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从文学表达方式的角度观察中国文学史,可以确认,它存在着抒情和叙事两大传统。
长期以来,将中国文学归结为“一个抒情传统”的看法和做法,
虽非无理却是片面的,有损于中国文学史之完整。
“偏抒略叙”不免片面之弊
文学表达的具体手法丰富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抒情和叙事两大类。同时,抒情和叙事也是文学的两大基本功能。
作为人的表达能力的两翼,抒情和叙事根植于人类本性与本能的深处,随着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的发展而发展。它们共生并存、互动互益,又彼消此长、互竞争荣于中国文学史的始终,从而形成既各具特色又纠结缠绕、无法分割的两大传统。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两大传统的认识并不切合实际,对二者的研究也很不平衡。受古今中国人思维特征、文学观念和审美趣味的影响,抒情传统得到更多的关注。中国诗学简直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抒情学,其内容固然丰富多彩、博大精深,却未能对叙事传统作出相应的深刻论述,也未能在两大传统并存互动的背景下论述抒情传统,因而其对抒情传统的阐论也就不免片面之弊。
文学的过程包括三个环节:一是作者感受生活、酝酿构思;二是写作与表达;三是传播与接受。中国诗学偏重于阐论第一环节,基本观点是“物感人心而动情生文”和“诗言志”等说。创作的目的和实质是舒泄个人情志,至于对外界事物的表现和描述,只是手段,处于服务和从属的地位。中国诗学的思维路径主要是从诗文作品追索作者之内心,由作品而知人,以论人为归宿。第二环节本应包含抒、叙二事,但中国诗学只重抒,对抒情手法论得较为深细,但严重忽略了叙,并忽略了二者关系,由此造成文学的创作和研究在抒、叙两个方面的发展很不均衡,使叙事一翼成为诗学的短板、软肋,甚至使“中国是个抒情大国(抒情诗的大国)”这一似是而非的说法长期占据主流地位。其实,明清、近代以来的中国是否还能自称“抒情大国”?抒情传统的传承赓续在历史长河中发生过怎样的变化?至今又是何种模样?重重疑问有待查考。而且,说中国是个抒情大国,是否意味着中国就不是一个叙事大国?需知中国叙事活动(不仅限于文学)起源之早、品类之繁、技艺之精、叙事作品成就之高,可谓辉煌杰出,绝不逊于抒情一端,为何就不能称叙事大国呢?所以,“中国文学就是一个抒情传统”的观点,固然有其片面的深刻性,但因其有夸大一端、遮蔽其他的弊病,影响不良而深远,是今日亟须加以反思和检讨的。倘能充分认识两大传统,观点与视角持正不偏,那么,真正透彻地认识和把握中国文学史才更有希望。至于第三环节,本非中国诗学之强项,近年来学术界已有所察觉和弥补,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由上述可知,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遗产,中国诗学既需大力继承弘扬,尤需改进、发展与创新,若一味重复古人,以为古人已把所有问题说尽,我们只需咀嚼领会就行,那对中国诗学是十分不利的。
叙事传统探索与叙事学建设相结合
当前,我们要充分省思分割两大传统对全面认识中国文学史的危害,努力发掘和清理长期被遮蔽的文学史叙事传统(包括古人的叙事实践和有关叙事的种种论述),立足于古今贯通的基点,重新研究自古至今的整个中国文学史,尤其注意将当代文学现状与古代文学传统及近代文学之演变结合起来,作打通古今的通盘考虑。
西方叙事学的发展,引起我们的警觉,也给我们以启发。不过,我们决不能照搬西方叙事学,而是在其经验教训中学习,以解决中国文学的实际问题。
具体地说,首先应将对叙事传统的探索和叙事学的建设结合起来。中国叙事学须建立在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之上,否则就不会有坚实的基础,不会有自己的特色,而难免成为西方叙事学的附庸。要落实此点,相关研究就必须与中国文学各种文体相结合,分别建设诗歌、辞赋、史传、小说、戏剧以及各类文章(从记事抒情的散文到种类繁多的应用文)的叙事学。因为虽同是叙事,不同文体却有不同的要求和方法,只有深入各文体的叙事实践,细致地研究其叙事特征,总结其叙事经验,才能提炼出涵盖众文体的通用叙事学,也才能看清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根本特质。西方叙事学建基于叙事手段最为复杂多样的小说文体,由此建立经典叙事学,而后扩展到戏剧电影,并扩展到其他文体和种种生活现象,走的是先专后泛路线,而当前,叙事学的泛化却成了主流。面对中国文学史,我们对西方叙事学不能也不必亦步亦趋。我们可根据中国文学史的实际(文体繁多)和研究人力(队伍壮大)的状况,自始就在不同的起点上全面铺开,先建设分文体的叙事学,再建设总体的文学叙事学,然后建设适用范围更广的一般叙事学。对中国叙事传统的探讨和总结,应与此同步进行。
另外,中国叙事学不能像西方经典叙事学那样只论“技”、不论“道”,即在技巧、方法上论析得不厌其烦细,而对叙事的宗旨、社会功能和根本目的却不甚关心。我们仅初步涉猎古人的叙事理论,即已深感中国人对写作事业(尤其是叙事写作)一贯的尊崇敬重。这其实是中国文学传统的重要内容和特色之一。既然研究文学,就不能不对“技”与“道”的辩证关系给予正视和恰当的处理。
尤需强调的是,我们既已发现中国诗学“偏抒略叙”的缺陷及其造成的危害,就必须在对叙事传统的研究中防止走向另一极端,应始终从两大传统的角度进行审视、观察。研究叙事传统时,不忘抒情传统;论述抒情传统时,联系叙事传统。两大传统的互渗互动关系和它们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消长起伏,始终是我们关注的对象,且这种关注应从古代文学、通过近代文学一直贯穿到当今的文学。我们要认真总结古代和近代文学史,同时试图从传统发展演变的角度,观照和解释“当代文学何以如此”的问题,并尝试为当代文学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些新思路。这可以说是与此前同类研究最大的不同之处。
充分关注口头叙事
相关研究还要充分注意口头叙事问题。一切文学的源头都是口头创作,文字的发明使口头创作成果得以保存和流传。然而文本记录了口头创作,又不可避免地带来某些变异,这里就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今天,传媒手段更为丰富,保存方式更为多样,真实性也大为提高,但由口头到文本,新的差异依然会产生,也就仍需辨析和研究。
口头叙事作为叙事的一种方式,有其独立研究的价值。口头叙事是活着的叙事,又是由历史传承而来、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叙事。如今仍流传于各民族民间艺人口中的史诗便是如此。对此,当务之急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尽可能完整、忠实地给予记录,使之成为可供更广泛和更长期研究的文本。记录离不开研究,甚至本身就是一种研究,当然还有更系统全面的多学科综合研究和比较研究。对于古代的口头创作,则只有通过古人的文字记录努力进行复原性研究,其困难程度更大,而可靠程度却未必更高。这种研究有其特殊的难度,古今差异很难跨越,结果难臻理想,但我们不能望而却步。若能与文化人类学、口头诗学理论相结合,进行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并加强国际交流,是可以为揭示文学传统的形成与演变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
叙事传统的研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文学史两大传统及其关系之研究,规模自然更是宏大,涉及面也更广阔。前进路上困难重重,但这恰恰可以成为我们努力不懈的动力。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2年09月14日 第356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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