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萧放]老人制度与基层社会治理:从《教民榜文》看明太祖基层社会治理方略
  作者:萧放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5-12-28 | 点击数:12246
 

  摘要:明太祖朱元璋在其晚年颁布了《教民榜文》,作为乡村治理的法令,其主要指导思想是,依靠乡村精英,集体治理乡村,让乡村生活符合百姓的需要与朝廷所希望的秩序要求。具体做法:是在乡里选择多名50岁以上,有道德名望、办事公正、具有调解、裁决能力者,担当“老人”角色,负责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日常纠纷事务的裁决处理;同时老人还兼有伦理教化、经济社会生活组织协调、政府所需赋税的催缴、外来人口的清查等职责。在明太祖的乡村治理思想中,老人成为朝廷的代表,老人独立于官员体系之外,他们不受地方官员辖制,严禁官员插手乡里事务,老人可以直通中央,对于老人自己罪错的处理,首先是由其他老人监察自纠,如有必要交有关部门送京城处理。由此,保障老人乡村自治的权威。

  关键词:榜文;明太祖;老人;基层社会治理


  在传统的帝国时代,王朝统治者为了征集徭役税收、稳定基层社会秩序,向来重视基层社会的管理与治理,先秦即有什伍制度,秦汉里社、唐宋时期的乡社、元朝村社、明朝的里甲,至清朝的保甲,都是县以下非政府官僚体制的延伸与乡村自治结合的管理模式。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寒苦,他在元末群雄逐鹿中胜出,建立大明王朝。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率先垂范,以节俭清廉风格治政。由于其出身的原因,朱元璋对政府官吏持不信任的态度,在明朝初年,他采取肃贪与薄俸制度,对官吏系统严加管制。同时他认为基层社会的矛盾与冲突是官吏“贪赃坏法,倒持仁义”,[1]因此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他在继承传统的里老教化的乡治模式基础上,[2]有更加完备的乡村治理措施,他重视乡里自治,严禁官吏插手乡村的日常事务。为此,他在洪武三十一年四月发布《教民榜文》,“今出令昭示天下,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由本里老人、里甲断决。若系奸盗诈伪、人命重事,方许赴官陈告”。明太祖以比明帝国法律更严苛的“榜文”形式规定乡里“老人”教化、管理地方的权责,对老人的问责权,直属中央,地方政府官员不得插手。重视树立乡里老人的权威,将乡里地方交给老人自治是明朝《教民榜文》的根本宗旨,这种将乡里地方管理交给长老的方式,当代学者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称为“教化权力”,教化权力曾经在乡土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3]  

       一、何谓“老人”

   明太祖倡导力行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是以“老人”为中心,辅之以里甲,老人、里甲首长共同管理乡里。“老人”在明太祖基层社会治理思想中,是一个重要角色,他担当乡里日常事务的调解、决断、教化与管理等,是朝廷基层社会的受托人。因此对老人的资质有特别要求,不是年高就可担任“老人”,什么样的人可担任“老人”这一民间权威角色呢?据《教民榜文》规定,“但年五十之上,平月在乡,有德行,有见识,众所敬服者”。[4]这里有四个要件:第一,应该是50岁以上的老者;第二,长居乡里,熟悉乡里情况,他们与“乡里人民,住居相接,田土相邻,平日是非善恶无不周知”;第三,德才兼备,公平正直;第四,该人具有民间权威地位,为公众认可与敬重。老人既然是“众所敬服者”,老人的选拔自然采用民间推举的方式,“其老人须令本里众人推举平日公直,人所敬服者,或三名、五名、十名”。老人推举出来后,需要报备官府,取得“剖决民讼”的裁量权,所谓“报名在官,令其剖决”。

   二、老人在乡里生活中的权责与义务

   老人日常管理裁决范围在《教民榜文》中有明确规定:“户婚、田土、斗殴、争占、失火、窃盗、骂詈、钱债、赌博、擅食田园瓜果、私宰耕牛、弃毁器物稼穑等,畜产咬伤人、卑幼私擅用财、亵渎神明、子孙违反教令、师巫邪术、六畜践踏禾稼等,均分水利”。大抵包括户籍婚姻、田产、信仰、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经济往来、民间冲突、牲畜管理等、几乎是乡里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人际关系的全部事务。人命大事一般是要报请官府处置的,但《教民榜文》赋予了老人对“奸盗诈伪人命”案的调解处置权,“今后民间除犯十恶强盗及杀人,老人不理外,其有犯奸盗诈伪人命,非十恶非强盗杀人者,本乡本里内,自能含忍省事,不愿告官系累受苦,被告伏罪,亦免致身遭刑祸,止于老人处决断者,听其所以。老人不许推调不理”。这项权力的赋予,非同寻常。除非触犯国家统治的重大刑事案件,老人在乡里都有裁决权。从明太祖颁布《教民榜文》的本意看,他力图要保护普通人的利益,非有必要,不必惊动官府、“赴京告状”。《榜文》特别针对两浙江西等处人民,“平日不能互相劝诫,不忍小忿,动辄经由官府,以致身亡家破”的悲剧。特别强调,“今后老人须要将本里人民恳切告诫,凡有户婚、田土、斗殴、相争等项细微事务,互相含忍”,如果实在被人欺负太过、情理难容,也要赴老人处告诉,由老人“量事轻重,剖断责罚”。这样既申冤屈,也免官司拖累。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本文责编:郑艳】

上一条: ·[刘亚虎]盘瓠神话的历史价值及其在武陵的源起与流传
下一条: ·[吴晓东]鲧窃息壤神话考
   相关链接
·[张丽]老有所依:老人协会的现实意义·[郑云云 张年宽]重阳节向老人节演变考
·[徐永安 杜高琴]汉水流域的“崖墓”与“避兵洞”、“自死窑”·那个热爱非遗的老人走了
·[萧放]一位老人与一部民间文学百年学术史 ·8旬老人拍皮影40年 记录辽西山乡巨变
·[海力波]“小孩弹弓杀老人”:一则当代传说中的道德困境与集体焦虑·[徐永安 杜高琴]论贵州蒙正苗族的“活人坟-竹王崇拜”及其传说
·[何扬飞]农村老人宗教信仰状况·[邵志择]“圣诞老人”在近代中国的流行及其商业化利用
·[张多]“我就是圣诞老人”:美国俄勒冈州的圣诞节与民众生活·[徐永安]《易经》卦、爻体系中的“鲧复生禹”神话与老人自死习俗
·[徐永安 杜高琴]老人自死习俗:“鲧复生禹”神话与历史背后的真相·李仕安口述、马林英记录:《百岁人生川康史——彝族老人李仕安口述记录》
·世纪老人和“他的史诗”·七旬老人50年采录万首民歌
·[徐永安]人类学视域下“老人自死”习俗的信仰本质及其文化价值·[刘雄伟]《千家洞木本水源》的历史真相
·汪林数十年搜集民间故事 一个故事采访10位老人·“绘本老人”勾勒北京记忆 描绘各种花灯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