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30多年来,中国民俗学界在许多重大的社会和文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意义最为重大、影响最为深远的要数两件事: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两项工作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均由学术界和文化管理部门联合发起并施行,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它们既使民俗学引起了全社会的更广泛关注,也对整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形势、相关政策和民众日常生活以及民俗学本身,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是在民俗学者的积极推动下,由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发起并主持的一项全国性的民间文学普查和辑录活动。该活动从1981年即开始酝酿。1984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得到文化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支持,三方联合签发了《关于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的通知》,该工程正式启动。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编委会由中国文联主席周扬任总主编,文化部代部长周巍峙和钟敬文任常务副总主编。(51)两年后,经全国艺术学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三套集成与民间歌曲、戏曲音乐、民族民间器乐曲等其他七种艺术集成志书一道,组成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简称“十套集成”),从而获得了更多的行政和经费支持。(52)
十套集成工作之所以能够得到中央政府和学术界的一致支持和推动,同“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传统文化百废待兴的局面有直接关系,有识之士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文化的荒原中开辟出新的绿洲,从而促进民族文化的延续与健康发展。对民间文学工作者来说,由于过去20多年间民间文学的传承出现了断裂,许多民间文学的体裁和作品,都面临着因传承人老迈而可能消亡的危险,因此,趁大多数传承人还健在的机会进行民间文学的普查、采录和编纂,具有抢救和保存资料的重要意义。
三套集成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统一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对民间故事、歌谣和谚语三种体裁的民间文学作品进行普查、搜集和辑录,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统一体例选编、印制成相关体裁的县卷本和省卷本。要完成这项庞大的任务,既需要学术界的指导和参与,又需要政府部门的行政支持与经费投入,二者缺一不可。具有半官方性质的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恰好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组织、领导和协调的作用。由于当时全国民间文学研究方面的人才还十分有限,县以下地区更是缺乏具备民间文学专业知识的人员,为此,总编委会及办公室经过组织多方力量一道探讨、协商,拟定了《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手册》,并为各省卷本与县卷本所收资料确定全国统一的体例和编码。同时,还围绕集成工作,举办了多次面向全国的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为工作的迅速、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53)
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全国性普查和辑录活动。普查从1984年开始,持续了三年多,而编纂出版工作直到2004年才基本结束。其调动人力之众、持续时间之久、搜集到的民间文学作品之丰富,都是空前的。据统计,仅在1984-1990年间,全国就有200万人次参加了民间文学的普查和采录,各地共搜集民间故事184万则、歌谣302万首、谚语748万余条,总字数超过40亿。(54)通过发动各地文化教育界的广泛参与,在调查和记录大量珍贵民间文学资料的同时,这项工作也培养了许多基层民间文学工作者。(55)同时,大规模的调查,也使民间文学研究者发现了许多新的研究对象,例如故事家、故事村等,并提供了更多的思考方向。当代中国民俗学界之所以出现关注民间文学传承人及表演过程的研究取向,所以能够积极吸纳西方同行相关的视角与方法,都同三套集成工作中积累的田野经验密不可分。
在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基础上,经过两年多的酝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又于2003年正式启动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对包括农业、狩猎、渔业、婚丧嫁娶、生态、信仰等民俗及年画、剪纸、面具等民间美术在内的各种民间文化事象进行普查、登记、整理和编辑出版,其范围较之以往的民间文学集成有了极大的拓展,而三套集成工作中积累的观念、经验和培养的调查队伍,则为这项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后,这一工作又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当中,获得了更大的发展。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发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初始阶段就得到了中国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其保护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等严重威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56)的宗旨,同中国国内日益增强的对工业化和全球化浪潮冲击之下的传统文化予以保护的迫切愿望不谋而合,因此,从各级政府到学术界,都对它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很快就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盛况空前的社会文化运动。而三套集成工作中积累的观念、经验和培养的调查队伍,则为这项运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与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工作类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抢救和保护处于快速消亡状态的民间文化。但前一项工作中虽然政府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却主要由民俗学者和民俗学机构指导实施,民俗学者和基层文化工作者在其中具有更多的主动性。而非遗工作,尽管在其酝酿、论证、倡议和开展的过程中,民俗学者曾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具体实践却远远超出了学术性调查和研究的范畴,变成了由政府部门主导、多方力量参与的社会政治活动,民俗学者或为这项工作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或围绕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或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评审和表决,只在其中发挥着一部分的作用。
非遗保护的政府主导型工作模式,客观上十分有益于相应观念的迅速普及和保护工作的迅速开展。事实上,近十多年来,这项工作已经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产生了诸多积极影响:首先,它使民间文化的地位得到了全面提升,特别是民间信仰等以往被贬斥为“封建迷信”的民间传统,由于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而获得了主流意识形态和整个社会的认可,获得了更大的生存空间;其次,它加强了国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信心,以及对现代化造成的传统文化危机的认识,促使全社会采取各种措施来进行文化保护,2008年开始国家正式实施在清明、端午、中秋等三个重要传统节日放假的制度,就是其中突出的例证。(57)以上两种结果的达成,同民俗学者的学术支持与积极呼吁有很大的关系——从这一点来说,民俗学起到了一种在主流社会与民间传统之间进行沟通的中介作用。同时,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民俗学也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社会地位显著提升,能够利用国家政策新的转向、借助更多的经费支持来进一步探讨民众生活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凸现的各种张力,进而为学科自身理论和方法的建设贡献新的视角。
不过,对于非遗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新问题,目前中国民俗学界尚未给以充分的理论研究。例如,围绕遗产代表作申报制度形成的新的话语霸权、这种霸权对于民间文化的良性发展造成的伤害,以及为了争夺“遗产”名义而引发的地区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冲突等等(58),都需要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讨论。另外,需要进一步回答的是:民俗学者究竟应该担当社会进程的观察者和研究者还是直接的干预者?如果是干预者,又该在何种程度上予以干预?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将不仅有益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本身的健康发展,也有益于民俗学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学科定位和学术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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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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