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典型的断裂性“负遗产”揭示出中国文化遗产的另外一面的特质:1.帝王史若以非“家国式”(即同姓氏族内部的代传)改朝换代,或者以统一的方式结束王国、诸侯分治的格局,通常会摧毁前朝前代的遗留,宣布、宣示本朝之治开始(元年)。历史上无以计数的文化遗产难逃灭绝的厄运。泰始皇统一“中国”时施行“书同文,车同辙”,焚书坑儒。2.国家统一的意识形态治理选择一个官方确认、确定的思想、学说、教派、流派、宗教甚至方术、业术等,进而罢黜其他思想学说,抵制、抑制、限制其他,汉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为典型。作为传统的农业伦理制度中生成的专制统治,这样的历史事件具有历史逻辑。一方面,我们很难指责一个国家、朝代的政治治理能够没有一个“书同文”的制度,容忍各种“异端邪说”的横行犯滥。另一方面,我们也很难不指责曾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景观被一种声音替代的专横,以及各种文化遗产受到摧残的历史事实。这也是一种“文化遗产”,只不过,是负面的。
中国在面对这样的“文化传统”时,宗族力量、墓葬形制成为两种难以言说的文化遗产保留方式。前者通过宗族这一特殊群体力量留存下了大量相关的文化遗产,包括诸如宗祠、祖产和族谱。在我国传统的宗法制乡土社会里,所涉的文化遗产得以通过宗族的传承遗留。某种意义上说,皇室对文物的收藏也带有宗族的性质。后者则完全由于中国对死亡的特殊的观念而造就出了对财产的“保藏”。诚如杰西卡所说:
中国人似乎并没有前往天国或是把天国作为遥远目标的观念,他们只想待在他们原有的地方。从新石器时代到现代社会,中国人的墓葬大多设计成死者的居所,以真正的器物或复制品随葬。因为这些墓葬重现了墓主人的生活,它们不仅仅显示出墓主如何理解死亡与冥世,还反映出他们如何看待社会各个方面。这种情况的直接结果是,死者永远是社会的成员,而且就在人们身边。[18]
自古迄今,帝王对自己的陵墓一向格外重视,不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建陵墓,而且陪葬制度非常奇特。德国学者雷德侯在他的著作《万物》中对此有过描述:比如汉代,据说将国家财政收入的1/3用于修建皇帝的陵墓,这已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释文物的一个视角。商代人建造巨大的陵墓,是相信死者灵魂不灭,所以让几十人和马匹一同殡葬。周朝延续了这一习俗,而且陪葬的马匹和奴隶的数目与时俱进,在位于齐国都城(今山东省)约公元前6世纪的一座王墓中,发现一长215米的陪葬马坑,里面埋有约六百具马的骨骼,现已经挖出228具。秦国早期的君主,如同其他的诸侯一样,醉心于修建巨大的陵墓……[19]这些埋藏于地下的文化遗产幸免于地上之难而得以保存,从而形成了另一种“连续”的情状。
文化遗产的“断裂”有时并非全然由王朝更替所造成,有些是特定的环境、生态、行业、技术,特别是养护制度所造成。美国学者韩森在《开放的帝国》中这样记载:“唐代长安留传至今的建筑寥寥无几——仅有其城南面的两座佛塔:小雁塔和大雁塔,这是因为长安的居民没有建造恒久的纪念物。当时的建筑多是建在夯土基础上的木建筑,建造的速度很快,当初只被计划维持一代人或者最长两代人的时间。643年仅用5月就建了一座楼。唐代中国森林茂密,木材便宜,随处可得。人们在日本奈良还可以见到以椎铆结构为特点的独具特色的唐朝建筑,这是因为这些建筑被精心保护,而在中国同类建筑却失传已久。”[1]190我们或许会为这样的批评感到不舒服,却又无力找到更好的回答理由,这或许也是文化遗产的另一种“连续—断裂”的实景。
“连续”与“断裂”是社会转型中必然遇到的遗产,如何继承和反省也是历史交给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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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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