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汤姆森在《希腊悲剧诗人与雅典》一书中说:“在原始社会中,所有事物都是神圣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与宗教无关的。所有的活动——吃、喝、耕作、战斗都有着它们适当的程序,就连这种程序也被规定为是神圣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神圣的,但最神圣的莫过于“形象”和“替身”;因为它们是实现巫术目的的直接工具和实体,是原始人与超人力量之间的媒介和桥梁,是满足基本欲求的保证。“摹仿”、“扮演”、“戏剧”、“艺术”在本质上是通神的,格萨尔戏剧的发生,就是与通神人的巫术活动有密切关系,这一点在格萨尔戏剧的产生一节中得到了合理的揭示和解释。恰恰是在于艺术的巫术目的和外在于艺术的生存实用功能,才使得格萨尔戏剧具有了仪式性和宗教性,戏剧扮演实际上成了原始宗教的一种“符号”、“工具”和“手段”。在藏族古代社会,既然巫术效应或神性效应是高于一切的,那么为神圣目的服务的手段就绝不能满足于粗糙的形式。形象的制作越生动、越精确、越逼真、越完美,其通神功能与控制、等值、交感的力量也就越强大。恰恰是艺术之外的力量促使艺术在形式上由粗糙走向完美,使艺术本体,即格萨尔戏剧的扮演、形象和仪式由稚嫩走向成熟。在格萨尔艺术发生阶段,外在功能的力量大于本体自身发展的力量,“功能”大于“本体”,所以格萨尔戏剧的仪式功效是清晰可辨的。实际上,无论是神圣性、程序性、程式性,还是“功能”大于“本体”,在中国古代的“礼”“乐”关系中都可以得到最好地解释与说明。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礼”不是别的,正是为原始宗教、为巫术、为神、为帝王服务的一整套文化程序。史前艺术的一系列特征正是“礼”的特征。“礼”起于对神的献祭,目的在于神赐。事实上,音乐的发展史也正是从事巫、事神、事君到事人的过程,而中国古代也完全是走的这条路径。原始艺术在本质上正是“以乐礼之”,且“礼”大于“乐”。“礼”的精确性、完美性、程式性,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越来越得到强化,它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宗教性的“礼”的观念越来越精致精细,与之相适应的“乐”(艺术)也变得越来越多样;二是程式性、因袭性、神圣性使“形象”得以完好地接续与保存。格萨尔戏剧不仅如此,而且其形象得以延续。当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宗教的神性渐渐消散之后,“形象”得以在神性的控制下独立、游离出来,真正的艺术诞生了。形象、摹仿、扮演逐渐摆脱神性控制,艺术自身之外的功能渐渐消退,形象、摹仿、扮演与“原型”之间的关系由合一、互替、混合、混淆开始分界、分离直到泾渭分明。对于格萨尔戏剧而言,其人物形象的转化过程是角色的扮演——角色象征——“形象”由为神造型向进入了娱人的世俗扮演。因此,戏剧作为一种艺术彻底独立了,真正的戏剧的发生学正是人类学,因为每块“标记”都隐藏着一段极其复杂、极其深刻的人类生存史话。
二、格萨尔剧的角色扮演与象征功能
萨尔戏剧的角色扮演是具有象征性的——英雄崇拜,其原型只是由单一的崇尚英武的原始勇士赞歌所构成,这种勇士赞歌亦是诗、乐、舞(浓厚的祭祀仪式)的错综并存的组合形态,其后经过相当漫长的扩充演绎、兼收并蓄的艺术层积累的嬗化,才逐渐达到了史诗在内容上的丰富、厚重、多元化,且日臻完美。
《格萨尔》史诗角色扮演及其象征功能,可从善道与魔道两方面来分析:善道,包含有正义感、为百姓带来安全和美满生活的;魔道,是代表恶势力。莲花生是格萨尔史诗的保护主,其中的英雄为其化身或使者。因此,格萨尔是莲花生的化身——百姓的保护神——英雄人物(主角人物)——神的象征,是代表善道的。在史诗扮演中,其行为模式是神圣保护主传授一种帽子,由一顶特殊帽子具体化了的奥义——解救苦难者。在说唱艺人扮演时,一般头戴这种帽子,这就意味着说唱艺人接受一顶帽子,传授奥义的内容已被启示神强加给了未来的说唱艺人,这便是说唱艺人和普通的歌手之间的区别。史诗的演唱人(使者一类),同时也是因为他将会解释说唱艺人与他表现的史诗中的英雄人物之间的相似关系,因此在格萨尔戏剧中还保留着说唱艺人的说唱扮演形态,也就是说唱艺人用各种不同声音、语气、语调来扮演剧中所有的人物角色。这是一种保护神的象征,因此,他的使命就是消除魔道,解除苦难。善道中还有一些勇士角色扮演,他们一般都是神灵,即护法者、护道者,是英雄格萨尔的将士和随从。还有喇嘛和女性角色扮演,喇嘛一般是启悟者,女性主要是指度母化身。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通灵者,史诗中的通灵者实际上是萨满,他与天地、神灵鬼怪交通,这在格萨尔史诗中贯穿始终。
