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祝传说》是2006年第一批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文学代表作之一,当时的申请保护地是江苏的宜兴,浙江的宁波、杭州和上虞,山东的济宁和河南的汝南。在此之前,笔者曾经到过汝南和宜兴,考察那里的梁祝文化。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还将宜兴命名为“中国梁山伯祝英台之乡”,将汝南命名为“梁祝文化之乡”。国家名录在介绍四省六地的《梁祝传说》时,作了这样的推介:“梁山伯与祝英台传说是我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千百年来,它以提倡求知、崇尚爱情、歌颂生命生生不息的鲜明主题深深打动着人们的心灵,以曲折动人的情节、鲜明的人物性格、奇巧的故事结构而受到民众的广泛喜爱。梁祝传说和以梁祝传说为内容的其他艺术形式所展现的艺术魅力,使其成为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之林中的一朵奇葩。”还说“梁祝传说自1600年前的晋代形成以来,主要流传于宁波、上虞、杭州、宜兴、济宁、汝南等地,并向中国的各个地区、各个民族流传辐射。在流传的过程中,各地人民又不断丰富发展传说的内容,甚至还兴建了众多以梁祝传说为主题的墓碑和庙宇等建筑。此外,梁祝传说还流传到朝鲜、越南、缅甸、日本、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其影响之大在中国民间传说中实属罕见。”纵观如上推介,我们可看到《梁祝传说》具有如下特点:首先是这一传说历史悠久,流传千年以上;其次是流传地域很广,不仅在中国各地区、各民族中广为流传,而且传播到“汉字文化圈”的许多国家;其三是以梁祝传说为内容的各种文学艺术体裁介入,形成壮美的梁祝人文景观;其四是由于传说的深入人心,在全国各地形成众多的梁祝文化遗迹;其五是梁祝传说的研究历来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研究成果累累。这一研究对中国传说学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中国不仅是民间故事大国,同样是民间传说大国,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传说学的建构中,《梁祝传说》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问题回到《梁祝传说》的传承与保护上。《梁祝传说》已经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且有了它的保护单位和保护地。但是如果我们从其传承和保护的角度考察,就会发现,当我们检阅国家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时,却发现这一流布极广的《梁祝传说》,居然没有它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这里所讲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梁祝传说》的创造者或这一文化的持有者的身份是不明确的、或者是缺位的。我们不否认在江苏宜兴,浙江宁波、杭州和上虞,山东济宁、河南汝南以及广大的汉族和民族地区,存在《梁祝传说》的口头传承,有大量的《梁祝传说》作品保存,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讲述或歌唱,也肯定有不少的传承人在讲唱这一故事。遗憾的是他们的传承现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梁祝传说》的生态环境没有得到正确的反映。正是因为《梁祝传说》的保护主体是不明确的。因为《梁祝传说》的保护主体不是这一传说的传承人或传承群体,所以最后的保护必然落在政府职能部门,各级的文化厅局、文化馆站成了保护单位。显然这一现象是不正常的。
大家知道,民间文学的特点是口头讲述,它是由传承人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间文学。它不含有物质文化的因素。在目前设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分类中,除民间文学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和游艺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都含有物质文化因素在内。正因为民间文学有它特殊的口头传承形式,所以没有传承人的民间文学是不可思议的,没有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传承人更是不可思议。如果现状是这样,那么既使《梁祝传说》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也很难得到有效的传承保护。在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因为这不只是《梁祝传说》存在的问题,而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共四批1517项,其中民间文学有154项,包括了神话、传说、故事、歌谣、长诗和英雄史诗等。在这154个项目中,传承人的情况如何呢?事实是,凡是少数民族的代表作,大都有国家级传承人,有的还不止一位。