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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代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
与现代化、工业化和文化变迁等大潮流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不可避免地对非遗的传承,特别是传承人群产生着深远影响,而对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文化传统下不同门类的非遗项目的教育与传承方式的调查研究,是需要政府、学者和非遗传承者长期深入关注的课题。对培养非遗传承人群的现代教育方式的探索,实际上也在横向上体现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在纵向上体现了文化变迁的持续性。
首先,从理论角度对培养非遗传承人群的现代教育模式进行分类是研究的起点。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部高拉·曼卡格里塔迪普拉顾问认为,当前非遗教育的模式主要有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三个类型,分别对应现代学校教育,徒弟作为师父家庭成员的传统教育,以及徒弟并不住在师父家,学艺更为灵活的教育方式。北京师范大学萧放教授则对非遗传承中的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进行了界定和阐释,并对这四种模式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对策。
其次,研究培养非遗传承人群的现代教育模式必然要建立在具体实践的基础上。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这一教育模式的探索为学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案例。中央美术学院乔晓光教授结合中央美院非遗与民间美术研究专业的学科发展历程,指出教学科研单位是广义上的传承人,而在狭义上却只是一个技术而非“情感”的接受或传播者,因此教学科研单位无法替代社区在非遗传承中的作用,只有在立足传统的基础上才能发展现代生活,延续非遗的生命。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唐文忠教授在介绍该校对传统戏曲、民间舞蹈、手工技艺和古琴艺术等非遗项目进行传承人培养的情况的同时,指出学校教育应注重传统与现代的接轨,在聘请传承人进校传习“传统”的同时,也要进行一定的创新。上海大学金江波副教授以上海公共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实施的民间非遗手工艺人驻地计划为例,倡导“养成”方式的非遗保护;通过挖掘传承人背后的人文价值、社会故事和传统生活方式,养成非遗传承人群发现、挖掘并传播非遗之美,最终形成非遗的社会效益和社会认同。
此外,我国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李松主任论述了现代教育标准化体系中非遗传承人“非正规”培训计划存在的合理性。波兰文化与民族遗产部乔安娜·埃娃·齐哈·库肯斯卡部长顾问在介绍波兰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非遗保护实践成果的同时,指出民间(社会)机构在非遗保护中的角色不容小觑,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与民间力量的协同合作,才能在青年一代中形成保护濒危民族传统的意识。
综上所述,这一议题的讨论既有对培养非遗传承人群的现代教育种类划分的理论探讨,又有较为丰富的个案展示。在宏观上有在分类基础上对各个教育种类提出的改进与发展对策,在微观上有对具体案例进行的经验总结。将非遗传承机制引入现代学校教育,是大家较为一致的观点。不过在世界范围内,非遗不论在教育体系还是学术体系上都还处在建构阶段,以上案例也主要集中在传统戏曲、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音乐,特别是传统美术等非遗门类中,而对民间文学和传统医药等类别的非遗传承人群的现代教育有待在将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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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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