据考察,在说唱艺人与萨满之间的比较,已经得到明确证实。萨满们是口头英雄文学的卫道士,他们熟悉世系谱、传说和宇宙志,他们都是说唱艺人,其神通性出自神灵在他们耳边低声细语的事实。他们的词汇非常丰富,特别包括作为史诗典型特点的多种隐喻或譬喻,说唱史诗和萨满教赞歌具有同样的特征。“说唱艺人”往往也是萨满,他是自上部(天神或山神)接受其史诗的。至于民间通俗史诗,布里雅特人的萨满文献既包括大量口传内容又包括成文的、土著的和密教的内容。《格萨尔史诗》中的英雄人物(主角人物)变成了萨满文学中的神。我们还将看到,格萨尔和西藏那些神通说唱艺人为了更好地听到声音而都以把一只手伸向耳朵的手姿为特征,他们的帽子和服装也可以与萨满们的这一切相比较。
格萨尔这种古老的故事清楚地说明了藏族部落原始艺术的各种特征,也充分说明说唱艺人的起源。他们的乐器是带有藏式鼓柄和镰刀状鼓槌的铃鼓,说唱艺人完全如同萨满一样,也是从神灵那里接受其知识的人。唱段是向他启示的,他经过了一种秘传的过程。最能引起我们注意的却是他们的奇装异服,他们戴着一种五彩缤纷的锥型帽,上面似乎缀有一些小铃。他们的耳朵上挂有呈展开的扇子状和彩色奇特的装饰,我们在藏地跳神的假面具舞蹈中也常看见此类人物,因此格萨尔说唱人的装饰与跳神这种相似性并非是偶然的。据考察,魔道角色扮演,主要指恶势力的化身,象征违背教义仪轨的暴君、魔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格萨尔》的角色的象征性,还表现在人物形象面具与服饰两方面:
一方面格萨尔的面具造型主要为黄色,在藏传佛教艺术理论中,由于不同的颜色有着不同的象征意义,如白色象征慈祥,像观音、文殊、普贤菩萨的面具多白色;红色象征权势,一般如阎王、司命主、阿弥陀佛的面具都具有这种颜色;蓝色象征威猛、愤怒、杀戮,密宗一些威猛神如金刚手菩萨、马头明王、大威德金刚都以蓝色为其面具的主要颜色。格萨尔面具是金色和黄色的,金色象征财富,黄色代表宗教、教法、佛陀、活佛,法王的面具颜色就有黄色,黄色有时也象征财富。
另一方面,在青海果洛地区,关于格萨尔的帽子形状、装饰和服饰独具特色,蕴含着相关的象征性,典型的格萨尔的帽子的形状是基部为菱形,上面有一个颠倒的顶圆锥状,象征佛塔;左右有两个分开的尖锥,像耳朵形,被称为“驴耳朵”。耳朵尖垂着四色彩带(红、白、黄、蓝),帽尖向后也垂着各种布片与彩带。象征格萨尔的本命神的生命的旗帜,白色象征大白梵天神(即因陀罗),黄色是身体之神格错(年神),红色是岭地的战神,蓝色是龙神祖拉仁钦,花斑色为岭地的杂色居民。帽顶有孔雀翎毛或白腹鹰的羽毛,象征一名英雄。帽子中心有一个白色的铜镜,象征格萨尔是金刚手的化身。其上边有由小铜镜与野猪牙构成的日月符号,象征格萨尔统治世界的力量。左边是一张拉开上弦的弓箭,为格萨尔的铁弓与铁箭。镜子的右边是木马鞍,象征格萨尔对霍尔国王的胜利。无论是格萨尔史诗说唱还是戏剧扮演,格萨尔艺人都摇头带起帽子,因为扮演者以会讲述格萨尔故事为荣。藏民族把会说格萨尔故事的视为神人,是有至高德行的文化人,把表演看成一种特殊的、艺术的交流方式,认为是神授予讲述人才智和表演才能的。讲述人的口头表演,是通过展演荣誉来展示交流能力——特殊技巧和效果成为表演者的具体行动。讲述人在讲述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因此他们朝着被艺术性地叙述和赞颂的目标,艺术性地展示自己的行为。同时,帮助人们追忆往昔的光荣和荣耀,强化历史的自豪感,起到凝聚族群历史记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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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2014-04-03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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