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端午节是由人们对自然时令转换的理解而生的一个节日,在更多的地方,它是人们面对即将来到的炎热夏天举行的一种群体性的“过关礼”,有着除瘟辟邪、祝福妇幼、整合社区、纪念历史人物等丰富的文化内涵,并因自然地理、人文历史、地方风情的差异而形成多样的社会形态。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端午节则延续了现代民族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路径,即在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宏大话语的支配下,原本多样的端午节日渐简约化为粽子和龙舟两个物象,并将其起源都指向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由此,一些地方原本意在祈福禳灾、驱瘟除恶祛病、求子联谊的端午习俗在“非遗化”的过程中,主动添加进了屈原这一象征符号。端午节正在发生的趋同的整体性变迁似乎意味着历史演进并非从简单到复杂,而是从复杂到简约。
关键词:端午节;粽子;龙舟;标准化;非遗
一、非遗语境下端午节俗的符号化
作为生活节律中的节点,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任何一个传统佳节都是中华文明的整体性呈现。儒家的亲情伦理、慎终追远、尊老爱幼,道家的道法自然、顺势而为、以柔克刚无不蕴含其中。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地域,这些节庆的时长、仪式、形态等外在形式千差万别、丰富多彩,而且远播海内外。这也是在韩国江陵端午祭之后,湖北秭归、湖南汨罗、湖北黄石和江苏苏州四地的端午能以“端午节”之名成功地申报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原因所在。
上述三省四地的端午节各有特色,主要是围绕屈原、伍子胥等历史文化名人而展开的,有着能够阐释节庆中的粽子、龙舟等“关键符号”(Key symbols)或者说标志性符号的传说故事。但是,粽子、龙舟这些得到越来越多认同并有标准化倾向的关键符号显然不是大江南北端午节的全部[1]。早在1926年,江绍源在《端午竞渡本意考》中明确提出,起源于送灾的竞渡“本是一种用法术处理的公共卫生事业”,在该文的首节,他直接提出了“竞渡是吊屈原吗”这样尖锐的问题,并进行了否定性的回答:
我以为我们从《荆楚岁时记》的记载,可以看出:(1)此俗实在比屈原、伍子胥、勾践三人都早,但是(2)后来吴、越、楚的人又都想把这个风俗归到本国的某一位大人物身上去。三地的人的地方主义,已经够讨厌;我们既然不是楚人之后,为什么要特别替屈原捧场?[2]206
显然,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演进,当中国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技术世界时,尤其是在21世纪以来申报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浪潮中,端午节出现了更倚重于以屈原为依托的粽子、龙舟等关键符号,并日渐标准化、趋同化、简约化的倾向。
二、历史上的端午节俗及其演变
因应不同时代、地域、人群以及特定的社会语境,尤其是节庆的主要仪式活动,端午节有着众多别名,是中国传统节日中名称最多的一个,诸如五月节、端五节、端阳节、重五/午节、菖节、蒲节、龙舟节、粽子节、天中节、地腊节、诗人节、女儿节等等。
从根本而言,端午节是人们对自然时令转换的理解而生的一个节日。在更多的地方,它是人们面对即将来到的炎热夏天举行的一种群体性的“过关礼”。换言之,在相当意义上,端午的关键在于“季节的交替,夏至即将到来,固民众要举行各种予以准备和应对的季节性仪式”[3]322~346。
“端午节,天气热;五毒醒,不安宁”,故五月又有“恶月”之称。《荆楚岁时记》有言:“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因此,端午节又形成了一系列除瘟避毒、祛邪的节俗。艾蒿、菖蒲、桃枝、朱砂、雄黄、五彩线等都是端午节常见的节日用品与物饰。是日,人们在门前系朱索,贴五毒符、张天师像、钟馗像,在门窗插艾叶、挂雄黄袋,把蒲剑、桃枝放在床边,用兰汤沐浴,喝雄黄酒、艾酒,给小孩佩戴香囊、穿五毒衣、围老虎肚兜、系五色丝缕等,从而祈求小孩健康成长,祝愿老者延年益寿。
