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泳超老师要我来“中国民间文学前沿问题研究”讲一次课。能够担任你们这个讲座的头一讲的主讲人,我感到很荣幸。我主要讲五个问题:一,民间文学的地位问题再认识;二,民间文学的文化属性问题再认识;三,民间文学的价值问题再认识;四,“非遗”时代民间文学现状的再认识;五,新故事传说和都市传说问题再认识。
(一)民间文学的地位问题再认识
民间文学是广大的底层民众的精神产品,是意识形态,是口头文学创作。在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的构成中,民间文学的地位往往被忽视或被贬低。中国的文化或者中国的文学,应该是由官方的文学、文人的文学和民间的文学三部分组成的。这三种文学是分别由三个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所创作的,它们各自体现的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哲学观和知识系统是不同的。但是,底层的民众人数最多,无论在任何的社会形态下,他们都是社会生产的主力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民间文学正是他们的文学。当然,民间文学的创作方式和存在方式,主要是口头传承而不是书面传承。
以往中外学者、作家们在谈到民间文学时,大多是把民间文学和文人文学对举。其中鲁迅说的最多,也最清楚,比如,“人类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到现在,到处还有民谣,山歌,渔歌等,这就是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也传述着童话和故事,这就是不识字的小说家的作品;他们,就都是不识字的作家……不识字的作家虽然不及文人的细腻,但他却刚健,清新。”[1] 朱自清也很喜欢民间文学,在清华曾开过《中国歌谣》的课程,但他对民间文学的评价有点低,认为在艺术上不值得重视。譬如他在给罗香林编的客家民歌集《粤东之风》写的序里说:“严格地说,我以为在文艺方面,歌谣只‘可以供诗的变迁的研究’;我们将它看作原始的诗而加以衡量,是最公平的办法。……除了曾经文人润色的以外,真正的民歌,字句大致很单调,描写也极简略、直致,若不用耳朵去听而用眼睛去看,有些竟是浅薄无聊之至。……歌谣的好处却有一桩,就是率真,就是自然。这个境界是诗里所不易有;即有,也加过一番烹炼,与此只相近而不相同。”[2]建国以来,民间文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第一次全国文代会上,来自解放区和国统区的民间文艺家们就互相交流和酝酿成立全国性的民间文艺研究机构。文代会闭幕8个月后,在中宣部部副部长兼文化部副部长周扬的关心和领导下,经过作为筹备单位的文化部编审处的筹备,于1950年3月29日正式成立了全国性的民间文艺的专业团体——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创办了《民间文艺集刊》,开始编辑“民间文艺丛书”,通过出版刊物和编辑丛书等方式,组织和推动全国民间文艺的“采集、整理、分析、批判、研究”(周扬《开幕词》)。民研会开始隶属于文化部艺术局编审处,继而隶属于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成立,又转而隶属于文学研究所。1954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加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为它的团体会员;由于中国文联系统的各专业协会陆续成立,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曲艺等民间艺术门类分别归属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曲艺研究会,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的任务则调整为主要是搜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民间文学。在教育系统,北京的高等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辅仁大学,上海的复旦大学、震旦大学,兰州艺术学院等,自1949年起先后在中文系开设了民间文学课;1952年院系调整后,北京师范大学于1953年率先招收民间文学研究生。在科研机构,1953年,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成立(后转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文学研究所),郑振铎兼任所长,何其芳任副所长,设立了各民族民间文学组,此前在北平从事俗文学研究的俞平伯、吴晓玲进入了古代文学组,在延安鲁艺从事民歌研究的毛星、贾芝、孙剑冰进入了民间文学组。在建国“十七年”时代,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为代表的民间文学的收集、整理、研究,以及以高校与研究机构为代表的民间文学教育和研究,大体上可以说是延续了、继承了北大《歌谣》周刊“发刊词”中所说的“文艺的”传统,以及40年代在延安鲁艺文学系、音乐系和文艺运动资料室得到发扬的传统,把民间文学作为文学,成为新中国文艺中与作家文学并行的一脉。这一时期,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掘。以建国十周年为起点,开启了《格萨尔》、《江格尔》和《玛纳斯》三大史诗的调查记录工作,到1966年“文革”爆发前,已经获得了十分可喜的成果。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被纳入中国文学史。
