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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法与习俗”视野下的睡虎地秦简研究
——工藤元男与他的《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
  作者:曹峰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1-09 | 点击数:8669
 

  因此,同样使用出土文献作为研究资料,工藤教授有意识地采用了一种特殊的理论和方法,来驾驭这些材料。简而言之,这是一种将看似不相干的秦律等法律资料和“日书”等民俗资料放到同一层面去考察的方法。而能够将此二者串联起来的最佳切人点是“社会史”。“社会史”的研究方法,最初是由法国年鉴学派倡导兴起的,这一学派尤为重视的是历史中的日常性、心性等问题。尤其是“心性”这个概念,它包摄了某一时代、某一社会乃至社会集团所共有的,对于事物的感知方法、情感活动的感应方式以及思考的方法、模式,价值观、世界观等知性活动的所有方面。这些知性活动有的被人所意识,有的则已融人日常生活及社会教育中,在潜意识中成为一种自明的前提。工藤此书显然深受这一理论的影响,书中所使用的“心性”概念必须由此角度才能理解。他认为通过“日书”以及秦律等资料正好可以将历史中的日常性、心性揭示出来。这就是“法和习俗”视角的由来。

  如作者所言,《日书》这种资料,过去予以研究的大多是古文字学者和思想史学者。然而,这样容易把秦律和么日书》看做互不相关的东西,也就无法解释为何对墓主而言,这是他所生活时代最重要的两样东西。睡虎地墓主是南郡所辖县的官吏,因此秦律等法制类文献无疑与墓主生前的职务有关。但在工藤先生看来,作为占书的《日书》和墓主的职务也一定有着关系,《日书》虽然是在日常生活中官民都会使用的非政治性的书籍,但它与秦律等法制史料一起出土,就说明《日书》对南郡的占领地统治起到过一定的政治作用。在这套思路指引下,此书以六国统一过程中秦国和基层社会的关系为讨论的焦点,通过对两种不同类型秦简史料性质的分析,试图阐明秦国统治制度的转变过程。其结论是:最初秦律遇到了来自基层社会习俗的严重障碍,而被迫发生改变。后来秦律渗透到了社会共同体内部,从此秦国统治制度开始走向一元化的道路。

  具体而言,过去我们往往以为秦法治的推行是急风暴雨式的、残酷无情的,但作者通过对秦的行政制度、社会习俗等材料的分析,得出了更为合理的、与以往观念不同的结论。他认为并不存在一种僵化的一元的法治主义,秦其实一直坚持的是商鞅变法以来注重现实的法治主义,或者说,秦的最终目标虽然是一元化的法治体制,但至少从睡虎地秦简所见楚地基层社会看,这一目标的实现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睡虎地秦简中,宽容基层社会习俗的具有柔韧性的法治主义和追求一元化统治的严格的法治主义并存。这反映出秦法治主义的过渡性质,即不断地调整和妥协是常有之事。正因为睡虎地秦简是带有过渡性质的文书,所以其记述出现看似矛盾的内容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墓主将记录秦律的竹简和记录《日书》的竹简一起随葬,正为我们探讨秦法治主义的面貌提供了一条新的线索。这就是说,墓主在生前为官时,在法律的推行之前,有一项首要的工作,那就是“观时俗”,而《日书》正是观察社会习俗的最好途径。

  这样看来,与其说睡虎地秦简见证了秦国法治一贯的残酷性,不如说它其实反映出秦统一六国时期政治体制转换的特殊性、复杂性。通过秦律等法制资料和占卜之书——《日书》,作者发现其中并存着两种态度:一种态度是在宽容基层社会习俗的同时,推进秦法的渗透;另外一种态度是拒绝基层社会的习俗,推进一元化统治。这两种态度的资料并存在同一批秦简中,反映出一种非常有趣的历史现象,那就是在南郡各县从事统治工作的官员们,被夹在统治者的法(秦律)和基层社会习惯法(习俗)之间,为法的实施而焦虑。可以想象,秦在对南郡实施统治时,所面对的是一堵由基层社会组织支撑着的、表现为习俗的坚硬墙壁。

