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读过一本谈论自私的心理学方面的小册子。书的名字早已忘记,但基本观点还记得。它将人类的自私分为两种:明智的自私和自私自利的自私。前一种是既为他人好也为自己好的自私,如善意的谎言,后一种则是完全不顾及他人,只为自己好以自己为中心的自私,即损人利己的自私,《三国演义》中借曹操之口的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自私。该书明确地提倡明智的自私,反对自私自利的自私。近几年,学界对个人主义也有了类似的区分。将西方人的个人主义视为是阳光的、灿烂的、正面的,并以此为标杆析辨出在当下中国,因信仰的缺失、孝道的衰落与市场经济伦理兴起的个人主义是变了味的,只见自己而无公德的个人主义,而且新兴的这种没有公德的个人及其主义加速了社会的腐烂与堕落,怪相迭出。
慢慢地,我明白母亲的病因主要应该是我的自私。我的自私是在城市生活的人普遍有的自私,也是当下年轻人共有的自私,更是我一贯批评的规划性现代化历程中智识精英高高在上的自私。从某种意义上,这些自私其实都是自私自利的自私,非要套用的话,也就是当下学界有板有眼演绎出的没有公德的个人主义,虽然这里的公德针对的是亲人。
年少时的我自信(其实是多么的虚妄),只要好好读书,只要考上了学,只要走出了山里,走出了乡村就是对母亲最大的孝顺。这不但是30多年前父母灌输给我并内化为我自觉的信念,也依然还是现今边远贫穷乡村的父母教育儿女孝顺的核心理念。即使是当下生活在京、沪、广这样的大都市或沿海发达地区,貌似洒脱、洋气的父母,也未能摆脱希望子女早日出国,留洋镀金的梦魇。如果说这种自我中心的自私曾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也满足了母亲的心愿,那么等过了而立之年才在城里安家的我主观地认为,将母亲接到北京来生活,顺便照看珠儿就是孝顺,则是全然无视母亲身体习惯和心理感受的自私自利的自私了。
母亲是一个农民,非常能干的农民,耕田犁地,栽秧打谷样样都在行,是丝毫不逊色于男劳力并被乡邻称赞的好把式,女强人。不但做手好饭菜,针线活也让邻里啧啧称奇,母亲还是个重人情往来,具有同情心,与人交往时坚持做到不理亏的人缘好,受亲友尊敬爱戴的好女人。她的认同,自我定位的“我能干,我能行”这个自我和他人认可的价值感是在槐树地生活了40多年获得的。将她从槐树地抽离,对于习惯于劳作,按照乡民都认同的方式交往、交际的母亲显然被凌空悬置了,处于人类学仪式研究中所说的“阈限” 。但是,与人类学家津津乐道地的能给社会新的能量、动力并会周期性出现的反结构、反常态的阈限不同,母亲经历的这个阈限是漫长的,黑暗的,甚至是致命的,没有一丝光亮,如深不见底的黑洞。
在我们兄弟姊妹考上学,明显能整到一个“铁饭碗”的时候,母亲就多次念叨过槐树地远近有子女在城里工作的父母晚年并不如意的生活状态:
我将来老了,就在村里过。城里人有城里的人的生活,房子又小。再是儿女,老年人与年轻人合不来,时间长了自然就是讨气怄。在村里,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啥不好?你看出去的老人,有几个在城里待够一年半年的?!
其实,母亲这些看似自私的表述是明智的,既对她自己好也对儿女好。正如与鹿群朝夕相处惯了的鄂温克人一样,不论以什么样的名义与借口,你突然要让他离开鹿,离开熟悉的森林到钢筋水泥架构的“石屎森林” 过日子,这其实是很不人道的事情。经历了60多年内外现代化历程的鄂温克人对2003年的“生态移民”很快表现出了与政府定调的新闻宣传不同的生活实态。 母亲是属于乡土的,不管以什么样的借口要母亲离开她熟悉的土地,那就等于要母亲在短时间内学会城市生活。对于年迈又有着固定生活习惯和一整套交往礼仪的老人而言,这是残酷与血腥的。
农耕文明主导的费孝通所言的“乡土中国”是重群体交往的熟人社会。 与此不同,分工精细以工业文明和科技文明主导的当代都市则是所谓的尊重个体、隐私,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体的社会,也是个体自我迷失,不停异化,快速刷新的社会。人们少有群体生活,被单元房、流水线式的工作不折不扣地割裂,有意无意地沦为钟表和汽车等大小机械的奴仆。还有大行其道的防盗门就是在缺少安全感,身不由己的城市生活中最为畸形也最典型的产物。在乡土中国,生活的节律明显,不仅是婚丧嫁娶这些人生仪礼,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这些岁时节日,修房这些大事时,人们会井然有序地礼尚往来,就连农忙时的田地劳作也都有换工、帮工、雇工等多种协作制度。换言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男女老少是熟悉的,人人都有一肚子的东家长西家短。在各种不同的协作交往、或爱或恨或闲地诉说及至不堪入耳的辱骂中,人与人的情感得到充分地表达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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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产经》 2013年第3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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