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一段时间内出现的“反向消长”的问题,我们认为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消”和“长”都要进行具体分析,以便识别其哪些当“消”,哪些不当“消”;哪些可“长”,哪些不能“长”。在这当中,我们认为必须注意两种情况。在物质文化方面要防止失传,例如汉族的唐、宋工艺品很多,水平很高,因社会文化变迁,人们注意力转移而失传了。这些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等,今天要想恢复它,必须花很大的力气。当前对黎族的纺织工艺和服饰、雕刻等也应防止失传,可否利用现代科技方法,将其适当改革而继承下来呢?对精神文化方面的习惯、观念、宗教信仰等,我们认为好的要继承,不利于民族健康发展的要防止“失控”和引导改革。防止“失传”和“失控”及引导改革的问题做好了,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民族的繁荣发展,否则将得到相反的效果。
3.对待黎族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
首先,要尊重。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应反对虚无主义问题。尊重民族传统文化,对本民族来说,是民族自尊心、自信心的表现,是尊重自己祖先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劳动成果,是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勇气和精神的重要基础。对其他民族人民来说,尊重黎族传统文化,就是尊重黎族人民,尊重黎族人民的感情,尊重民族平等政策。同时,可以学习、借鉴。
其次,对传统文化必须采取批判、扬弃和继承的态度。传统文化既有许多精华之处,也有其带人类着童年稚气的原始落后因素和剥削阶级社会的糟粕。这就不能采取肯定一切,或者否定一切的态度,而应该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对其进行具体分析。经过认真研究,分清好、坏、优、劣,以定取舍。这样才能做好防止“失传”、“失控”和引导改革问题。
再次,开发利用问题。这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利用也有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之别,如开发利用传统文化的人文资源来发展旅游业,这已经有先例,且将是大有前途的,当前是如何进一步发掘和提高的问题。又如纺织品、服饰等,同样也能开发利用。有位巴黎的服装艺术大师曾说,当代最摩登的时装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八十年代,中国土家族的土家锦时装、苗族蜡染时装出国展出轰动了日本和巴黎。1987年在广州举行的第20届全国旅游工艺品交易会上,壮锦、傣锦、土家锦、黎锦和苗族蜡染制作的时装十分畅销。近年,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苗族妇女,也将自己缝制的苗族服装打入国际市场。据文山州提供的统计数字,从去年4月1日到今年7月31日,从文山州邮电局寄往美国的苗族服装包裹达1113件,共4450多套,创汇4000多万美元⑨。如此精美的黎族纺织品,如此丰富多彩的黎族服装,如能引起服装设计师们的重视、改造,创出具有黎族独特风格的时装,这些纺织品和时装必将成为畅销的旅游商品。对于优秀的观念意识,传统文艺也应好好继承发扬,使之成为两个文明建设中重要的精神财富,这是间接利用问题。总之,只要对传统文化具有科学的、正确的态度,采取正确的措施,就一定能使黎族传统文化在大力开发海南的事业中,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发挥出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新时期中放出异彩。
注释:
①清·乾隆《广州府志》卷九载:“黎锦出琼州,以吴绫越锦拆取色丝,间以鹅毳丝线,织成人物花鸟诗字,浓丽灿烂,可以为衾褥,幛幕,以有金丝间错者为上。”
②王国全编:《黎族风情》,广东民族研究所编印,第169-170页。
③中南民族学院编:《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上卷),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同时据宣统·张隽《崖州志》卷十二,黎情载:上几代,黎族还有人死则火化和风化的习俗。
④清·张庆长:《黎歧纪闻》。
⑤清·光绪《定安县志》卷九,黎歧志·黎俗。
⑥《他真正认识了自己的价值——记省先模报告团成员梁启圣》,载《羊城晚报》1986年3月10日。
⑦杨鹤书:《黎族某些地区原始婚姻遗俗之我见》,载《广西民族研究》1985年第2期;邢关英:《黎族的女权制遗风》,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2期;马建钊:《黎族原始婚姻习俗初探》,自治州民族研究第2期(1986年)。
⑧马林诺斯基语,转引自《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第十册,人类学》,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出版,1975年6月第4版,第23页。
⑨《说来也许难以置信,苗装走俏美法市场》,《光明日报》1994年11月22日。
(本文原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5年03期,第58-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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