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晚明文人传奇中节妇形象的大量出现与“有益风化”的戏曲创作传统、统治上层的提倡、思想界的颂扬等因素密切相关。与明初期传奇中节妇形象更多是囿于道德规范的伦理表达相比,晚明传奇中节妇的“贞节”具备了更多情感的内涵,由“为理守节”转化为“为情守节”。然而,女性贞节内涵“情”的注入是以强化女性贞节观为目的的。文人作家即便受到晚明个性解放思潮的影响,颂情的同时不敢忘却“理”的存在,不约而同立足主流文化填充儒家女性贞节观内涵,将看似不相容的“情”与“贞”以“情教”、“情正”等理论统一在一起。
【关 键 词】晚明;文人传奇;节妇
【作者简介】蒋小平(1973- ),女,安徽天长人,安徽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博士,安徽大学艺术学院
晚明传奇塑造了光彩照人的女性群像,其中既有以“情深”为要旨的“情女”形象,还有文人化的才女形象,也有以“节”为要旨的节妇形象。女性之“才”,学界钟爱之,女性之“情”,学界激赏之。而对于女性之“节”,论者向来寥寥。晚明传奇中的节妇形象是否是社会存在的真实反映,是否受到晚明进步思潮的影响,循着这些问题,笔者梳理晚明传奇中“节妇”形象,求其概貌,窥其因由。
一、晚明传奇中节妇形象概况
晚明传奇中的节妇形象作为一个群体大量存在,据笔者统计,嘉靖至明末以节妇为女主人公的传奇剧本25部,其中节妇形象26人。如《芙蓉记》中崔王氏、《鲛绡记》中沈琼英、《玉合记》中的柳氏、《宝剑记》中张贞娘、《断发记》中裴淑英等。节妇们不仅美丽、善良,更加重视自身的“贞节”。传奇作家着意描述节妇对贞节的捍卫,铺陈节妇为避免失节而采取的种种对策。其一,毁容。毁容是众多女性遭遇强娶所采取的措施。如《玉玦记》中秦庆娘避乱而被恶人掠,欲纳为妾。秦氏截发毁容断恶人之念。《埋剑记》中的颜氏,夫战南蛮而被俘,十年无回。众以之为死。颜氏父亲劝女改嫁。颜氏剪发以拒绝父亲的再嫁要求并割股养婆。其二,自尽。《双珠记》中的郭氏,貌美而被人图谋。丈夫因之判绞刑。郭氏乃自投于渊,求贞烈。《金花记》中金花,容貌如花,更有才情。丈夫周云赴考,金花在家中被恶人强娶,守节自刎身亡。其三,逃避。《玉合记》中柳氏貌美,为避战乱,免遭恶人纠缠,而入法灵寺为尼。其四,对簿公堂。《金锁记》中窦娥被张驴儿威胁,逼娶为妻,窦娥不从,讼于官府。
晚明传奇节妇形象的大量出现与作家创作主旨密切相关。置于特定历史情境,晚明文人传奇作家面对的是一个绵长久远的戏曲创作传统。纵观戏曲,“有益风化”是其一贯追求。《青楼集志》中说:“院本大率不过谑浪调笑,杂剧则不然,君臣如《伊尹扶汤》、《比干剖腹》,母子如《伯瑜泣杖》、《剪发待宾》,夫妇如《杀狗劝夫》、《磨刀谏妇》,兄弟如《田真泣树》、《赵礼让肥》,朋友如《管鲍分金》、《范张鸡黍》,皆可以厚人伦,美风化。”[1]7他列举剧目以证明杂剧完全符合宣扬三纲五常的要求,而表述得最鲜明的要数《琵琶记》开场词中的警句:“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传奇自崛起之日就一直强化着它的伦理教化功能,往往以道德教化来塑造女性形象。
统治上层的提倡与思想界的颂扬造就了女性道德教化的汹涌奔腾。明初,朱元璋登基伊始就有意识地提倡女性贞节思想。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覆,转达上司,旌表门闾。”又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者,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2]425。女子守节不但得到政治上的表彰,而且得到了物质的奖励。这些措施鼓舞了女性的守节热情。另一方面,明王朝对女性再嫁明令加以歧视和贬斥。对于该当受封的官员妻子规定,“其妻非礼聘正室、或再醮,及娼优婢妾,并不许申请”……凡妇因夫贵,子贵受封,不许再醮,违者治之如律”。再有“凡妇人因夫、子得封者,不许再嫁。如不遵守,将所授诰敕追夺,断罪离异”[2]115。官宦女子一旦再嫁,就剥夺了诰敕的权利,而受封再嫁更要治罪,并同娼、优、婢、妾同列。“贞节”成了一道鲜明的分水线,女性遭遇截然相反的官方对待。
