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本书第一、二章的讨论集中于19世纪“文人中流”关于“根本性问题”及应对之道的思考。但第三章却出现了论述上的一个“大跳跃”,重点转移到了毛泽东时代的农业集体化问题。这在孔飞力似乎是一项非同寻常之举。若与孔氏本人先前的著述相比较,本书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其论述跨越了1911年和1949年这两个在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中(也是在整个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中)被认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分界线”。孔飞力先前的著作虽曾论及中国共产党革命,但一般只是从同帝制晚期比较的角度着眼;例如,在《叛乱及其敌对力量》一书中,他在对帝制晚期中国民兵组织探讨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讨论了民国时期的民兵问题,以及在共产党领导下产生的民兵及其他准军事组织。在以往的历史论著中,他从来没有直接涉及1949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讨论。而在本书中,他将讨论从晚清延伸到了民国时期,又延伸到了1949年之后,并以相当篇幅探讨了上世纪50年代农业集体化对于中国农村社会以及国家—社会关系的改造。他甚至还论及了中国于70年代末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农业及农村社会所受影响,以及相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及其涵义。
其实,如果从孔飞力本人的学术写作发展脉络来看,本书中出现这样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在完成《叛乱及其敌对力量》后,孔飞力曾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研究从帝制晚期到民国时期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以及地方自治的问题。他在这方面的探讨虽然没有成书,但却发表了多篇论文并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看法。其中最为主要的之一,便是作为19~20世纪中国历史实际演进的结果,国家在同地方势力争夺税收与财政收入控制权的对峙中,不断“挤走”夹在国家与纳税农民之间的种种中介力量,与此同时,中央集权国家的威权和力量也不断得到加强。在他看来,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统购统销政策的推行以及农业集体化运动的推进,标志着近世以来国家为有效地控制地方财政资源所作努力的压倒性胜利,由此而所写就的,则是“一个关于中央集权的国家不屈不挠地向前迈进的故事”的最新篇章。
正因为如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孔飞力对于人民共和国时期农业改造问题的探讨,却是从19世纪40年代发生于湖南耒阳的一桩抗税事件开始的。从事件的来龙去脉来看,这是一段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官逼民反的故事。但卷入造反的固然是当地百姓,造反的组织者却是应当被称之为地方精英的乡绅豪强。这段故事何以会同毛泽东时代国家对农村及农业的改造有关?孔飞力指出,其联结点恰恰在于从国家财政汲取以及对于社会控制的角度(这也是孔飞力认为“现代国家”所应有的重要标志)来看,尽管耒阳暴乱和农业集体化有着时代和内容上的诸多区别,但两者从根本上来看都是由种种中介势力企图在地方税收中分一杯羹,国家又试图直接控制农村的财政收入资源而决定的。这就是这两个事件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也构成了在中国“现代国家”形成过程中具有跨越时代意义、任何一个政权都必须面对并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孔飞力之所以如此看待这一问题,其背后恐怕又有着他本人的一种关切,而这中间应有着英国历史上“现代国家”形成中所面临的“建制议程”的影响。孔飞力出生于伦敦,在哈佛大学的学士论文做的是关于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的研究,后来还曾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习。当他构建现代国家在中国形成的叙事时,英国的相关经历和经验很难不成为他的“参照案例”。而在英国现代国家宪政结构的形成过程中,始终处于其“议程”显著地位的,恰恰是王室与纳税民众之间不断在税收收入及其分配问题上的斗争及“谈判”,引出了在权利和义务上的一系列基本的妥协及解决方案。孔飞力因而在书中强调,现代国家的形成固然往往与宪法的制定有关,但在很多情况下(他在此用的就是英国的例子),现代国家的宪政框架又是通过包括普遍被接受的共识在内的未成文宪法而建立起来的。现代国家的构建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在内的法规文本的制定,更在于政治态度乃至相应生活方式的转变。他的潜台词是,英国可以如此,中国又为何不能如此?