十年“文革”,民间文学事业与其他文艺领域一样受到了重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民间文学的搜集和研究进入了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先后进行了若干有组织的调查和采集,发现了耿村、伍家沟等故事村,各地发现了一些故事家和歌手,他们的创作和演述个性得到了关注和研究,启动了为期二十五年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和《中国谚语集成》的普查采集和编纂工程,同时编纂出版了“五四”以来《中国新文艺大系•民间文学集》。
曾经于30年代写过建设“民间文艺学”、几十年来为民间文学教育和学术研究做出贡献、建国初期以民间文学专家身份担任了中国作家协会常务理事的钟敬文先生,从1983年起,把学术重点转向了民俗学。他希望在新的政治形势下,能给“十七年”时期把民俗学打成资产阶级学科的民俗学以应有的学术地位。初始他联合一些其他学科的学者一道,曾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院长胡乔木写过申请,希望在社会科学院成立民俗学研究所,但没有得到批准。早在1964年,贾芝曾向胡乔木汇报我国民间文学领域的工作情况,胡乔木同他有过一次谈话。1982年1月2日,贾芝和王平凡再次去看望胡乔木,向他汇报当时民间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情况,他又做了一次简短的谈话。这两次谈话特别是后一次谈话,正是钟敬文等学者酝酿和行动恢复民俗学的学科地位的前后,并没有涉及到民俗学的问题。胡乔木逝世后,他关于民间文学的谈话收在了《胡乔木谈文学艺术》(人民出版社1999年)一书中。后来,钟敬文采取了另外的一些办法:在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里设立民俗学部,在《民间文学论坛》上开辟“民俗之页”专栏,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开设民俗学课程,联合其他学术领域里的几位学者联名提出了倡议书并于1983年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
据有关材料,1997年,受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目录调整工作的影响,“民俗学”作为二级学科被放在了“社会学”一级学科之下,而原“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面的“民间文学”二级学科被取消,——原“中国语言文学”下的“民间文学(含民俗学)”被改变成了“社会学”一级学科下的“民俗学(含民间文学)”,“民间文学”只是作为三级学科,分别被包含在了“民俗学”二级学科,以及“中国文学”一级学科下的“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和“文艺理论”三个二级学科之中,原中文系“民间文学”博士点也被自动转为“民俗学”博士点。
我曾在先后在《文艺报》上发表《向国家学位委员会进一言》、在《社会科学报》上发表《民间文学向何处去》,指出近百年来,在中国,民间文学与民俗学从来是有联系而又有区别的,实际是各自分立的两个学科,把民间文学看做是文学的一部分,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史实际的。[3] 民间文学与民俗有密切联系,又交织难分,但民间文学与民俗在本质上又是有区别的。从其本质上看,民间文学属于意识形态,是生活的反映,而不是生活本身。把民间文学看作是民俗的一个部分、看做生活本身,从而改变民间文学作为社会生活的艺术反映的性质,也就是说抹杀了民间文学的意识形态性。鲁迅说的民间文学的目的在“表达意见”,“表达意见”当然就是表达老百姓的观点,不是依附于统治阶级的士大夫阶层的观点,更不是统治集团的观点,其意识形态性昭然可见。所以,我觉得,在与作家文学对举中,阐释民间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论述它的特点和优长,分析它的意识形态性,是无可非议的。过去,学界有一种把民间文学过度拔高的见解,最典型的是1958年北大五三级的学生写的文学史和北师大五三级学生写的中国民间文学史,作者们把民间文学说成是文学史的主流和正宗,曾引起一些著名的文学研究者的反感,连当时我在民研会工作的几位同事也发表过批评文章。[4] 但现在,有些学者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将其说成是社会民俗、甚至是生活的一部分,从而完全否定了民间文学的意识形态性,或热衷于民间文学的形态学范畴的模式化、类型化等(在此笔者要声明的是,形式主义的研究也是需要的),但大家都“扎堆儿”于此,完全抛弃了对民间文学作为文学创作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关注,恐怕也是一种不能不重视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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