说,民俗学实践本来就具有公共性和政治性,只是这种公共性和政治性一直隐而未彰而已。比如,从民俗学的调查、收集、整理和改编到学术表述,一直都具有公共性和政治性,只是到了晚近才有学者对此做出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反思。[68]这也就意味着,民俗学本来就应该是实践民俗学,而实践民俗学本来也和民俗一样具有公共性。[69]在这方面,我赞同菅丰的如下观点:
作为我们必须摸索的一个方向,可以提倡以民俗学的知识和见解为基础的在现实社会中的直接的实践——公共民俗学。
笔者所主张的公共民俗学虽然也包括上面所提到的公共部门的公众民俗学,但并不仅限于此,而是进一步注重学院派民俗学者从事社会实践的一种民俗学方法。公共民俗学不只是从属于政府及其相关团体等公共部门的专业人员所承担的学问,也是从属于大学等机构的学院派民俗学者同样必须承担起来的一种方法。
如果作为一个民俗学者不具备形成实践前提的规范的实践思想,民俗学者在地方上的实践就如同那些无清醒认识地参与文化保护政策的民俗学者的实践那样,将不可能产生对地方上的文化和居民来说具有可喜意义的结果。为此,民俗学者在地方进行实践活动之际,首先必须奠定根植于地方规范的思想。当然,这样的实践不是为了我们学者而进行的,也不是为了行政组织等公共部门而进行的,它应该是为了生活在地方上的、长期以来承担这个文化的人们而实行的。也就是说,这种实践活动,应当是在以重视地方为目的的地方主义以及以重视生活者为目的的生活者主义这些实践思想的基础上而展开。
对地方的生活者作为保护和活用文化的合法性存在加以尊重,在尊重他们所拥有的价值的基础上,这一类民俗学者将是不可或缺的:这就是直接从事地方文化的保护和活用之实践活动的民俗学者—公共民俗学者。
建立新的公共民俗学,可以说是现在的民俗学者的使命。[70]
不过,我与菅丰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本文主张的实践民俗学不是民俗学的“第三条道路”,而是唯一的康庄大道;换言之,不是说实践民俗学应该分出一部分公共民俗学,而是说,实践民俗学本来全部都是“公共”民俗学;二、实践民俗学不仅发生在公共领域,而且发生在民俗学的一切领域。第三、作为实践民俗学“实践前提的规范的实践思想”,不仅是“植根于地方规范的思想”,而且主要指实践理性的普遍自由意志。也就是说,实践民俗学的根本在于完全放弃实证科学的客观认识范式及其对理论与应用的划分,完全从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来看待民众的民俗实践并以此进行民俗学自身的一切实践。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既是实践民俗学的前提,又是实践民俗学的内在目的。
如果非遗保护实践和民俗学实践像目前这样缺乏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即吕微所谓“公民社会的先验语境”而只是一味地迁就于中国的具体国情,那么,它就很难开辟出新的民俗实践和新的文化政治结构,也就会任凭目前的行政体制和积重难返的传统观念把非遗保护同化为一本念歪了的经。民俗学的研究也会一直跟随所谓的中国现实而亦步亦趋、惟命是从,根本无心、无力去开启它本应以自由意志去开启的民主、平等的文化关系和新的理想现实。相反,实践民俗学恰恰不是要匍匐在现实的脚下,而是要用自由意志引导并改变现实,开辟并创造崭新的现实。[71]具体而言,实践民俗学不是在等待外在的现实社会出现了公民社会之后再去对它进行田野调查和描述,而是从公民和公民社会的自由意志去看待民众的实践,并由此促成公民社会的实现。因此,“今天我们民俗学要有一个新的机会,我们要为我们新的国家变换到一个新的认同、新的形象来做出我们的贡献,就是怎么样结合‘公民’概念来做”[72]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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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赵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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