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文本”是指用符号记录下来的乐谱,而音乐的“本文”则是事实上存在的音乐。从符号学的观点来看,音乐的“本文”是“文本”的基础,“文本”仅是记录“本文”的符号,所以它远远没有“本文”重要。因为乐谱既不可能、也无必要把音乐中一切都记录下来,所以用乐谱记录音乐,即把“本文”变成“文本”的过程实际上是音乐家“自我构建”、有所舍取的过程。又因为取什么、舍什么只能由记谱者根据他自己所持的价值标准来判断,所以,未经记录的音乐“本文”和用乐谱记录下来音乐“文本”并不是一回事,不可能完全一致,而一定是有出入的。这也是我们学习演唱或演奏任何一种音乐时,为什么一定要注意音乐表现本身,而不能只注意乐谱和音符的道理所在。
乐谱和音乐的关系就象文字与语言关系一样。通常人们不是通过学习本民族文字学会母语,而是通过“口传心授”学会母语,然后再学习书写母语的符号——本民族的文字进一步掌握母语。而学习非母语的过程正好与此相反,人们一般是通过学习某种文字,即记录某种语言的符号入手,达到掌握这种语言的目的。正因为如此,在汉族地区应当提倡以“文本”教学领先,而少数民族地区则应以“本文”教学领先。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虽然主要采用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民族音乐学家们的努力,已经记录了大量的少数民族音乐的“文本”可供教学之用。目前摆在汉族地区各音乐院、校的任务是,充分利用这些“文本”,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开设出有关少数民族音乐的课程或在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中对少数民族音乐给予更多的关注。在根据“文本”进行教学的同时,一定要充分利用视听材料,并想一切办法为学生创造机会,让他们去接触、了解少数民族音乐的“本文”。各音乐院校过去都十分注意安排教师和学生深入少数民族地区采风,并聘请少数民族民间艺人来校表演和上课,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很好的教学方法,值得认真总结经验,发扬光大。
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以民族音乐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应当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加进本民族音乐的内容,施行双语音乐教学。另外,是在专业音乐院、校中把有关少数民族的某一种音乐艺术形式,作为独立的音乐艺术形式对待,开设有关专业。在这两方面,我国音乐界都已经迈开了步伐,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在十多年前已经编写出以本民族传统音乐为主的母语音乐乡土教材,这些教材用本民族文字记录歌词,有的还配有汉语歌词,可分别用本民族语言和汉语演唱。为了培训本民族音乐的教师,有些民族地区开办了母语音乐教育师资培训班,提高学员对本民族音乐和母语音乐教育的认识,帮助他们熟悉教材,传授教学方法。同时这些地区还通过组织业余音乐团体,如民族合唱团、民族乐队等形式,把母语音乐教育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些地区的本民族音乐进入中、小学后,实行了母语音乐教学,弥补了全国或省(区)统编教材的不足,符合少数民族人民的心愿,促进了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交流,丰富了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密切了学校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艺术人材的成长。(注:见普虹:《民族音乐和“双语教学”》刊《中国音乐》1996年第2期。)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原贵州艺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把少数民族的一种器乐演奏形式和一种声乐艺术形式作为专业院校的一个专业来办的高等艺术院校。1982年,该院办了“芦笙班”,1988年,该院又办了“侗歌班”。1996年,该院又在全省扩大了招生的民族范围,在全省招收苗、布依、侗、彝等民族的学生,均以各自民族音乐艺术的某个方面为自己的专业。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各音乐院校,都还没有把某个少数民族的器乐或声乐作为一种独立的音乐艺术形式来对待,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一些简陋的、初级艺术形式,不可以登上高等艺术教育的殿堂。所以贵州大学的做法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是为建立中华音乐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而做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实践。处于本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中的少数民族音乐品种,其传承的方式与现代学院式的教育方式是不同的,为了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贵大的老师们费了很多心血。他们的做法是:首先,课程设置自成一体,不受一般音乐专业的规范和制约。其次,专业课采用歌师、乐师传习并辅之课堂教育的形式,同时注重艺术实践和对民族音乐艺术生存环境的体验和认识,尽可能多地参加与音乐艺术相关的民俗活动。通过十多年的摸索和实践,他们已经有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规范教程,已经从“本文”的形式向“文本”的形式迈进。同时,他们的学生在毕业后也受到了社会的欢迎。
我们应当认识到,中国各少数民族独特的音乐艺术品格是其他音乐艺术所不可能替代的。通过母语音乐教育,使这些民族的音乐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使它们能够进入世界各民族艺术之林,取得它们所应当占有的地位,这不仅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发展我国民族音乐文化之必需,同时也符合世界音乐文化多元化发展的时代潮流。相信随着中华民族的崛起,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一定能建立起来。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中国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在21世纪也一定能够传承发展,并以崭新的姿态走向世界。
(本文原载《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0年02期,第5~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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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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