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没有对《吕刑》神话直接发表意见,但他讨论了《山海经》中黄帝、蚩尤战争的故事。茅盾采用的也是“文本间”的分析方法,他搜罗古籍中记载的蚩尤故事的原始神话后指出:
黄帝是代表善的,蚩尤是代表恶的……蚩尤的传说是中国古时一大史诗的材料,其性质可比拟于其他民族神话中巨人族与神的战争。我以为蚩尤也是巨人族之一。在原始神话中也许是比夸父更为凶恶的巨人族。
对于《史记》中记载的“黄帝和蚩尤战争一事”,茅盾认为:
司马迁虽然记了黄帝的事,却又说荐绅先生难言之,可见关于黄帝的神话,在当时之多而且奇!但黄帝既已完全历史化,所以蚩尤也历史化,黄帝和蚩尤的战争也历史化。[22]
与马伯乐一样,茅盾持中国原始神话历史化的观点,因此茅盾和马伯乐都企图在已经历史化了的历史传说背后发现神话的原始形态,只是他们发现的原始神话不尽相同。马伯乐认为,苗民是人类在大地上生存之前的一种有翼的妖怪;而茅盾认为,蚩尤是中国原始神话中的巨人族。
神话的历史化是现代学者进入中国古代汉语典籍中的书写神话的一个基本假设。从马伯乐到波德,从茅盾到袁珂几乎对此全无异议。古史辨学者从历史学的角度介入神话,同样接受了上述假设,古史辨学派所谓“从伪古史背后发现真神话”,措辞虽然不同,基本思路却无大的差异。与马伯乐、茅盾、波德、袁珂的文学视野不同,古史辨学者更重视“伪古史传说”在历史上的流传状况,而不大考虑传说背后的原始神话形态。古史辨学者的《吕刑》神话研究尽管也运用古文家的“文本间”方法,但由于他们同时也持有清末今文学以来关于古代学术“造伪”的历史假设,因而其结论反而接近汉代今文家的观点,如杨宽在《中国上古史导论》中就分析说:
盖《书·吕刑》仅言皇帝(上帝)讨蚩尤,而后世或传为黄帝,或转而为尧,黄帝为“皇帝”之字变,尧亦上帝之化身也。平定蚩尤之乱与遏绝苗民,在《吕刑》中本同属皇帝(上帝)之事,而后世传说乃以伐蚩尤者为黄帝,窜三苗者为尧、舜,渐成定论,不相淆乱,学者习闻其说,因不复辨,而不知其出于一源也。……《吕刑》之上帝本即上帝,所命三后伯夷、禹、稷及绝地天通之重、黎,本皆上帝之属神,而后世传说乃以伯夷、禹、稷为尧、舜之臣,以重、黎为颛顼等之臣,渐成定论,而又不知其出一源也。盖黄帝、颛顼、帝喾与尧、舜等无非出于皇帝(上帝)神话之分化耳。[23]
杨宽注意到,在《吕刑》的时代,上帝的神话还未分化,因此文中上帝的问题只能就《吕刑》谈《吕刑》,而不能将后世的分化之说用于《吕刑》的阐释。古史辨学者的理论假说建立在严格的文献版本学基础之上,即:如果《吕刑》的成书年代在西周,那么成书于东周的《楚语》就根本不能与《吕刑》等而视之,作共时性的处理,而如果《左传》和《国语》根本就是汉代刘歆的造伪,那么,在《吕刑》和《楚语》之间就更是无法比勘。[24]
“文本间”的互文关系,也是张光直分析东周神话的基本方法。张光直研究《楚语》“重、黎绝地天通”故事的时候,《山海经》、《吕刑》的相关记载也是张光直所直接引用的材料(张光直未使用《墨子·非攻》中禹伐三苗的相关叙事)。但是,与波德、马伯乐都不同的是,张光直并不想发掘已经历史化了的《吕刑》传说背后的原始神话,而只是将所考察的文本置于其产生的时代,考察它所反映的那个时代的普遍思想。在这一点上,张光直更接近古史辨学者关注的问题,只是张光直视《吕刑》、《楚语》和《山海经》均为“东周古籍”(“历时性”而非“共时性”的并置),他由此希望在“东周古籍”中发现神话背后所反映的时代意义:
东周时代的重黎神话,……代表商周神话史的一个关键性的转变,即祖先的世界与人的世界为近,而与神的世界直接交往的关系被隔断了。它进一步的说明东周时代的思想趋势是使这个神仙的世界“变成”一个不论生人还是祖先都难以达到的世界;另一方面使这个世界成为一个美化的乐园,代表生人的理想。[25]
总之,从“文本间”关系入手是现代学者进入中国古代神话的基本方法,也是现代学者与古代学者中的经古文家在方法论方面最接近的地方,尽管方法论的接近并不能保证众多学者研究结论的一致。在方法论接近的前提下,学者之间的具体结论仍然呈现极大差异的原因当然不只一二,但其关注的问题不同却一定是重要的原因。笔者认为,研究中国古代神话的现代学者之间在结论方面存在差异本不足怪,倒是其间方法论的趋同值得治学术史的学者们倍加关注。在现代中国神话学界,方法论的趋同反映了学者们所持基本假设的一致。也就是说,“原始神话”的预设和“神话历史化”的命题是多数中国现代神话学者所接受的理论。“文本间”的研究方法正是为这样一组理论假设服务的。
笔者注意到,凡持“文本间”方法的学者,无论其为古文学家,抑或现代学者,或多或少都是普遍主义、本质主义的拥护者,正如周予同所说,今文家主要从宗教的立场阐释六经,而古文家则主要从历史的角度解释经典,这种阐释差异最终导致了今文家重视语境化文本的具体语义与古文家重视“文本间”关系之普遍语义的差别。研究中国古代神话的现代学者继承了古文家重视“文本间”关系的方法以及古文学家的历史主义观念,但古文家对历史系统的具体假设,现代学者却代之以“原始神话”与“神话历史化”的命题。要之,古文家相信“三皇——五帝——三王”的历史系统,他们最终将自己对于经典之普遍性语义的解释纳入到该历史系统当中,于是,将《吕刑》中“皇帝”解释为颛顼和帝尧,也就不仅仅是从“文本间”入手作文献稽考的结果,同时也深受其历史假设的制约。现代学者彻底抛弃了中国古代学者的历史假设,现代学者指出了古代人历史想象的虚妄,即古代人的历史想象实际上是一种溯源式的“神话——历史”谱系,是战国秦汉人之“神话——历史学”的“当代建构”。但是,现代神话学者在打破古代学者的历史假设之后又代之以新的历史假设,而这新的、“现代性”的历史假设又何尝不具有想象的成分?无疑,“文本间”正是适合于“从历史化的神话背后发现原始神话”这一历史学追问的方法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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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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