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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遗名录在民间文学类上的误区
自2006年以来,我国陆续建立起了由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区县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构成的名录体系。到2011年,文化部非遗司公布的资料,国家级名录的项目达到了1219项。省级名录项目的总数,缺乏官方的统计资料,据笔者的统计,至2013年5月10日止,全国省级名录所载项目为8994项。“名录”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但由于我国的名录保护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申报方式,加之地方政府往往将申遗与政府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故而自觉不自觉地导致了或造成了“名录”的不平衡状况,这种不平衡状况,日益显示出有伤于名录制度健康平稳发展的倾向。
全国省级名录所收非遗项目为8994项,其中民间文学类项目为698项,民间文学类占全国名录项目总数的7.8%。[3]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所载项目为1219项,而民间文学类,只有125项,大约占总数的10%强。国家级名录的情况,如下列排位表所示:
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数量、比例和排位表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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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名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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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名录项(不包括第一批名录的扩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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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名录项目(不包括第二批名录的扩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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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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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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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手工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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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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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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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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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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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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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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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46
|
20
|
158
|
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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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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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67
|
16
|
155
|
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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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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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5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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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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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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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53
|
41
|
125
|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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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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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50
|
18
|
114
|
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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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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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55
|
15
|
111
|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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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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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45
|
13
|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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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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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体育、游艺和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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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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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0
|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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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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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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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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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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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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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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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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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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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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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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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11月5日补入此表
笔者以为,三批国家级名录认定公布之后,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曲和曲艺、民间美术和传统技艺等门类,举凡重要的、知名的项目,差不多都已经浮出了水面,而对于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学来说,进入国家名录的125项,或进入省市级名录的698项,则实在不过是九牛之一毛。一看便知,许多重要的项目都没有申报上来,自然也就没有进入各级名录。对国家名录中存在的这一问题,笔者曾写过一篇《非遗:一个认识的误区》做过一点粗浅的分析,不妨将有关的看法引录在这里:
“传说”类共有23项进入名录,占“民间文学”9个亚类总数的27%。[4]固然,在“民间文学”的各种体裁和类别里,“传说”之丰富是我们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是一些历史较短的民族和国家所无法比肩的。我国传说中,有山川风物传说、名胜古迹传说、人物传说、史事传说、风俗传说、宗教传说等等;人物传说又有帝王传说、官宦传说、士子传说、工匠传说、农民起义传说等等,不一而足。“非遗”名录中“传说”项目所以占有最高比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各地政府申报时重传说、轻故事的倾向是带有普遍性的。迄今进入国家级“名录”的神话、故事的项目,其数量和比例,与传说相比,相对较少,神话只有4个(盘古神话、邵原[创世]神话、尧的传说和炎帝神农传说);故事除了10个故事村(如:耿村民间故事、伍家沟民间故事、下堡坪民间故事、走马镇民间故事、古渔雁民间故事、喀左东蒙民间故事、北票民间故事、崂山民间故事、都镇湾民间故事以及满族民间故事)外,真正学术意义上的故事只有两个:徐文长故事、巴拉根仓的故事。故事村类似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只是故事村的区域范围较小而已。而两个民间故事,就其特点而言,大体属于以机智人物为主人公的故事,主人公是所谓“箭垛式”的人物,更接近于传说的一类。真正学术意义上的民间故事,如生活故事、幻想故事、精怪故事、动物故事等,一个也没有进入名录。据我的记忆,自开展国家名录以来的几年间,只有江西省申报过“毛衣女的故事”,即国际上著名的“天鹅处女故事”类型。毛衣女故事的最早记录,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四);敦煌石室中收藏的唐·句道兴《搜神记》中的《田昆仑》,是毛衣女故事比较发展的形态(罗振玉《敦煌零拾》七)。这个幻想故事在我国许多地方都有流传,无疑是应该加以保护的民间故事文化遗产,但因申报者江西省有关单位从旅游开发着眼,而压根儿没有认真地收集采录当代还在民众口头上流传的“活态”故事,故而两次申报两次都被专家评审组所否决,甚为遗憾。又如,世界著名的“灰姑娘故事”,在我国也非常流行,研究者认为可能源于我国南方越人及其后裔,现在还传播于南方的21个民族之中,搜集到的故事达70篇之多,[5]其最早的记录应该是唐·段成式《酉阳杂俎》里的《叶限》。这个类型的著名民间故事,也是理应予以保护的珍贵文化遗产,可惜至今没有地方申报。脍炙人口的“田螺姑娘”故事在沿海地区非常流行,在晋·陶潜《搜神后记》里的《白水素女》,应是这个故事的比较原始的形态,这就是说,“田螺姑娘”的故事至少也有近两千年的流传历史了。晋·束皙《发蒙记》、唐·徐坚《初学记》、梁·任昉《述异记》里都有记载。早期记载中的故事发生地福建晋安,要么是没有对这个故事做什么搜集研究的工作,要么是感到故事的保护没有利益可图,一直没有申报作为这个故事或故事类型的保护主体,对其进行保护。2009年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之前,海南省三亚市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从渔民中搜集了一批“田螺姑娘”故事,并制作了一部简短的录象片,做得很好,填补了“田螺姑娘”故事的空白,可惜,不知为什么海南省文化局和非遗保护中心没有把这个项目的申请报到文化部来,失去了评审的机会。类似的知名于世的幻想故事或魔幻故事,如“蛇郎”、“田螺姑娘”,“巧媳妇”,“蛇妻”,“百鸟衣”;生活故事,如“狗耕田”,“石门开”,“青蛙丈夫”,“不见黄河不死心”,“人参故事”;动物故事或童话,“狼外婆”,“中山狼”,“猫狗结仇”……这些目前还在我国广大地区流传的故事或故事类型,一个也没有在国家层面上立项(立档),得到有效保护。所幸的是,在2009年第三批国家级名录的申报与评审中,浙江省衢州市和山西省沁县申报了“烂柯山”故事,这个最早见于南朝梁·任昉《述异记》里的、有着近两千年的流传史的王质遇仙的故事,还在这些地方流传,当地的搜集成绩和保护计划,得到了国家级名录评审专家们的积极支持。据笔者所知,除了这两个地方外,陕西的洛川、广东的肇庆等地,也还有口头流传,也应予全面的进行搜集研究和悉心保护。[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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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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