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族群文化传承

首页民俗与文化族群文化传承

[单辉]从禁忌看少数民族的生态理念
  作者:单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5-01-28 | 点击数:10958
 
在湖海、河流区域居住的民族,渔猎是他们的经济生活内容之一,形成了渔猎禁忌习俗。居住在滇池的彝族撒梅人,以捕鱼为副业,他们对浅蓝色的鱼是禁止捕捞的,对硕大的鲤鱼禁止食用,对龙潭中的乌鱼、黄鳝,井中的红鱼均视为图腾禁忌的对象。随着社会的变迁,撒梅人仅祭祖时禁止捕鱼和食鱼,在丧葬守灵期间禁止食鱼,其他情况则不加限制。
藏族把土地分为牧区和农业区,各有不同的禁忌,在牧区,严禁在草地上胡乱挖掘,并禁忌夏季举家搬迁,另觅草场。在农业区,动土前要先祈求土地神,不得随意挖掘土地,而且要保持土地的纯洁性,不能在地里烧破布、骨头等有恶臭之物。
 
三、禁忌的生态伦理意义
 
过去几千年来,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仍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这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内化在少数民族人民心中的禁忌伦理观念和心理因素起着一定的作用。禁忌行为是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表现,对环境保护起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一)形成了对自然的畏惧和顺从之情
许多禁忌的对象就是少数民族所崇敬的自然神,是各民族的保护神,如神山是祖先之化身。出于对神的尊敬而产生了对诸多自然崇敬性禁忌。有些禁忌是出于对自然的感激之情:森林养育着一切生灵,草山养育了牧民、动植物为人类提供食物来源等。出于对大自然和动物伙伴的感激,从而产生了对它们的保护禁忌。有些禁忌则出于对自然的畏惧之情:如狂风暴雨、雷电地震、蝗虫鼠害、瘟疫等都会破坏人们的生活,给人们带来灾难,从而使人们有意无意地把自然灾害与人的行为联系起来,使人们格外注意自己的行为,于是产生了对自然顺从性的禁忌行为。
(二)自然禁忌的核心是不能触动自然界,保护自然生命力不触动自然的禁忌使大片森林草场处于自然原始的状态,而生态环境的自然生长正是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物繁荣的重要条件。对动植物的禁忌,虽然是从宗教的角度来保护生命物体的,但客观上却保护了民族地区许多珍贵的兽类、鸟类和鱼类的生长,保持了生物的多样性,维持了生物界的正常生物链,维持了自然生态的平衡。
(三)与大自然保持协调一致
与大自然相协调,与自然规律保持一致性,这在生产生活禁忌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如牧民根据季节游牧,夏季禁忌迁徙,是因为夏季是牧草生长的季节,随便搬迁会践踏牧草生长。对动物的禁忌,如不在动物繁衍期和交配期捕猎,不做灭绝性的猎杀等都是不干扰动物的正常生长繁衍。
(四)保持自然的和谐完整
基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禁忌,体现了少数民族人民保持自然和谐完整的生态意识。“少数民族人民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自然,并逐渐形成了一套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教禁忌、世俗禁忌,通过神灵和宗法制度的权威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在他们的观念中确立了保护山林、水源等自然资源是每一个个体必须履行的生态道德义务。”
长期以来,禁忌已经内化为一种心理上的坚定信念和行为,一种伦理规范,严守各种禁忌已经成为人们自觉的行为习惯。从远古时代起,少数民族把那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物视为有生命的生灵、神明的化身。禁忌的本质特征就是虚构危险、恐惧心理和自我限制及消极防卫,通过制约人的行为,使人们意识到在日常生活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是少数民族人民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产物。
 
参考文献:
[1]白兴发.论少数民族禁忌文化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关系[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2(4).
[2]于士军.生命在藏北[M].西安:西安出版社,1998.
[3]李淑霞.试析少数民族地区“禁忌”的利与弊[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4(3)
(本文原载《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01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本文责编:王娜】

上一条: ·[孙九霞]旅游对目的地社区族群认同的影响
下一条: ·西藏召开《唐卡分类》地方标准讨论稿内审会
   相关链接
·[张多]从“根文本”到“国家文本”: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的国家纂集实践·[向伟]社会主义传统中的少数民族民间文艺:以《秦娘美》为中心的讨论
·[刘雯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少数民族节庆的文化实践·[梁盼盼]桂北少数民族与食糯传统:文化象征中的食物、神性与历史
·[郭正宜]网络作为"新田野":〈四海瑶亲歌来会〉为例·[丁涛]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研究
·[冯王玺]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术二十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实践路径·[韦成]桂西北民间禁忌文化的实践逻辑与乡村社会秩序建构研究
·[那仁毕力格 萨其拉]古代人禁忌习俗多样功能探源·[毛巧晖]多元喧嚣与20世纪80年代民间文学的转向
·[黄艺兰]晚清民国时期伐树遭报故事的“祛魅”与“复魅”·[张跃]春节在云南少数民族中的共享性意义
·[邱婧]20世纪50年代西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改编与重构·[邵文苑]《奢香夫人》演变的启示
·[陈传志 米高峰]“一带一路”背景下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发展策略探析·[巴莫曲布嫫]走向新时代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
·[毛巧晖]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与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发展·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学术研讨会
·[杨李贝贝]副文本中的文艺边疆·[孙立青]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媒介呈现的问题与对策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