不仅如此,明政府还通过闺训、家规的方式强调女性的最高道德规范,“贞”、“顺”、“节”、“烈”。晚明大儒吕坤在《闺范》中提出:“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窥。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苟非渎伦,小节尤是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3]女性从小就被灌输贞节观念,接受守身如玉、男女授受不亲、为夫守节的教育,所造就出来的当然也只能是节妇烈女。
当社会营造浓厚的“贞风烈雨”氛围,身在其中的女性无法不受其影响。有明以来,众多女性怀着从一而终的信念走过她们的一生。明代贞烈女性数字较大。就《古今图书集成》所录历代烈女的统计,明代节女人数为27 141人,烈女人数为8 688人,合计为35 829人;而元代节女人数359人,烈女人数383人,合计为742人;清代节女9 482人,烈女2 841人,合计为12 323人[4]。由此可见,明代节烈女性人数大大多于其他朝代。
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明代传奇中“贞女节妇”数不胜数,以封建理学、伦理纲常说教为理念而塑造的女性弥漫于传奇中。这一戏曲创作传统即便在思想解放涌动的晚明时代仍然起作用。
江楫在《芙蓉记》中塑造了贞烈、美丽、满腹才华的女性崔王氏。作家在《芙蓉记原序》诉创作缘由:“籍儿自会城归,持野史与阅,中间今者古者,信者幻者,类不一。中载《芙蓉小传》,反复顶踵,节义周真,可以风也。爰据少质,作戏剧凡30章。”又述作意云:“夫妻纲常友朋伦,重婚再世果希闻。时人请听《芙蓉记》,不数《香囊》、《琵琶》声。”(卷末收场诗)[5]作家希望借此能延续《琵琶记》风化传统,强调传奇的教化作用,强调“夫妻纲常”。沈鲸在《鲛绡记》着意塑造了沈琼英这一美丽勇敢、坚贞不屈、情深义重的女性形象。剧中着意表现女性之贞烈模范。作者宣称:“琼英沈老真堪敬,节义双全名振,万古流传戒后人。”(第三十出《团圆》)[6]无独有偶,沈鲸的另一部作品《双珠记》也塑造了郭小燕这一节烈女子。作家借剧本道出创作心理:“从来名教纲常重,德行彻重瞳,褒旌宠锡如天纵。忠和孝,难伯仲,况坚贞胶巩,从容成义勇,卓异尤超众。”(四十六出《人珠还合》)[7]这不正是“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最形象、最生动的诠释和深化吗?
二、“贞”即“情”
从晚明传奇涉节妇剧本统计来看,从嘉靖至万历再到明末,节妇形象有一个逐次递减的趋势。嘉靖至万历初的节妇剧本创作最为繁盛,占当时传奇创作总量的三分之一。万历以后节妇剧本创作与彼时传奇创作总量相比份额则呈现锐减,由嘉靖至万历初的33%到了万历至泰昌末的11%。泰昌至明末,节妇剧本和节妇形象的数量与所占份额继续减少,剧本8部,仅占当时传奇创作总量的9%。
与节妇数据统计的变化相一致的是节妇形象内涵特征的变动。如果说明初期传奇中的节妇形象更多是一种囿于道德规范的伦理表达的话,那么晚明传奇尤其是万历以后的传奇作品中“节妇”显示出更多的情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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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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