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四川省广汉三星堆挖掘出二个“祭祀坑”,出土了令世界惊谔的珍宝,展现了距今4500至3000年的古蜀文化面貌。
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30处石窟,其中由少数民族参与修建的有16处:甘肃敦煌县的莫高窟、安西县的榆林窟、天水市的麦积山石窟、临安市的炳灵寺石窟、西峰寺的北石窟寺、泾川县的南石窟寺,河南洛阳市的龙门石窟、巩县石窟寺,山西大同市的云岗石窟,宁夏固原县的须弥山石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克孜尔千佛洞、库车县的库木吐嘛千佛洞、吐鲁番县的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云南省剑川县石钟山石窟,河北邯郸市的响堂山石窟,辽宁义县的万佛堂石窟。
名胜古迹是指著名的风景地和保存在地面上的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历史遗迹。名胜景地虽然属于自然景观,但其开发却是人工所为,因而也应纳入文化范畴,我国一些重要的风景胜地,如云南省路南彝族自治县的石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橄榄坝、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洱海、丽江玉龙雪山、宁蒗彝族自治县的泸沽湖、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长白山等,都被少数民族赋予特别的象征意义,蕴含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观。
历史文化名城在地上名胜古迹中占有重要位置。国务院已批准定为有重大价值的62座历史文化名城中,至少有12座最初是由少数民族建造的,包括承德、遵义、昆明、大理、拉萨、呼和浩特、镇远、丽江、日喀则、武威、银川、喀什。
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216处古建筑物中,至少有53 处是与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密不可分的,其中有西藏自治区拉萨的布达拉宫、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青海省湟中县的塔尔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的曼飞龙白塔,贵州省从江县增冲鼓楼,等等。
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碑、幢、柱等,28处中有9 处在少数民族地区,其中有云南弥渡县的南沼铁柱、曲靖县的大理时期段氏与三十七部会盟碑,湖南永顺县五代时溪州铜柱,等等。
(二)民族文物
在我国,民族文物习惯上指少数民族文物。一般意义的文物,包括遗址和遗物。狭义而言,多指遗物。考古遗物是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生产工具、武器、日用器具和装饰物等。也包括墓葬的随葬品及画像砖、甲骨、简牍、钱币、度量衡等。除考古遗物外,还有文化遗物,包括内容很广,其中主要的是各种古器物、古书画和古文献。遗物都经过人类有意识的加工和使用,负载着制作者和使用者历史文化的价值观。
民族文物中,无疑包含一般意义的文物涵盖的内容,此外,还包含“民族学文物”,或称“民族学标本”。(注:宋兆麟:《民族文物调查方法》,见贵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贵州省文化出版厅编印:《贵州省文物工作资料汇编》(第六集),1985年。)这种文物本身并不具有历史性,而是近现代的产品,是近现代民族生产生活中的使用物。然而,民族文物属于民俗文物,负载着某一民族传统价值观,因而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能够体现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生产生活传承物,都可能成为博物馆和专门机构的收藏物、展示物。生产生活传承物和民族文物的区别在于是否进入收藏展示领域。我国现在已建立民族文化宫及许多地方性、专门性民族博物馆,其收藏展示物不管其制作年代是否久远,都是民族文物。
(三)生产生活传承物
在近现代少数民族生产及生活中仍然使用的、那些体现着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使用物,我们称之为传承物。以运载工具而言,汽车、自行车、机动船不是传承物,而朝鲜族的“背架子”、西南民族的“背篓”、鄂伦春的桦皮船、赫哲族的狗拉爬犁是传承物。以乐器而言,钢琴、手风琴不是传承物,苗族的芦笙、傣族的象脚鼓、蒙古族的马头琴等是传承物。以信息传递器物来说,邮局寄出的信件、电报、电话、现代书籍等不是传承物,而如景颇族树叶信、傣族贝叶经书、纳西族东巴经书等是传承物。
正在步入现代社会的中国少数民族中,目前仍保留着大量的生产生活传承物,包括农、牧、渔、猎、手工业生产工具、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用物、仪礼用物、娱乐用物、宗教祭祀器物、信息传递器物、科技器物、工艺美术品等。这些传承物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仍然具有使用物的功能,但它们负载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因而具有特别的意义。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