  在我看来,此书上半部分对秦政治制度的研究虽然不乏精彩之处,但作者工夫最深、成就最大、给我们启示最多的是下半部分,即通过《日书》对楚地基层民俗展开研究的那些内容。在下半部分,工藤教授首先对睡虎地秦简的关键字词进行了数据分析,讨论了秦简中“殴”、“也”、“辠”、“罪”、“凶”、“兇”的用字倾向,指出睡虎地秦简虽然均用秦隶书写,但显然存在双重用字的差异,并试图从中找出抄写者的文化背景。这种分析手段,在电脑技术发达的今天,已广为采用,但在上个世纪能够做到者还非常少,可以说工藤教授开了先河。然后,工藤教授利用《日书》这种资料,对阴阳五行等占法原理,对行神信仰、医疗巫术、道教源头做了极为细致的梳理,还原了许多早已绝迹的民俗现象。以行神信仰为例,作者目的在于复原古人旅行的整个过程,如古人旅行时,要向行神祈求安全,他们出发时会选择怎样的时日,经过怎样的仪节从城门出发。回来时会选择怎样的时日,又经过怎样的仪节通过城门回家。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传世文献,记载的多是统治阶层的军国大事或精英阶层的思想意识,但对于基层社会中起着关键作用的习俗、信仰、历法、方术的具体面貌却并不了解。然而,真正的统治,尤其秦国统一过程中对殖民地的统治,除了会遭遇表面抵抗外,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对立。工藤教授通过社会学、民俗学、宗教学的眼光,结合传世文献中大量不被人注意的资料,为我们呈现出一幅幅生动、有趣、真实的画面,把我们带向一个个不可思议的领域。其中最为引人人胜者,就是禹这个形象的再现。

  在《日书》中,禹的出现非常频繁,如果不能揭开禹的面目,就无法理解《日书》中的许多民俗。工藤教授发现,《日书》中禹和在儒家学说中一直作为治水圣王或夏朝始祖传播下来的面貌,大为不同。而将禹作为信仰对象,其实受到更为广泛的社会阶层的支持,为后世的道教所吸收,在今天依然活跃于四川汶川等地羌族的巫术活动中。作者指出,禹信仰来自于禹身上附带着的浓厚的巫术性。在治愈神的禹、保护神的禹中可以看到其具体形态。此外,作为行神的禹及和嫁娶日吉凶相关的禹之信仰,形成于时日结构之上。依据时日的选择,向禹祈祷旅行安全的行神信仰,就是典型的例子,而作为治愈神的禹也和辛卯等特定时日组合在一起。这样看来,“巫术性”和“时日结构”依据禹所发挥功能的不同,其比重也有所不同。这就是说,禹的信仰体现为由不同要素构建的深层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部族,都会在禹的名义下注入不同的信仰内涵,依据其神格功能的不同,有时这些要素全都呈现出来,有时只是其中某一部分要素呈现出来。

  由于工藤教授的不懈努力,中国古代民俗社会中、甚至中华世界周边民族社会中禹形象的变迁,与禹形象变迁相伴随的信仰内容的变化、扩大、个别化等多种多样的情况,都被呈现出来。作者按照年代顺序讨论了和禹信仰形态相关的主要史料,结果我们看到了一个和治水圣王形象相当不同的另外一个禹。在民俗社会中,这种形象的禹比通过《尚书》、《史记》得知的禹似乎更为人亲近、为人信仰。而这在睡虎地秦简等相关资料出土以前几乎是不为人知的,其形象的复原,如果没有工藤教授等学者的艰难追寻,也是做不到的。因为,巫术、天文、历法、音律、阴阳五行等等,无不是大部分学者望而止步的难题,但作者敢于挑战,并得出许多一系列令人赞叹的结论。我甚至觉得,将此书中有关禹的内容单独挑出,就可以形成一部“禹的宗教形象变迁史”,因为作者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极为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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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2012年第5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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