这也是至今包括有名的嘉兴粽子在内,人们习惯性用五色线捆系粽子的原因。当然,端午节的节令食物不仅仅是粽子,会因地方物产而异。周作人的《儿童杂事诗·端午》写道:“端午须当吃五黄,枇杷石首得新尝。黄瓜好配黄梅子,更有雄黄烧酒香。”
除了采取种种防护措施,人们还会在端午采药、制药并用药。这在曾经长期共享相同历法的东亚,尤其是中、日、韩三国有着相当的一致性[4]。
早在汉代,就有“蟾蜍辟兵”的说法。在成书于后魏的《齐民要术》中,有五月捉蛤蟆制药的记载。后来,不少地区都有端午捉蛤蟆之俗,主要是在端午这天捉蛤蟆,刺取其沫,制作中药蟾酥。在杭州,过去人们还给小孩子吃蛤蟆,以求消火清凉、夏无疮疖。这一土法如今在福建乡野还有人实践,导致孩子中毒,还被权威媒体“探秘”。此外,有的地方人们还会在端午这天在蛤蟆口中塞墨锭,悬挂起来晾干,做成蛤蟆锭,以之涂抹脓疮。
在北京,有“癞蛤蟆躲不过五月五”的谚语。明人的《长安客话》有载,太医院的御医会在端午这天派遣人到南海捕捉蛤蟆挤酥,再将其合药制成紫金锭。有一年,受命完成这项差事的人敲锣打鼓,彩旗飘飘,大张声势地列队前往。看不惯的人就写诗讥讽云:“抖擞威风出凤城,喧喧鼓吹拥霓旌;穿林披莽如虓虎,捉得蛤蟆剜眼睛。”官方带头捉蛤蟆延续到清代,王士祯的《居易录》说:“今端阳节,中官犹于端门鬻内造紫金锭,是其遗制也。”《闾史掇遗》还专门提及有人只刺蛤蟆一只眼睛的善行,云:“……以针刺其双眉,蟾多死。吾乡朱公儒为院使,俾两眉止刺其一,蟾虽被刺得活,后遂因之。”
明代,赴南海子捉蛤蟆取酥的官人的具体手法《帝京景物略》也有载:“针枣叶刺蟾之眉间,浆射叶上,以蔽人目,不令伤也。”1929年出版的《民社北平指南》中还有这样的句子:“亦有纳古墨于蟆腹,向日晒之,谓其墨可疗疾,故有‘癞蛤蟆脱不过五月五’之谚语。”
对于女性而言,端午同样是个特别的节日,所以才有“女儿节”的别名。早在明代,五月初一到初五这几日,京城家家户户都会把小女孩打扮得玲珑剔透,出嫁的女儿也会在这几天回娘家。打扮闺女时,人们要用石榴花,使之“尽态极妍”。沈榜的《宛署杂记》云:“燕都自五月一至五日,饰小闺女,尽态极妍。已出嫁之女,亦各归宁,俗呼是日为‘女儿节’。”《帝京景物略》还专门提及这几天人们打扮闺女要用石榴花,所谓“家家妍饰小闺女,簪以榴花”,还提及京城人五日群入天坛避毒、吃粽子,南耍金鱼池,西耍高粱桥、东松林、北满井等习俗。到康熙年间,以女儿为中心的端午节俗一如既往,人们不仅用石榴花装扮闺女,还给女儿佩灵符。同期的《大兴县志》说:“五月五日,悬蒲插艾,幼女佩灵符,簪榴花,曰‘女儿节’。”《百本张岔曲·端阳节》云:“五月端午街前卖神符,女儿节令把雄黄酒沽,樱桃桑葚,粽子五毒,一朵朵似火榴花开端树。一枝枝艾叶菖蒲悬门户,孩子们头上写个王老虎,姑娘们鬓边斜簪五色绫蝠。”
《北平风俗类征》抄录的关于过去北京端午的风俗条目[5],有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小孩健康的关爱。富察敦祟的《燕京岁时记》有载:“每至端阳,闺阁中之巧者,用续罗制成小虎及粽子、壶卢、樱桃、桑葚之类,以彩线穿之,悬于钗头,或系于小儿之背。古诗云‘玉燕钗头艾虎轻’,即此意也。”让廉的《京都风俗志》也有相似记载:“人家妇女,以花红绫线结成虎形、葫芦、樱桃、桑葚及蒲艾、瓜豆、葱蒜之属,以彩绒贯之成串,以细小者为最,缀于小儿辫背间。或剪纸或镂纸折纸,做葫芦、蝙蝠、卍字各式,总谓之‘福儿’,杂五色彩纸以衬之,总谓之‘葫芦儿’。妇女买通草小虎,草绒福儿,带钗簪头上。至初五日,惟神符福儿留之,其葫芦等物,尽抛街巷,谓之‘扔灾虫’。是日小儿额上,以雄黄画‘王’字,又以雄黄涂小儿鼻耳之孔,谓如此,夏月能避诸虫,亦有饮雄黄酒者。”在《民社北平指南》中,端午节期间巧妇秀女的作为与上述文字相同,只不过“葫芦儿”有了“长命缕”“续命缕”等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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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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