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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生产性保护方针在探索和开展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实践中应运而生,对我国相关的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但由于对其内涵理解的偏差,这一概念一经提出便引起了专家、学者和相关领域里人们的争论:一部分人倾向于保守,强调非遗的“本真性”“原生态”,认为继承、传承高于和大于发展、创新,坚持遗产文化本位,希望所有非遗事象纯而又纯并且一成不变,坚决反对商业化、产业化,对借保护之名而进行遗产开发的行为更是深恶痛绝;另一部分人相对比较激进,强调非遗的“变化性”“活态性”,或者在学术观点上主张传承就是发展、创新,认为相当一部分非遗项目不变革就没有生存价值,或者在实际行动中推行某些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商业化、规模化。所以,“坚守”还是“变通”,一直是学界在讨论某些非遗事象特别是民间手工技艺类项目生产性保护问题时争论的焦点。
刘德龙认为,坚守传统与改革创新是并行不悖的,只有坚守传统,才能体现非遗事象的本来意义,而不至于变得面目全非;只有创新发展,才能不断激发非遗事象本身的活力,使之不断升华,更好地传承。
刘德龙指出,对这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梳理非遗生产性保护中应该处理好的一些关系,应该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保护传统与发展创新
“在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中,继往开来,既要坚持非遗的‘本真性’,继承、传承传统工艺精髓,保证传统核心技艺的‘原生态’,又要坚持发展创新,与时俱进,与当下生产实践相结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刘德龙表示,传统工艺源于生产实践,如果固守传统,不知变通,采取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那必然会导致其与社会发展相脱节,与群众现实生活渐行渐远,自然就无法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迟早会被遗弃在历史的垃圾堆。
“同时,如果我们过于强调遗产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价值,最大限度追求经济利益,重开发轻保护,一味搞遗产商业化、产业化,尤其借保护之名进行过度开发,这就从本质上颠覆了遗产保护的意义,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遗产的宗旨大相径庭。一时红火的经济效益很难保证非遗的长远传承与良性发展。我们应该以保持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与传承性为核心,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物质形态产品的保护方式,在生产实践中既保留传统工艺的本真性,又将其文化内涵与技艺价值融入到物态化的产品当中,让民众既能感受到其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与高超的传统工艺,又能充分利用其实用价值,将其真正融入到现实生活当中。”刘德龙说,东阿镇福牌阿胶制作工艺、淄博陶瓷烧制技艺都是保护传统与发展创新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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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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