相比之下,汉族的民间文学代表作,大部分没有国家级传承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主要是许多少数民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民间文学的传承保持着口头传承的习俗。比如《梁祝传说》这样的作品,至今少数民族中仍然在传唱。在云南大理洱源白族地区流传的《读书歌》,就是根据《梁祝传说》传唱的,形式是白族“打歌”。《读书歌》不是散文体的讲述,而是韵文体的歌唱,也就是长篇叙事诗。其故事情节和汉族地区流传的《梁祝传说》基本相同,但人物、情节、环境都有了许多变化。故事中的梁山伯、祝英台是结拜兄弟;他们同游点苍山观音寺、本主庙,请方先生做老师;没有学堂,自己动手盖学堂,造桌椅;自己挑水、做饭;十八相送的情节被改为下棋、弹琵琶展示梁祝爱情。广西的壮族、瑶族、侗族,贵州的苗族、水族,四川的土家族,福建的畲族等民族中都有《梁祝传说》流传,传承的形式多种多样,一般大都是韵文体的歌唱,这和少数民族的歌唱传统有关。这就是说,《梁祝传说》无论是在汉族或少数民族地区,是有传承人的。
在中国民间传说类作品中,《梁祝传说》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兼有人物传说和地方风物传说的特点。传说的流传突破地域、民族和国家界限,传播面很广,影响最大。这是因为它的主题是爱情纠葛。这一纠葛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在封建婚姻至酷下,对美好婚姻的追求,是那个时代青年男女对婚姻价值的期盼和追求。正因为如此,《梁祝传说》才为民间所喜闻乐见。今天的时代完全不同了,婚姻自由使《梁祝传说》失去传承的社会和思想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梁祝传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史价值和审美价值。通过对《梁祝传说》的保护,留住记忆、留置历史,可以使我们的后代知道我们的祖先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对于婚姻生活是怎样处理和思考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为什么要保护,保护什么,怎样保护。为什么要保护是一个理论问题,相对比较好解决。但保护什么,为什么保护的问题就没有那么简单。目前民间文学代表性作品的保护,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传承保护,即保护什么。传承保护最棘手的问题又是传承人的保护和传承生态的保护。比如宜兴作为《梁祝传说》的保护地区,这一传说的传承人有多少,传承现状及传承的生态环境如何。像梁祝这样家喻户晓的传说,既然这一传说已经进入国家名录,即便没有国家级的传承人,也应该有省级和市级的传承人。像今天这样的“梁祝文化论坛”应该有它们的身影,应该听到他们的声音。但是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因为没有传承人的传说,是否能得到有效地保护,是值得质疑的。如果保护的主体消失了,那么此类传说还能不能传承下去,也成为问题。我们知道宜兴是有《梁祝传说》的传承人的,分布在村落和社区,建议在普查的基础上,绘制出这一传说的民俗地图,标明传承村落、社区,传承人,传说遗址保存地等等。如果能绘制出全国《梁祝传说》地图,不仅对传说本身的保护意义重大,而且对研究梁祝传说的产生、流传、变异也是大有益处的。其次是传说遗址的保护。宜兴有许多《梁祝传说》遗址,这些遗址是在《梁祝传说》传承过程中形成的,是传说的物的见证。全国有许多梁祝文化的遗址,许多地方还出现了梁家庄、祝家庄、马家庄,梁祝读书处、梁祝坟墓等,这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实有其事其人,无论如何都表达着传承者对传说价值的的认同。最后是《梁祝传说》的研究,研究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但是如果将活生生的民间传说,变成书斋式的学问,以研究取代保护,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梁祝故事本是一种地域性传说,但是它又突破地域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具有了跨地域的特征,而且在传承、传播过程中形成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这对梁祝文化的传播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另外,这一传说穿越了太长的历史时空,留下太多的文献记载。最近读宜兴路晓农先生的大著《梁祝的起源与流变》,并为该书写了序。路晓农先生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细致的田野作业,梳理文献,考证古籍,认为“宜兴梁祝,记载最早;宜兴梁祝,记述最丰;宜兴梁祝,遗存最多”。我很赞赏路晓农先生严谨的治学精神,也很赞赏他的观点。如果真是这样,宜兴在梁祝传说的传承与保护中,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梁祝文化旅游节和观蝶节是宣传《梁祝传说》的很好的方式,而保护《梁祝传说》传承主体——传承人,更加重要,保护这一传说的传承生态,更是十分艰巨的重任。我们寄希望于宜兴,宜兴应该像制作紫砂壶一样,创造出《梁祝传说》保护的品牌。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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