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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寰]云南少数民族民居建筑艺术初探
——对自然的征服与适应
  作者:李靖寰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7-30 | 点击数:16168
 
(二)景颇族竹楼: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密林翠竹里,有时可以见到一些村寨隐现其中,这就是景颇族的山寨,它一般二、三十户为一村,规模不大。景颇村寨一般建于山梁的两侧,而不建于山顶。由于土地宽阔,因此景颇族的竹楼布局自由、分散而不规则。这可能与他们的原始宗教的信仰有关。因为景颇族群众鬼神观念很强,认为世间万事万物、各种自然现象都受精灵“拿”(鬼)所支配,这也就形成了景颇族的风俗习惯和各种禁忌。在建房选址问题上,景颇族不是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来建立村寨,而是依靠预测方法来选择房址。这种预测方法基本有三种:①以米试地。在初选的地上,挖一个深5寸长6寸的槽,再把一截两有节的竹子一破两半,一半先放入土槽内,然后按家中人口数放上米粒,有几口人就放几颗,两头用火炭画好界线,再盖上另一半竹片,用土埋好。第二天太阳出来时扒开来看,如果大米未动,一粒不少,说明地基好,今后日子好;大米动了说明地基不好;大米如有减少,则大凶,少一粒将死一人,遇此情况需另选地基。②以水试地。在地上挖一小坑,晚上竖着埋入一截装满清水的竹筒(长10—15厘米),上端用树叶盖好,再用土盖好。第二天检查,如果水满,则说明此地可用,因水土养人,如水减少,则另选地基。③以梦试地。晚上在所选地上睡觉或在此地取把土回家枕在头下睡觉。如梦见大海、日出、泉流为吉;梦见山塌、日落等为不祥,以此来确定地址是否可用(注:参见张承源、方华著《德宏风彩》,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7—198页,“景颇族的竹楼”。)。这反映了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景颇族无力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得不依赖这种不科学的预测,但也反映了他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望与追求。正是这种择地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景颇族村落民居自由、散漫的布局。由于当地气候温暖、房屋的朝向也很自由。
景颇族竹楼的外形特点是:整个建筑简朴、古拙。陡峭的人字坡倒梯形茅草屋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类似石寨山出土的长脊短檐型古代青铜干栏式房屋的屋顶,这可以说是建筑史上的活化石。据研究,这种倒梯形屋顶有防止飘雨的功能,具有它的实用性(图2—1—5 )。景颇族的房屋的支架多用粗大的树木搭成,表面粗糙不加修饰,但是从前山官和百姓在支架的运用上也有一定的区别:山官的房屋中柱较粗,直径可达40厘米左右,它的斜撑下刻成粗糙的锯齿形,而柱子的粗细体现着山官势力的大小。据说从前有的山官房前立一竹竿,上悬笋叶制成的日月图案,以表示与百姓的不同。有的人家在竹楼门口屋檐下悬挂野兽头骨则表示主人是个优秀的猎手,这也是一种炫耀性的装饰。景颇族竹楼一般平面呈长方形,除柱子和桁条为木料而外,门、墙壁、楼板、椽子等等全部用竹子制作,以前整个楼都用竹篾捆扎,有的还编成花纹,表现了利用竹子的高超技巧。竹楼有高低两种:高竹楼、底层高约1.8米左右,可以在下面碓米或饲养家畜,而矮的离地约1米左右,下层仅可饲养家畜。楼门一般设于山墙的一端,用楼梯上下,竹楼一般没有窗子。内部传统的分隔方式是:用竹墙纵向分隔为左右两部份,左前半部为贮藏室,靠后为客房,右半部里间为老人卧室,儿子住外间,中间为厨房兼女儿卧室,并且根据人口多寡而设若干火塘。如果横向分隔,一般分为三间,中间为堂屋,后间为卧室,前间为厨房,客房作为待客和作家务之用。两端或中间设置火塘。由于景颇族有大家庭聚居的习惯,因此有的人家人口有二十余人,所以竹楼就不只是三间,而是更多,火塘也相应增加。谚语说“九个火塘人多,九块旱地粮多”就是指的这种现象。在信鬼的人家,客房还作为祭祀的场地,在屋子的一角设有一个竹制的祭台(俗称“鬼台”),供奉“家鬼”。靠近祭台附近有一个“鬼门”。有的人家专门设有一间“鬼房”,里面安放着家鬼的牌位,柱子上挂着一条条的红绿巾和一些牛头骨,这都体现着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信仰。此间鬼屋陌生人不得进入,鬼门也经常关闭着,因为这是专门供鬼神出入之用的。这都是景颇族原始宗教的禁忌习俗在民居上的反映。
附图
在日常生活习惯上,进屋需赤脚,客人进屋脚步要重,以示光明磊落,否则将被认为心术不正。客人进屋后所携带的长刀、火枪等武器要挂在右侧的墙上,长刀刀口必须向外,以示没有恶意。这些习惯反映了景颇族在长期严酷复杂的环境中所形成的一种对外人的警惕性习俗。
景颇族民居的院落通常以竹篱为界,形式自由而不规则,一般为一户一幢房屋一个院落,少数在院落内另建谷仓、畜厩、碓房。
总的看来、景颇族的村寨和竹楼与山野环境非常协调,展现了一种粗犷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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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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