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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迷信是非科学的意念或行为。“迷信研究是人类文化演进程途中黑暗错误方面的研究。”[⑨]江绍原对于国民大众的“迷信”行为的非科学本质的揭露,在《民俗与迷信》中随处可见。在“姓名”专题里,江绍原给我们解析了“名”和“字”不同的礼俗,接着他就转入对《封神演义》中张桂芳的“呼名落马”之“幻术”的描述——立马把我们拉入小品的趣味中。他对苏州吴县小儿“寄”名神佛之俗、广东曲江石公之名被“借”用、杭州“偷”取人丁兴旺之家的小儿名、贵州通县的“撞”名等“支那民族的名礼名俗”一一加以展现。[⑩]如果说普通民众希望偷取别人家小孩的名字,以期达到自己的小孩健康成长的意念和行为还不够“虚妄”与非科学的话,请接着看“性爱”专题。也许会有法术使女神“不规矩”、也许妇人食“龙虱”能媚男子,也许口水与小便能够帮助求爱……对于以上这些多少有些荒诞的民俗与迷信意念,江绍原的意见是“总以不轻信为佳”。他还收集了多篇关于蛇的迷信,见多篇“淫哉蛇也”。民众将蛇定性为“性最淫”,看其交配并施以法术就能够一逞人的淫乱之性。[11]可以说,江绍原对于迷信的批评是显而易见的。在“传言”专题中,“总理造墓须摄童男女魂灵”与“胡大人传单”之两则谣言,也足见迷信之荒谬。迷信的非科学性,在江绍原看来,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民众对于中医的盲目信服与对于西医的盲目揣测和想象上。在“医药”专题,多则小品涉及治疯病的咒语,民众以为西医“剜眼剖心,用以制药”[12],中医与西医多有论辩。江绍原认为旧医药阀的两道防线,“玄妙关”与“经济关”都守不住医药革命军的炮火[13],这一系列小品中,充斥着他对于中医迷信的强烈批判,大有鼓励国人学习解剖学、接触西洋实验的科学架势。
其次,迷信的内涵极为广阔,“宗教”与“法术”亦是迷信的一部分。可以说江绍原的迷信研究是在迷信和宗教的交汇基础上展开的,他把研究重点放在迷信和宗教的起源、演变和发展上,以揭示它们得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暴露它们在后世的非理性,从而达到“破除迷信”的目的。在江绍原的小品中,迷信似乎涵盖了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的各种各样的“礼俗”。收录进《民俗与迷信》一书的小品80多篇,涉及的内容有法术(如求爱术)、礼俗(如姓名礼俗)、禁忌(如胎教)、医药(中医与西医之争)等方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将“传言”纳入了迷信的范畴。“儿童身上国旗”的新闻与“北京胡大人返阳”的传单都显示了民众对于“传言”的迷信。不仅如此,江绍原的“迷信”还把妓女龟奴的迷信、关于赌的迷信、关于粤盗的迷信单列为“其他”。他在“鸨母、洋财神及其他”一文中回应招勉之来信称:
卖淫业和其他营业职业——正当的和不正当的——完全一样,也有它的特殊迷信。“特殊”不一定是指方术而言,而是指对象而言……此业的迷信,值得调查记录研究,实和军旅迷信、士人迷信、官吏迷信、渔家迷信、田家迷信、赌徒迷信、嫖客迷信……一般无二。[14]
由此可见,江绍原认为迷信是可以按照对象之不同而进行分类的。同文中他与众不同的“宗教观” 稍有表露:
“迷信”包括“法术”、“宗教”二者而言。而在卖淫业迷信中,其“宗教的”一部分,我尤其愿意多知道。我们必须将鸨母、妓女、嫖客、赌棍、赌徒、盗贼、乞丐等人的宗教多多的调查记录,才能够使人不至于再相信所谓“宗教”也者,是专与“道德”、“真理”、“永生”、“社会价值”等等为缘的。[15]
迷信是近代科学的反面,又将宗教、法术包含其中,江绍原的“迷信”概念的内涵包罗中国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足见“民俗与迷信”书名之贴切。既然在江绍原看来,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之礼俗与“迷信”的关系如此密切,那么中国民众的俗与愚是否因为迷信的非科学性导致的,我们在迈向“科学”的道路上是否应该打倒迷信。关键的问题在于“迷信”对于中国民众意味着什么,而且也要考虑对于西方(江绍原时代的西方科学强国)来说,“科学”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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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人类学评论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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