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旧约〉中的民间传说》
人类学家利奇(Edmund Leach,1910—1989)把弗雷泽的著作分为六类:(1)古典著作的翻译和编辑;(2)有关灵魂的原始观念的著述;(3)有关图腾制的著述;(4)《〈旧约〉中的民间传说》;(5)《〈圣经〉之路》;(6)《金枝》。可见,在弗雷泽的整个著述中,《〈旧约〉中的民间传说》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这本书的原名为Folk-lore in the Old Testament: Studies in Comparative Religion, Legend and Law,过去曾译为《〈旧约〉中的民俗》,当然不错,但弗雷泽距汤姆斯(William John Thoms,1803—1885)生造“folk-lore”一词的1846年仍不算太远,而且他仍像汤姆斯那样在“folk”和“lore”之间加了一个连接符,因而似乎更加突出了“lore”的意思。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lore”这个词的意思是: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 related to a particular subject, especially when this is not written down; the stories and traditions of a particular group of people,即:“(尤指口头流传的)某一方面的学问;(某一群体的)传说、传统”。也许在我们看来,弗雷泽在本书中涉及的有不少都属于神话,但在19世纪,西方学者并不轻易把“神话”这个词用于《圣经》研究。或许与这种传统有关,弗雷泽在本书中也慎言神话,他研究的恰恰是以口头形式流传又被外来或后来的文字记录下来的各种广义的传说即traditions,其中包括我们现在说的神话、传说和故事。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弗雷泽混用tradition、legend和story来称谓著名的大洪水“神话”,他明确说:“我已经从另外一个方面,即从传说(tradition)的方面切入了这个主题……我尝试要做的工作,是收集和比较这些传说,然后从比较中探索出某些结论。简而言之,我对这些故事(the stories)的探讨是一种比较民间传说(comparative folk-lore)的研究。”这无异于对本书核心主旨和方法论的一种阐释。或许正因如此,前辈学者苏秉琦先生在节译本书中的洪水故事章节时曾把本书书名译为“《旧约》中的民间传说”,《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和《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也将本书书名译为“《旧约》中的民间传说”。我们遵从这种译法,但需要说明的是,本书副题中的“Legend”一词本应译为“传说”,由于与汉语书名正题中的“传说”重复,而且弗雷泽书中确实涉及许多在今天看来属于神话的内容,同时为了与丛书名“神话学文库”相呼应,我们将此词改译为“神话”。说起《圣经》,弗雷泽在少年时就通过父亲的教授和自己的阅读对英文钦定版了如指掌。1895年,弗雷泽从文学审美的角度编选了《〈圣经〉之路》,该书不断再版,至少影响了后来的两代人。弗雷泽认为,除了宗教和历史的影响外,《圣经》还是一部世界的史诗,是一种高贵的文学,它蕴含着人生的爱与希望、欢乐与悲伤、罪与罚。
然而,弗雷泽并不满足于“隔靴搔痒”。为了能够阅读希伯来语版《圣经》,他在1904—1905年参加了希伯来语的一个私授班,老师是钦定希伯来语教授罗伯特•肯尼特(Revd Robert H. Kennett),参加的其他学生都是后来赫赫有名的人物,如赫丽生(Jane Ellen Harrison,1850—1928)、康福德(Francis Macdonald Cornford,1874—1943)和库克(Arthur Bernard Cook,1868—1952)。弗雷泽的同学们很快都打了退堂鼓,但他坚持了下来。阅读希伯来语版的《圣经》很快就成了他的一般消遣。
1907年,为了纪念著名人类学家泰勒的生日,弗雷泽写了一篇长文,题为“《旧约》中的民间传说”,发表在托马斯主编的文集中。这篇文章就是后来《〈旧约〉中的民间传说》一书的萌芽。不过,1918年出版的三卷本,是弗雷泽近十五年沉浸于希伯来语言和思想的一个结晶。
《金枝》展露出来的才华,同样表现在《〈旧约〉中的民间传说》里。但除此之外,《〈旧约〉中的民间传说》还显示了弗雷泽在《金枝》中没来得及施展的才华,即刻画人物性格的出色才能。他对雅各、参孙和大利拉的描写可圈可点,入木三分,让这些《圣经》人物仿佛戏剧角色一般,如在眼前。在有些人类学家看来,这种文学手法似乎有违学术写作的常规,但我认为,这恰恰体现了弗雷泽对人生戏剧的高度关注。他从柏拉图那里学会了对人类生活的戏剧性因素的同情式理解和悲天悯人式的关注。在他看来,《旧约》就是人生悲喜剧的一个缩影,而他的《〈旧约〉中的民间传说》同样不能少了这样的成分。阅读这本老书,我非但没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倒是时时感觉与弗雷泽的心心相印和思虑相通。弗雷泽像一位思想的导游,带领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身临其境地体会历历在目的历史情境和活灵活现的人物心理。在有些地方,哪怕是人物性格和环境细节的描写,都不仅体现出弗雷泽出色的想象力,更表现出他的典雅而流畅的文风。在汉译文中,我们也注意保留并再现原文的“文气”,在尊重原意的前提下,让弗雷泽说汉语。
与弗雷泽的其他书一样,《〈旧约〉中的民间传说》同样印证了他对文明甚至人性之荒诞性的看法,即我们所谓的文明,我们的人性现在达到的理性高度,不过是一层薄薄的“糖衣”,在此之前或之下,是漫长而深厚的“苦果”层——那就是野蛮或不开化,希伯来人的历史也不例外。《〈旧约〉中的民间传说》就是要证明,《旧约》中的律法和习俗有更深厚、更久远的传说渊源。只有立足跨文化比较的广阔视野,才能阐明这种在历史上多已湮没无闻的古俗和神话观念。另外,弗雷泽的父亲曾希望他从事法律工作。在大学里,弗雷泽的法律学得相当不错,他取得过律师资格,1881年,他获准成为著名的伦敦法学协会之一——中殿律师学院(the Middle Temple)的律师。尽管弗雷泽并没有从事法律职业,但良好的法学训练对他遴选和甄别研究材料的论证价值和逻辑力度无疑有相当大的助益。这一点,在他写作《〈旧约〉中的民间传说》一书的各个章节尤其是“律法”部分时,都有出色的集中体现。
事实证明,弗雷泽的这本书不仅赢得了神学界和学术界的好评,也受到了普通读者的欢迎,尽管精装三卷本定价不菲,但8个月就卖出了6500套。该书1923年出版的删节一卷本可与《金枝》的删节一卷本并称为弗雷泽的学术“双峰”,这两本书对他的世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贡献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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