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土筑墓与明清华北祖茔的传承、扩建与维护
华北的祖茔承载着宗族的历史,其建构、扩展及传承的过程正是宗族延续、发展、壮大的反映,宗族对祖茔的悉心维护亦体现了其宗族认同与归属感。
宗族对祖茔的审慎首先体现于祖茔的传承与昭穆布局。如前所述,生养死葬、四时祭祀均为人子之责,也是孝行的基本要求。葬必有地,祭必有方,所以华北的家谱虽没有南方家谱内容丰富,但绝大多数都注明了先人确切的葬地,“古人立木主以安神,立窀穸以掩形,故墟墓之间人所安焉,是编必书某人葬某茔,不使后人怅怅于三尺之封也。”《(河北滦县)瑯琊王氏宗谱》,《凡例》,民国八年(1919)铅印本。超过半数的家谱绘制了详细的茔图,注明方位、四至、各先祖墓穴所在及茔内的共同财产,包括树木、茔房、门柱、牌坊等,如山东丁氏九世克成茔,坐落在“邑城西北三里许南涧疃西头直北”,“四角石顶、望柱、碑碣、石台、香炉各一具”,每人墓前都有“诰命”或“敕命”碑一座,茔房“正房三间,加增厢房三间,垣墙照壁门楼俱全”,还有十世王太恭人、十一世王太恭人“两世坚贞”节坊一座。《(山东)丁氏族谱》卷一《茔图》,清宣统元年(1909)刻本。甚至部分茔图还描绘了墓地的山川走向、地理形势,形象立体,以此来避免岁久年湮,后人茫然于荒冢而无法祭祀。除了始迁祖茔外,各支、房的茔图亦会收入谱中,“各支别立之茔与葬于外县者,亦均一律绘图。”《(河北)定兴鹿氏二续谱》卷七《垄墓》,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以至于族大丁多的山东丁氏族谱中竟然绘制了248张茔图。《(山东)丁氏族谱》卷四《茔图》,宣统元年(1909)刻本。
按照风俗,坟墓“或不树碑碣,北方无名位者多不用”,《(山东即墨)杨氏家乘》第一册《丘墓》,民国二十五年(1936)排印本。故大多数平民都没有墓碑。为了使子孙后代能够准确辨识、记忆祖先墓穴所在,宗族长者多采取口耳相传的方式:“值春秋拜扫之期,切示子孙曰某墓为某公,某墓为某公,详言屡屡,后世自能明晰。若以为寻常故事而敷衍之,一经年远鲜不迷惘。”《(河北南皮)侯氏族谱》第四册《家规十条》,民国七年(1925)年石印本。“纸锞由值年制备,包外书某府君某太君,各支亦同往照料,不得推诿。”“每位纸锞二包必须按数分置各冢前,不得聚一处焚化,盖欲使子孙记其祖父葬处,用意至深且远,凡我子姓其恪遵勿忽。”《(河北)定兴鹿氏二续谱》卷七《垄墓·田堠茔祭扫事宜》,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每次祭祖即是重温祖先墓穴茔域的过程,久而久之,宗族历史便深深地根植于后代子孙的脑海中。通过家谱记载和口耳相传,祖先坟茔、宗族记忆得以代代流传、经久不灭。
华北宗族祖茔的空间布局大多按照传统的昭穆制,即按照在宗族内的辈分和排行来安排位置, “昭穆以世分,墓地以序定,如列坐”。《(山东)历城杨氏族谱》,《坟墓志》,乾隆五十九年(1794)教忠堂刻本。这种昭穆排列反映的是宗法关系,尊卑长幼是决定墓穴位置的关键因素,可以说,祖茔的排位正是墓主生前相互关系的写照。具体来说,排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小昭穆葬法。即始祖居主穴,其子排行为单数的居其左,排行为双数的居其右,弟的坟墓低于兄,使整体排为“人”字形。如有第三代或第四代葬入,则水平方向下移,亦呈“人”字形(文末图一)。《(北京)宛平王氏宗谱》,《墓图》,乾隆六十年(1795)青箱堂刻本。图中人物关系为:南松公居主穴,居左者为其长子中寰公、三子毅菴公,孙辈中行一、行三的锡繁公、安斋公;居右者为次子中虚公、四子筠侣公,孙辈中行二的云台公;鞏固公为长房曾长孙。也有水平方向不下移,排成“一”字形的。小昭穆葬法在华北最为多见。这种葬法的墓地一般规模较小,葬父子两代的较多,亦有第三代及第四代从葬的,多不超过五代。
