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测量和社会组织研究
人们现在看到的《花篮瑶社会组织》一书并不是计划中的瑶山调查的全部,由于王同惠溺水而亡,费孝通严重受伤,瑶山调查在时间上仅仅进行了预定计划中的一部分。但他们的报告依然能够提供一个社区研究的“实例”。
通过《桂行通讯》可以看到,从研究内容上,瑶山调查试图在实地展开费孝通早期研究的基本构架———关于中国社会和文化情况的全面认知,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费孝通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时期两项主要研究活动的延伸———人体测量和社会组织的研究,也即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
1935年9月,费孝通和王同惠到达南宁后即向广西省政府提交了 《广西省人种及特种民族社会组织及其他文化特征研究计划》,拟将人种研究和社会组织研究作为此次调查的核心。他们关于人种研究目的有两个,一方面是以正确的数字确定人种的体型类别,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人种的研究来了解中华民族的交流、迁移和融合。费孝通说道:“人种研究之目的,除以正确规定人种体型类别外,尚可藉以说明了中国民族、迁移之大势,及各族分布交融同化之概况。”
在人体测量对象的选择中,除了考虑民族因素,费孝通还将不同职业的人列入测量计划开展调查,“此即为社会选择也”。这实际上道出了他的另一个目的,即试图通过社会选择研究社会组织。这年春天,费孝通写了一篇题为 《体质研究与社会选择》的文章,阐述了社会组织、社会分工、生产方式与人的生物基础之间的关系。在这篇文章中,他写道:“人类所以能有种种文化上的建设是靠了能获得分工的利益”,“在分工合作里,一方使人类的能力能产生较大的动力,一方使各分子互相依赖而坚强其社会组织”。在费孝通看来,文化、社会组织是和分工相联系的,而且从“人种分布的研究”中可以认识“各种各类”人种“在团体中的分布”,进而也可以认识社会,因为“一个社会,如上所述,是一个分工的组织,在分工的组织中需要各种体型的人”,这样,他将体质研究与社会组织研究在深层中打通了。
费孝通的体质测量和社会组织研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认识中国社会及文化的变迁与变异,但它分属两个不同的问题。问题不同,采用的方法也不同。瑶山调查中的分工是,费孝通以人体测量为主,事实上,在人体测量的同时,他也进行了大量的社会组织和文化研究;王同惠以研究社会组织为主,其天才的语言能力保证了调查的顺利进行。到瑶山后,她“不久就学会了山里的普通话,没有她,这研究显然是毫无结果”。每一部分的调查完成后,费孝通和王同惠总是要讨论,交换意见。费孝通采用了他在《中华民族人种研究的方法和尝试》 中阐述的方法进行人体测量。人体测量的要求使费孝通不可能固定居住在一个社区,必须来往于各村寨之间。他写道:“要研究广西人类学一定要以县、或更小的区域作单位。这一次的研究计划就包括在瑶山附近的各县的人体测量工作。”从9月中旬到12月初,他的人体
测量取得大量数据,仅在花篮瑶就测量了300多人。遗憾的是,因材料失散,现已无从对其进行分析。但从《桂行通讯》的许多零散描述中,可以看到这些材料的价值。在南宁测完人体后,费孝通曾初步推断:“他们在体高和头形指数的关联表上所处的地位颇近于高丽华东人民,似多B类,现在材料尚少,不敢作何结论,但此已引起我们极有意义的推想了。”在象县,他又写道:象县测量所得人体的体高和头形指数的“平均数已经足以见到广西人体质和华北、华东甚至广东的相差甚大了”。
体质测量固然不需要参与观察,也无需“体悉”被研究者的行为和心理状态,但它要求研究者有一种正确的伦理态度。当向导对当地村民解释调查的理由时说,对他们进行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看看是否有病,以备下次带药来”时,费孝通表示了自己的不认同,他认为“欺人的事毕竟是做不得”,体现了人类学家的良知。
有许多研究方法可能使对象受到欺骗,其中之一是不告诉他们有关研究的事实或获得他们的许诺,就对他们直接研究。一般地说,欺骗在社会调查中并不多见,在心理学和社会实验中却普遍存在。社会研究并非完全否认“欺骗”,这要看研究的问题,尤其是社会态度的研究往往会发生这一情况。
社会组织研究是瑶山调查计划的第二部分,当然其中还包含“其他文化特性之研究”。他们原设想主要研究行政组织,“即省县政府治苗实况,与土司对苗头之统治情形”,但由于时间限制,他们不得不“择期与省行政上有密切关系之问题为主”。他们计划中的社会组织研究方法是,“与相关政府询问调查考核”和“以局内观察记录”。文化特性的研究包括,“人民、家庭、市集之组织、与风俗、习惯、美术、宗教及其他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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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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