若以孔飞力所设定的现代国家形成的“建制议程”为对照,则集体化所体现的是政治控制在这一议程的演进中独占鳌头的景象:它从根本上摧毁了长期以来便处于国家与农村基层社会及作为纳税人的农民之间的“中介力量”,在完成了中央集权国家对于农村基层社会全面控制的同时,至少从当时来看也解决了国家从农村的财政汲取问题,从而使得国家宏大的工业化计划得以全面推行。这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强势国家”。与此同时,言路关闭,知识分子沦为九流之末,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这两个本属“建制议程”应有之义的题目在实际生活中却消失了。
整个社会及普通人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在书中,孔飞力对于人民公社化及“大跃进”后发生的大饥荒,或许由于并非本书的讨论重点,只有一段概括性的叙述而没有再做深入及展开性的讨论。(但这却是一个后毛泽东时代不能回避并必须在学理以及现实政治/生活这两方面均须予以直面的问题。)他随后论及了上世纪60年代农村政策的一系列调整,尤其是把乡村行政机构和农村经济生活区分开来的做法。即便经历“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曲折(这应该指的是全面“政社合一”的尝试)之后,这种做法到7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又重新成为国家对农村政策的主流,但与此同时,“国家对于农村社会的渗透仍然存在了下来”。换言之,农业集体化不仅在当时满足了国家“对农村实行更为有力的汲取”的需要,也为毛泽东时代及其后中国“现代国家”强有力的政治控制机制和能力奠定了涵盖并超越“革命时代”的基础。
这种情况何以会出现?中央集权的国家何以能够在同“中介力量”以及地方自治现象的对抗中最终完全压倒对手而占据上风?在历史的实际演变中,原本包括政治参与、政治竞争和政治控制的现代国家建制议程何以竟出现了前两种特征被压倒、排斥的结果?这样一个有着高度中央集权并在诸多方面失去制衡特质的现代国家又是如何形成的?很显然,农业集体化的实施以及“统购统销”政策的推行其实只是最后一步(尽管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对上述问题,孔飞力在书中各处均有涉及,但没有做系统的展开性讨论。在此,我们不妨以他的讨论为基础,进一步梳理出一些头绪来。若从孔本人在书中所揭示的中国现代国家所由以产生的历史知识根源以及“文人中流/知识精英”在讨论“根本性问题”时对此的阐发来看,在政治参与、政治竞争以及政治控制这三个涉及建制的“根本性问题”中,从魏源开始的文人中流们所最为重视并用来为政治参与和竞争辩护的,便是这最终将能够“苟利国家”,使得国家的职能机制、行政及其他能力获得基本的改善和加强。于是,就其由知识资源所界定行为的内在逻辑而言,中央集权国家的加强便成为任何关于“现代国家”的建制议程必须予以追求的目标。
然而,即便某种计划及设想曾有过传统知识资源的支撑,历史的实际发展却不会是只存在着一种可能结局的宿命。曾经在耒阳动乱时与国家的对抗中一败涂地的地方绅民势力,到了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及之后却开始登堂入室,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处置中日益获得了自己的合法性地位。清末民初以降,社区本位的思想和地方自治的实践更崛起而发展为一种强有力的趋势,并同建立强势国家的努力形成了某种对峙之势。但这一切为何却未能与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的“根本性问题”结合起来,在现代国家构建中形成对于政治权势力量的制度上的制衡因素?
孔氏的直接回答是,在“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国家而进入现代”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背后,有着“中国人对于统一的压倒一切的向往”。戊戌变法期间陈鼎及其他一干京官等“文人中流”对于冯桂芬的激烈批驳仍余音绕梁之时,历史的发展却已将他们(甚至也包括冯桂芬及其主张)抛到一旁去了。在国家和民族存亡攸关的空前危机情势下,以“救亡”为中心的民族主义诉求崛起为政治议程的重中之重,一时间,“中国人不论地位高低,国家都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的观念,也取代了“文人身份”,而为更广泛意义上的政治参与打开了大门。然而,历史实际发展的力量强过了这种“逻辑上的可能性”。就他们同政治行为主流的关系而言,康有为、梁启超(乃至章炳麟等)都难以在中国政治舞台上长久占据中心地位;重新解读诗书而得出的“改制”及“大同”的新论,只是为形形色色通过激进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政治、社会乃至于文化及人心改造的革命论辩做了铺垫,并以自己的失败为涵盖20世纪上半叶中国历史的“革命时代”的到来准备了条件。在这个过程中,较之“民主”的语言,“民族”及“爱国”的呐喊具有更为巨大的群众性动员效应。于是,政治参与被政治动员所取代(其实,群众性的政治动员又何尝不是一种被动员者的“政治参与”,只是这一过程在本质上是由动员者来界定和主导的);政治竞争让位于你死我活、在“我者”和“他者”之间不留下任何妥协余地的血腥的恐怖和内战;最终,政治控制以“革命”的名义成为政治及社会生活的主旋律,并伴随着革命所创立的新政权的诞生而成为中国现代国家的一个主要特质。
在本书中,孔飞力没有就“1949年的意义”这一在中国及世界近世史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基本问题做明确的讨论阐述,但从他在书中对于“现代国家”特质及其同“建制议程”演变的关系的讨论来看,他显然认为1949年前后的中国在诸多方面有着明显的延续性。例如,“不经由中介力量而将国家和农村生产者直接连接起来的想法”,便是帝制时代及民国时期包括国民政府在内的历届政权同样念兹在兹的问题;它们的做法虽不成功,却“为集体化的试验提供了历史的借鉴”。然而,孔飞力又绝不认为1949年是无足轻重的。这一点,在他关于人民共和国时期集体化运动的推进以及农业改造的论述中,集中地表现出来。如果以他所阐述的“建制议程”为标杆,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这样的社会革命的途径实现了对于中国农村社会基本结构的改造,消灭了曾是旧中国乡村生活“脊梁”的乡绅阶层,从而彻底排除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力量”存在的社会基础;而后,又以强势国家的力量为后盾,通过农业集体化解决了中国历朝历代(包括从晚清到民国)的所有政权都无法解决的国家向农民和农村实行有效汲取的问题。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指出,对于中国共产党所推行的政治与社会革命将商业和特权因素从财政制度中“剥离出去”所起的巨大作用,是没有革命便绝对难以想象的。而没有革命更难以实现的,则是国家将任何“异议”(包括想象的“异议”)从政治、社会及知识空间全然排除乃至铲除的能力——这只有一个经历过革命和“革命后革命”的超级强势的现代国家才做得到。问题在于,在现代的环境和语境下,这样的国家是否也会在自身合法性叙述上始终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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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开放时代 2012年第7期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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