2.大昭穆葬法。即始祖居主穴,其下第一代全部居左,第二代全部居右,第三代居左,第四代居右,以此类推。每一辈按照大排行从中间往两端排。与小昭穆相似,既有排成“人”字的,也有排成“一”字的。排成“一”字的也称为“同堂排葬”(文末图二)。《(河北)定兴鹿氏二续谱》卷七《垄墓》,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大昭穆葬法比较节省空间,能够秩序分明地葬入多代、多人而不会紊乱,所以墓地规模比小昭穆葬法要大。
3.祖领孙葬法。与以上两种葬法在垂直方向相反,始祖在最下方,其子孙好像俱在其身后跟随,所以称为“祖领孙”(文末图三)。《(河北)定兴鹿氏二续谱》卷七《垄墓》,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
按照规律排列的宗族墓地如果连线、构图,就是一副简易的世系图,在没有家谱的情况下,起到了传承世系的作用,也为撰修家谱提供了素材和依据。当然,也方便子孙辨认和记忆。华北很多宗族在明代一直没有家谱,在清代甚至是清中期才第一次修谱,但仍然可以确定祖先的坟墓所在,与祖茔的昭穆排列不无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认为,祖茔在家谱和祠堂出现之前,起到了整合宗族的作用。
祖茔并非一处,随着宗族的发展,各分支茔地渐次出现。具体来说,族人营建新茔主要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中。
1.族人迁居他处,于迁入地建茔。华北宗族聚居一村的较少,一般散处附近多个村镇,茔域亦随居住地而建,比如即墨杨氏:“南支子孙亦皆散处各村,生居其乡,没葬其野。”《(山东即墨)杨氏家乘》第一册《丘墓》,民国二十五年(1936)排印本。平民之家如此,官宦之家亦然:永乐初,河北青县马氏始迁祖仲良来青任职,“仲良祖原配金氏寿算不永,继娶青邑嵩坡谢氏,故遂筑居营葬,肇其嵩坡。历二世,讳士贤祖原配戴,继配马家桥韩氏,嗣息五人,士贤祖殁,合原配属葬父茔。韩祖妣谋归马家桥,五男悉从安堵不返,卜兆域首葬母氏,陆续五男等属次比肩安厝,生气磅礴,历世广延,故由此而迁居于四方者实繁。”《(河北青县)崇伦堂马氏宗谱首一卷》,《序》,民国十年(1921)铅印本。马仲良因娶妻嵩坡,故筑居营葬于嵩坡。至其孙辈,因携母归外祖父家,遂筑居营葬于马家桥。可见,茔地与住址关系紧密,一旦迁居,即于住地营建新茔。
2.部分族人荣登仕版、身份骤贵后亦会另建茔域。在祖茔中,居主穴的始祖地位超然,永享祭祀,其他坟墓有可能随着年代久远、子孙零落而湮没无闻,始祖的坟墓基本不会,所以比较常见族人身份显赫之后为父祖或自身营建新茔,使父祖或自身能够成为新茔始祖。如定兴鹿氏自始祖至第六世均葬江村祖茔东原,第七世鹿久徵中进士、登仕版,其父鹿府未葬入祖茔东原,而成为新建的江村祖茔西原的始祖,居主穴,鹿府子孙世代附葬,直至十三世。十四世鹿荃官至两淮盐运使,为其父鹿泰吉、叔鹿恒吉营建江村西原前左茔,泰吉、恒吉的子孙多附葬于此,但鹿荃本人却葬田堠村茔主穴。《(河北)定兴鹿氏二续谱》卷七《垄墓》,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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