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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俗学的田野作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不可少的方法。西和七夕节2008年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年来,对西和乞巧文化的考察不断进行,而且编写了《西和乞巧风俗志》。但这本书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田野民俗志。书中过多的历史叙述和议论,冲淡了田野考察实录。田野民俗志要求历史的、客观的采访记录民俗事象本身,尽量还原西和乞巧风俗的历史风貌、流传地区、传承特点和传承谱系以及乞巧歌的文本制作等。赵殿举先生记录的《西和乞巧歌》,距今已经过去了80多年,80多年经历的风雨变幻,对西和七夕文化的冲击是很大的,一度还曾停止。所以要通过细致地田野考察,记录这种变化。要考察西和七夕文化的生态环境,只有保护了西和七夕文化的生态环境,包括山歌演唱的环境等,西和七夕文化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
2、对七夕文化的创造者、持有者——传承人的保护,是西和七夕文化能否持续传承和发展的关键。《西和乞巧歌》作为文本有其学术价值,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种文本不是建立在科学考察的基础之上,许多的信息被忽略了。比如这些乞巧歌是从什么地方收集来的,谁演唱的,当时乞巧活动的仪式是什么样的等等都没有记载。今天我们有了民俗学田野作业的丰富经验,又有现代化的记录手段,工作应该做得更细致一些。目前西和地区被认定的乞巧文化的传承人有30多位,有年长的,也有年轻的,是一个不小的传承群体。对这些已经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必须要做口述史记录。请传承人自己讲述接受传承和从事传承的经历,一定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
西和的七巧文化传承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几乎清一色的由少女参与,“女儿节”的文化氛围是十分浓厚的,保持下去,西和的七巧文化就会不乏传承人。传承人始终是七夕文化的主体,他们才是七夕文化遗产的持有者,要学会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是人间国宝。国宝一般都是放在博物馆里的,但人间国宝生活在民间,我们应该为他们创造良好的传承环境。
3、要让西和七夕文化的保护回归民间。这些年来,西和七夕文化的保护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文化资源是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的保护是政府的责任。当人们还不认识西和七夕文化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时,西和县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和认证并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比如举办文化节、山歌会、申报命名七夕文化之乡、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这些工作在于提升西和七夕文化的地位和影响。但是这些工作的最终的目的是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可持续传承。而最好的保护方法又是使保护回归民间。要相信千百年来西和的民众创造和传承了这一文化,自然有能力去保护这一文化。在目前的保护工作中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的事,与传承人无关。于是政府越俎代庖,包办一切,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其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是主导而不是主角,主角永远是传承的个人或群体。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政策,扶持(包括资金的投入)和监督保护工作。保护回归民间最好的办法是“保护自治”。在传承地建立自治的村民保护委员会。西河每年各个村落都有乞巧活动,在活动的准备阶段,都有“巧头”自发地组织妇女进行选址、联络筹资、练歌备装、生巧芽、请巧、造巧等活动,如果将这种各个村落自发的组织变成类似村落保护委员会性质的组织,制定保护条例,充分发挥传承地、保护地、传承人的积极性,保护工作一定会开张得生动活泼。如果政府想开发、利用西和的七夕文化资源,开展旅游等活动,大可利用乞巧节的文化元素,形成特有的文化产业。但这仅仅是元素的利用和创新,它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的承诺是两回事,不可喧宾夺主,本木倒置。文化遗产万万不可成为文化产业开发中的可利用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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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2013-08-08 19:10:07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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